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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呂三秀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長期被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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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樟樹市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呂三秀,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春天被劫持到江西女子監獄,據悉一直被迫罰站到現在,從早站到晚,甚至要站到晚上零點。由於長期被迫罰站,腳也腫得老大。前半年,監獄方面一直不讓她洗漱,身上的衣服髒得像個要飯的乞丐。

呂三秀,原為樟樹市冶煉廠職工。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幾十年的胃病,胃潰瘍會定期發作;三十歲左右患上了嚴重的痔瘡,經常便秘出血;此外還患有關節炎、頭痛、乳腺炎、婦科病,心臟病,萎縮性鼻炎,神經官能症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迅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所有疾病不治而癒,心情開朗。她的變化得到了家裏人及朋友鄰居的好評,有一位姓何的老鄰居在臨終說:「我下輩子還要和呂三秀做鄰居。」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後,呂三秀堅定自己的信仰,兩次遭非法判刑三年、兩次非法勞教(共計五年),遭受酷刑、下毒等折磨,一度被迫害致瘋。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呂三秀去北京上訪,被綁架關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絕食抗議六天後,被樟樹市公安局的劉建秋接回本地看守所。呂三秀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一十八日送往省女子監獄,遭受殘酷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呂三秀三年刑滿,因她不放棄自己的信仰,被樟樹市「610」人員和公安警察用欺騙的手段,直接非法勞教三年。在省女子勞教所,呂三秀抵制強制「轉化」、拒絕觀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和書籍,被包夾的吸毒勞教人員用枕巾緊裹著頭部、強按在床上、用鞋子等物暴打。警察們竟喪失人性在她的飯菜中下毒,使呂三秀時常處於半失常、半昏迷狀態,來月經時不知道自理,兩手套著鞋子在地上摸爬。獄警呂秀英和周志紅還幸災樂禍的哈哈大笑。一天,神智不清的呂三秀爬上三米多高的窗戶頂端後,重重地摔了下來,造成腰椎摔斷、兩腳摔傷。

二零零五年五月,呂三秀九死一生,從省女子勞教所回到了家中。通過修煉法輪功,她漸漸恢復了神智。二零零七年六月份,呂三秀在去店下鄉的車上被樟樹市「610」人員、國安人員夥同店下鄉派出所所長陳小華、聶永冰等警察綁架,被關押進看守所七、八天後,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延期關押二十多天,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才回到家中。

後來,呂三秀一直沒有社保金,沒有身份證(樟樹市國保人員一直不給她補辦),基本生活都無法維持。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呂三秀在樟樹市義城鄉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義城鄉派出所警察和樟樹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干及現金幾萬元。呂三秀開始被非法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警察說拘留十五天,二十多天後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

江西省女子監獄為了達到使法輪功學員所謂「轉化」的目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無所不用其極,獄警們慫恿殺人犯、販毒吸毒犯、詐騙犯、貪污犯、組織賣淫犯等刑事犯罪人員包夾、看管法輪功學員,採用毒打、吊銬、剝奪睡眠、罰站、老虎凳、灌食不明藥物、烈日暴曬、關小號、謾罵侮辱、「走隊列」、奴工勞動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呂三秀拒絕「轉化」,曾被獄警天天綁著吊。王鳳英每天被逼罰站到十二點,王鳳英當時已經七十五歲了。贛州市興國縣五十九歲的李蘭英,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八年,後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監獄為迫使李蘭英放棄信仰,關在小房間,單手吊在窗戶上,雙腳不能落地,疼痛難忍,致使她昏迷。

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姜鳳英遭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鐵棍打、吊銬、關禁閉、野蠻灌食、奴役、曝曬等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出獄後,就經常產生幻覺,胡言亂語,疑被下過不明藥物,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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