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勤,六十多歲的婦女,修煉大法前,曾患乳腺癌,嚴重的鼻炎和憂鬱症。煉法輪大法後,全身疾病不治而癒。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她在面對面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花山區國保人員非法抓捕,關押在看守所裏。她反迫害,被上刑,加戴手銬、腳鐐等。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下午,尚勤的姐姐殘疾人尚越未知妹妹已被綁架,正在家等妹妹,卻意外的收到了妹妹的一雙鞋和一張逮捕證。馬鞍山市花山區的國保大隊幾個便衣隨即又非法抄了尚越的家,抄走幾本《明慧週刊》和幾本小冊子和師父的法像,尚越只要回了大法書。
對尚勤的遭遇,希望知情者給以補充。
一審 責任單位:
花山區檢察院
公訴人:楊成然
審判長:楊明 0550-2370367 0555-2626649
陪審員:杜新蒙 劉紅
書記員:汪文君 0555-2370363
看守所監管處辦公室 3號監 0555-8283975
看守所黃科長:18900557881
二審 責任單位
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法院:主審法官:謝彪 0555-237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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