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佟躍亮被錦州市網監國保警察與溝幫子派出所警察綁架。北鎮市法院於12月1日上午9點在錦州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佟躍亮。
2018年2月12日,天津市辯護律師給佟躍亮的家屬打電話,告訴剛接到北鎮市法院的判決書信函,法院告知已與2月2日把判決書送達佟躍亮。而遞交上訴狀的有效期是10天,北鎮法院有意拖延給律師判決,想造成當事人無法正常上訴。
家屬在得到消息後,聯繫了一位錦州市當地律師,於2月13日,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把上訴狀通過律師見到佟躍亮簽字並遞交。
北鎮市法院非法判佟躍亮五年,並處罰金2萬元。辯護律師在上訴狀中指出一審法院的判決屬於實施認定不清,證據不足,上訴人不夠成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上訴人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本案在訴訟程序上,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嚴重侵害上訴人合法權利,剝奪和限制上訴人訴訟權利。應當改判上訴人無罪或發回重審。
相關迫害責任人:
北鎮市法院審判長:高健
審判員:吳小玲
陪審員:馮斌
院長:張春風 副院長:刁紅英
法院電話:0416-6622278
0416-6336051
0416-6336036
0416-633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