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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不能行走 黑龍江塔河縣高淑英被劫入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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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五月十五日,黑龍江省塔河縣公檢法強制將大小便失禁已不能行走的法輪功學員高淑英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

事故回放:

四月二十日,闖入高淑英母親家裏十多人(沒有人出示證件等),強行將高淑英拉去醫院,體檢,並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四月二十七日,家屬請律師作無罪辯護,法院害怕不接律師手續,無奈律師通過郵局EMS送達,四月二十八日顯示法院張威簽收。在此期間,高淑英一直絕食抗議。(期間,看守所多次向家屬要錢,說給高淑英治病,說不給錢就不給打營養針,家人沒給。)

律師到達當日,看守所迫於壓力,將意識模糊,生命危在旦夕的高淑英送往縣人民醫院救治。

五月二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四人從醫院抬走高淑英到法院開庭,至今高淑英與家人並未看到也沒簽收到判決書。高淑英說上訴 ,上訴,我要上訴,一直說也沒人理。

由於身體虛弱,法院與看守所一方面哄騙家屬說能辦保外就醫,但必須是判決生效,但是到了所謂的生效日又告知家屬,地區駁回了保外申請。

五月十五日,由公檢法聯合強制送走。

希望相關人員良知未泯,否則,家屬有足夠的證據逐級上告,直至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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