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點多,元寶山區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楊磊等四個警察,以查房為藉口,闖入趙桂春經營的旅館,正在打掃衛生的趙桂春要求穿便裝的人出示證件,他們甚麼也沒有,卻把趙桂春強行拉到沒人的地方,趙桂春機智走脫,離開旅館。楊磊拼命追趕,並威脅鄰居說出了趙桂春藏身之處。
楊磊上前一把揪住趙桂春的頭髮,幾個警察一起動手一陣群毆,有的拳打有的腳踢,有的打嘴巴,還在水泥地上來回拖拽趙桂春,衣服都被扯成了片狀,趙桂春嘴上、身上、手上都是血。鄰居勸說警察不要這樣對待趙桂春,她生活也挺不容易的,這些年你們都把她抓進去幾次了,她也沒犯啥壞事,就是個信仰,也沒與你們有深仇大恨。楊磊說:你閉嘴,再摻乎把你也弄進去。
趙桂春被打得臉色蒼白,已無力反抗,直到被送入元寶山區醫院急診室。下午四五點鐘,赤峰喀拉沁旗兩個警察,一名法院人員,專車從喀拉沁旗錦山來到元寶山區公安局所在地的平莊,將趙桂春劫持到喀拉沁旗,稱趙桂春被判刑三年,當晚八點多,趙桂春就被發往內蒙古女子監獄。
整個過程完全踐踏法律,操作手段與過程給人的視覺反應就是黑幫老大的無法無天的暴虐惡性,根本沒有「執法機關」的任何表徵,凸顯出中共滅亡前的歇斯底里的末日心態。十九年來,中共政法委 「610」脅迫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讓這些人當了江澤民害人的工具。
按照法律程序,一個人要被判刑或關押到監獄,必須一方面具有違反法律的犯罪行為及社會危害後果。另一方面要經過法定程序審判,經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抓捕人員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並許可委託律師會見。公安機關取得合法有效證據,把案卷再移交給檢察院審查是否批捕,經檢察院審查證據及提審當事人核實後,確認符合判刑條件的,才批捕、公訴到法院,法院再經過開庭審理,在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確認有足夠的違法犯罪證據證明當事人犯有罪行,才可判處徒刑。判決下達後,當事人簽收,還有上訴的權利,上訴期為十天,十天後沒上訴的才可發到監獄。如果上訴的,還得經過二審法院下達改判或維持原判的法律文書後,才可持有效判決書與當事人一同送往監獄。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中國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隨意抓捕、入室搶劫,甚至公開勒索錢財;檢察官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枉法犯罪,甚至在法庭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其實這麼多年,法院一直不講法律,阻撓或者不讓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閱卷,甚至開庭前也不通知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和律師一聲,完全把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給剝奪了,明擺著執法犯法。
如果連檢察官、法官都不維護公正,那這個社會還有公正可言嗎?這樣的「法院」還能叫法院嗎?這個社會不可怕嗎?趙桂春被非法關入內蒙古女子監獄的過程,突顯中共邪黨比黑社會老大還有黑的殘暴嘴臉,再一次讓人們看到在中共的統治下,做善良人的艱難,再一次看到在這個罪惡的統治之下,是容不下好人的。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中共自建政以來,血雨腥風,運動不斷,殺地主、殺資本家、殺中共自己隊伍中還有良知的人、殺知識分子、殺學生,殺的都是精英,中國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傳統的儒釋道文化、珍貴的歷史文物都被毀掉,空氣、水等自然環境被毀壞,現在迫害真、善、忍,把人們心中的道德、是非徹底破壞、顛倒,假、惡、鬥橫行中華大地。中共惡黨它就像個毒瘤,想使所有的細胞都爛掉。這是對任何一個社會成員來說都是危險的,無論你是平常百姓,還是邪黨體制內的人員,都將在這個毒瘤擴散的過程中被吞噬掉。
海外大紀元網站推出的《九評》編輯部發表的新書《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講述的就是魔鬼在人間正在實施其毀滅人類的計劃。中共的魔鬼暴行,是在其背後邪靈的操控之下,用暴力、欺騙、魔性對人類善良、人性的踐踏,就是對人類的毀滅。對神的誣蔑與否定,註定其會被神剿滅。還在追隨中共,還在做著把它作為大樹倚其乘涼的美夢的人,必將帆斷船沉。
中共無論其如何瘋狂,都不會凌駕於神之上,無論其如何殘暴也不會奈神之何,只是神慈悲與人,給迷中世人醒悟的機會,才把中共滅亡的時間拉長,能使天滅中共前更多人逃生。不要再與魔鬼為伍,生命才有希望。不要把神的慈悲當作兒戲,像迫害基督徒的強大的羅馬帝國滅亡一樣,中共必將灰飛煙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