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遭綁架
周巍,男,今年五十四歲,原係蘭州石油化工機械廠工程師。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早晨六點三十五分周巍被蘭州城關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
隨後周巍被帶至蘭州雁灘可口可樂公司旁邊的一座白樓裏,國保警察非法審訊周巍,周巍只提到自己打橫幅還沒打開,其它問題均不配合。
國保警察當天就將周巍非法拘禁在蘭州西果園看守所。周巍的妻子也遭到警察騷擾。
此前九月十四日,蘭州市法輪功學員楊學貴被綁架之後,城關國保大隊的警察就一直查找周巍的下落,跟蹤周巍的妻子,並在周巍家屬院門前的如家酒店直接定了房間在那裏監控守候。
在周巍九月十八日晚回家後,這些人就在周巍家樓下守了一晚上,直到第二天早晨六點三十五分,周巍和妻子從樓洞電子門走出來,這些人從後面直接綁架了周巍和他的妻子,將周巍直接帶走,將周巍的妻子又帶回家中。
周巍家裏進進出出很多警察,每一個警察胸口都是執法記錄儀,亮著燈。在客廳茶几上又放了兩個圓形的執法記錄儀,還將周巍家中的燈開得特別亮,說燈開得亮,這個東西才有作用。
同時警察在周巍家中抄家,搶走了家中的台式電腦的主機,法輪功師父法像,法輪大法書籍等,抄了一上午。
而後警察又將周巍的妻子帶到城關國保大隊旁邊的高新派出所做筆錄,強制周巍的妻子在扣押清單上簽字,周巍的妻子只按了手印。
警察問周妻,煉不煉法輪功?周妻說,我要在周巍被抓的那一天開始煉。我要看看,法輪功究竟有甚麼樣的神奇,使周巍堅持了這麼多年。警察愣愣的看著周妻,沒有說話,當晚放回周巍的妻子。
過了幾天,國保大隊又給周巍的妻子打電話,讓她去國保一趟。周巍的妻子和哥哥兩人來到國保大隊,一個姓趙的警察給周巍的妻子看了一摞子所謂的證據,這些證據最上邊是一些照片。
警察說周巍甚麼都不說,要周巍的妻子在這些證據上簽字就輕判,不簽字就重判。周巍妻子說,你說了不算。這些照片我看不清楚究竟是甚麼,其它的事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我就不簽字,上一次的字我都簽錯了。警察說,不簽了就走人。
幾天後,警察又到家裏讓周巍的妻子拿出筆記本電腦,要麼就抄家。
正在此時,有一位法輪功學員來到周巍家,周巍的妻子讓該學員趕快離開,來抄家的一個警察把這位法輪功學員叫進屋,並詢問其姓名,索要身份證,隨後拿出一沓紙翻起來,翻著翻著翻到這位法輪功學員的名字,說,你也是(法輪功)。周巍的妻子說,你還有一個花名冊?
國保大隊的警察後來又給周巍妻子打電話要求其去國保簽字,周巍妻子在電話中直接告訴對方,我不可能簽字的,何況我還要上班,我就是去了(國保大隊)也不簽,我也不去。
十月十日,周巍妻子找到國保大隊,到一樓辦公室,裏面的工作人員問她甚麼事,周巍妻子說,我要看看周巍的情況。裏面的人說,辦案的人不在,外面等著。
在辦公室門外等著的周巍妻子,看到那個讓自己簽字的趙警察出來了,就問周巍現在的情況,趙警察說,你不配合,我就按照不配合的接待你,等著判刑。
周巍妻子說,法律不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嗎?警察說,你以為法輪功是宗教信仰自由?周妻說,就是呀。我最近翻遍了《刑法》,就沒有一條說煉法輪功違法的。警察說,你不知道,你以為法輪功是甚麼?周妻說,是佛法呀。
周妻問,我能不能為周巍請律師?警察說,那是你家屬的自由。周妻說,我婆婆因為周巍被抓,現在又被摔傷了,我要見見周巍。警察說,現在人不在我這裏。
據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構陷周巍的案卷宗被城關區國保大隊移交到城關區檢察院。十二月八日,周巍的家人才得知案件已到城關區檢察院。
被非法關押在西果園看守所的周巍血壓高達220,周巍的妻子找到蘭州市檢察院金局長,要求帶周巍回家治病,這麼高的血壓,誰能承擔責任?後蘭州市檢察院讓周巍的妻子寫了一份書面申請,讓其等待結果。
據楊學貴的母親說楊學貴和周巍的案子已退回公安局,於是十二月十九日上午,楊學貴的母親與周巍的妻子一同來到城關區國保大隊,要求接人回家,一女工作人員接待了她們,稱主辦人趙斌正在休假,案件退回國保的事,她不知道,如果真的退回,她負責辦理。
楊學貴的母親與周巍的妻子又一起來到城關區檢察院,核實案件卷宗究竟在哪個部門。檢察院稱,就是退回公安機關了。周巍的妻子和楊母又來到城關區公安分局,查實案件是否退回。城關分局工作人員稱不知道,如果有,會退回國保或相關部門。
下午,倆人又去城關國保大隊查實,早晨的女工作人員不在,倆人就又到城關區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詢確實:楊學貴、周巍被構陷案件卷宗已經在十二月十四日被退回公安機關。但是後來案件又返回了檢察院。
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城關法院對前來旁聽的家屬核實身份證,並拿一種儀器在家屬出示的身份證上掃,周巍的母親、妻子和女兒三人。
其餘旁聽席上坐滿了不是家屬的不明身份的人,法院工作人員在核實身份證的過程中將家屬攜帶的包都放在了法庭外邊,不讓家屬攜帶任何東西進入法庭。
接下來就是合議庭人員、公訴人許娟和一個不明身份的男子及律師都相應落座。
隨後警車悄悄將法輪功學員帶至法院,沒有伴隨著它往日喧囂的警笛聲,家屬是在非法庭審中見到進入法庭的家人。
周巍神態自然、和被綁架前一樣,紅光滿面、精神振奮,在法庭上個人陳述、質證、辯論中正念十足,說話有條不紊。
法輪功學員有理有據的講述了北京自焚的造假以及自己信仰合法,擁有真相資料合法,自己無罪。
律師反駁了公訴人許娟所提供的所謂罪證,使在場旁聽人員都聽明白了檢察院誣告陷害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無罪。
公訴人在庭審中的所謂起訴意見以及佐證兩位法輪功學員犯罪的構陷證據,在公訴人許娟宣讀和出示的過程中,使在場的人看到許娟純粹是一個法盲,在非法庭審中蓄意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還以自己是公訴人的身份在法庭上肆意誹謗法輪大法。
律師義正辭嚴的辯護和反駁使旁聽席上的有人發出「說得好」的讚歎,許娟的胡攪蠻纏、惡意中傷和法盲似的構陷使旁聽席上的很多人不明身份的人聽到中途後悄悄離場,不忍再聽。
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在庭審中闡明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無罪,法輪功學員周巍無罪。
庭審到中午十二點,審判長宣布休庭,並未當庭宣判。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周巍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並罰款兩千元。
附錄:參與迫害單位及個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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