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日,家屬辯護人面見二審主審法官潘成鐵,潘成鐵無視法律,不開庭,稱:「願意上哪告去上哪告去」。
法輪功學員張佩環,今年六十五歲,一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開庭,兩名律師為張佩環做了無罪辯護,並當庭指出派出所與國保大隊所羅列的所謂罪狀都是違法的。 二月二日,家屬跟主審法官王寧打電話得知張佩環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張佩環老人上訴至鐵嶺市中級法院,二審主審法官是潘成鐵。
家屬辯護人曾經多次給潘成鐵打電話,潘未接,家屬遞交材料時,潘未出面。三月二十日,家屬辯護人去鐵嶺中級法院,與潘成鐵見了面。
家屬就二審甚麼時間開庭詢問潘成鐵,潘成鐵說「不開庭了。」家屬問為甚麼?家屬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公開開庭。潘成鐵說:「我們做的都是合法的,你們認為不合法,你們願意怎麼都可以……二審我們根據情況,認為需要開庭的,我們就開庭,認為不需要開庭的,我們就沒必要浪費資源。」但潘成鐵卻不能說明法律依據是甚麼。
家屬說:國保支隊的鑑定意見無效,因為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司法局指定登記的,鐵嶺國保支隊並不具有鑑定資格。潘成鐵接連說:「誰告訴你的?誰告訴你的?」
家屬問遞交的資料都收到沒有?潘成鐵說:「都收到了,沒有必要出個手續告訴你東西我們收到了。」家屬接著會見申請、閱卷申請結果,潘成鐵都無理拒絕。
家屬提供新證據,如:法輪功書籍出版合法,一審未公開開庭,各地講法是私人學習用讀物,不能算宣傳品,打印一半的小冊子也不能算在宣傳品,以及國保出具的鑑定意見無效等等,說明公安不出示任何手續抓人、抄家違法,所得所謂證據非法,應排除……潘成鐵無視法律,極不耐煩的說:這些都是無關緊要的證據。
潘成鐵強迫家屬限時兩天提交辯護意見,否則就算沒交……家屬沒交。潘成鐵還說:願意上哪告去上哪告去,監察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