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和家屬在五月十四日下午去看守所會見李春豔,看守所不讓會見,說:南山公安分局和鐵西派出所不讓見。
李春豔一九七一年出生於鶴崗市興安區,學的是廚師專業,十九歲就在飯店工作,二十歲出頭就正式掌勺。後來她在鶴崗市第一教育幼兒園當廚師,還幹過採購員、保潔員。李春豔從小就是一個善良純真的女孩,她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善良。然而現實卻擊碎了她的夢想,人與人之間的勾心鬥角令她傷心,甚至讓她難過的流淚,有時自己也想隨波逐流算了。一九九八年冬天她開始修煉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滋潤了她的心田,從此她像換了一個人似的,整天樂呵呵的,無論誰怎麼樣,她都誠懇的相待,並嚴格要求自己。她在食堂工作期間,母親在單位食堂吃一頓飯,她都主動替母親付飯錢。當採購員時,她公私分明,不利用職務之便佔公家一分錢,是單位和親朋好友公認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鋪天蓋地的污衊、誹謗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李春豔在單位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人誣告,單位把她開除,二零零一年秋季被非法關押在鶴崗市第二看守所數月。
李春豔女士,因為努力做好人,因為向人傳播真相,弘揚真、善、忍的美好,先後五次遭到綁架迫害,失去了工作。李春豔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十月被非法勞教,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九年她和丈夫在新疆被綁架,又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零七年秋,李春豔去鶴崗市的綏蘿兩縣一帶的某位親屬家,在該地發放《九評》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夫妻雙雙被綁架,丈夫被放回家,李春豔被劫持到該地區的看守所,在高壓、恐嚇和被剝奪自由期間,剛剛懷孕的李春豔被迫害導致流產了。後來又把她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即使這樣佳木斯勞教所也沒停止對她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李春豔在新疆被綁架,被劫持到新疆烏魯木齊女子監獄迫害。李春豔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遭到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她被長期的罰站折磨,有時一天只讓她睡兩個小時的覺,李春豔的雙腳都變成了黑色。有一段時間,一連單獨的摧殘關了她三個月。囚禁她的牢房內有一個光板床,每天一點兒饅頭一點水,每天她都感到是生與死的較量。期間,李春豔的丈夫千里迢迢的去看她,獄方卻不許夫妻相見,剝奪了她的會見權利。一次一名獄警要用電棍電擊她,用電刑迫害她。電棍失靈沒電,那名獄警給電棍充了兩次電,一電擊她電棍就失靈沒電,獄警才停止迫害。
當時監獄裏還關押了一些正義的維族人,他們因為不肯完全屈服於中共邪黨,也和法輪功學員一樣被奴役。李春豔在監獄被強迫做奴工,超負荷的奴役,每天從早上八點幹活一直幹到半夜,有時一夜都強迫她做奴工,做奴工時身邊還有監視她的犯人。有一次停電,監獄沒給做飯,每個人給半個生西葫蘆,一碗水。後來李春豔被迫害的心臟每分鐘跳三十下。七年的冤獄折磨,李春豔一直沒有放棄心中最崇高的信仰,沒有放棄真、善、忍。冤獄結束後,骨瘦如柴的李春豔通過學法、煉功,身體迅速恢復正常。她回家後,鶴崗市峻德派出所和鶴崗市興安公安分局下屬的一個派出所警察找不到李春豔就一次次的騷擾她年邁的父母,老人生活在中共的紅色恐怖中經常提心吊膽。
關於李春豔遭受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做好人一次次遭冤獄 黑龍江鶴崗市李春豔第五次遭綁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