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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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我修煉大法已經二十五年。這期間風風雨雨,磕磕絆絆,在師父的看護下艱難前行。舉一個住房問題的例子說明我在得與失問題上心性提高的過程。

我三十二歲結婚,婚後我和丈夫與公婆、小叔子共同擠在一間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平房內。房子條件非常差,冬天屋裏臉盆中的水會凍冰;由於擁擠,小叔子夏天住在小廚房內,冬天要到同學家借住。人多房小給生活帶來的不便不勝枚舉,那時多麼渴望能有一處自己的房子。

但是那些年裏,房子總是和我擦肩而過。多年後,娘家終於盼到了分房,我和大弟弟都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當時由於婆婆去世不久,要照顧公公,我一直沒有搬家,我的新房子暫時空著。後來,我父母沒和我商量就讓剛結婚的大弟弟住進了本屬於我的房子。而後二弟佔了我大弟弟的房子,並置換了一個兩居室自住。大弟弟沒辦法騰退我的房子。這使得我將失去多年來夢寐以求的房子。心裏非常難過,吃不好,睡不好。

當時我已經開始修煉大法,明知道要放下對利益的執著,但心裏還是無法釋懷,面對得失心裏翻江倒海,想爭回屬於我的房子,因為我太需要它了。

我當時心想:是要房子還是要修煉,要修煉就不能要房子。想到師父的話:「我們要求失去的是常人的那顆心,是那顆執著不放的心,要能夠失去你認為重要的東西,能夠失去你認為不能拋棄的東西,這是真失。」[1]最終我選擇了修煉。

二弟將他佔的房子重新裝修了。由於娘家人都對二弟的做法有很大意見,沒有人願意前去賀新居。我卻以修煉人的心態,買了一束鮮花送到他那裏。看到裝修好的房子很漂亮,我沒有再動心。當時心裏想著:「我的房子是大弟弟在住,但是房本是我的名字,早晚會還給我。」現在看來那時利益之心還沒徹底放下。

又過了一段時間,大弟媳婦找到我,讓我把房本的名字改成大弟弟的。這是師父讓我再提高心性,在這個問題上徹底提高上來。但我當時悟的不高,內心很不情願這麼做,同樣在掙扎著。但最終還是把房子送給了大弟弟。使得娘家自此在房子問題上太平了。

一九九七年時,我們住的平房後面拓寬馬路,在大街與我們的房子之間出現了一塊空地,我們家可以在那裏加蓋兩間房,使得我們的房子有機會成為臨街的鋪面房。當時很多人看到了商機,以各種優厚條件跟我換房。我是修煉人,雖然修的不好,但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不應該貪圖利益,被利益之心干擾。我不為這些干擾所動,每天照常去煉功點煉功、洪法,看師父講法錄像。一天因有事去晚了,一進門正聽到師父講「得與失的關係」。我哭了,眼淚止不住的流下來。這段法就是師父點化我呀。在我跌跌撞撞過關時,聽到師父講這段法,我倍感親切,備受鼓舞。

後來有人在我們後面臨街的地面蓋了房子用作商店,生意非常好。而且鄰居在沒得到我們同意的情況下,把房後的空當也佔去開店了。明面上我們失去了太大的利益,但是我和丈夫始終沒有抱怨甚麼,避免了鄰里之間的糾紛。

這期間丈夫單位福利分房過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得失方面的心性關,最後也都過去了。

一九九九年五月,我們住了若干年的老平房拆遷,拆遷辦的人給了我們非常優厚的拆遷費。很順利的就買到我們現在居住的這套樓層不高,有電梯,面積大(一百三十一平米),精裝修的房子。

回想我們從不到二十平米擁擠不堪的小屋,換到一百三十一平米的大房的漫長過程,印證了師父講的法:「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2]「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2]。

如果我沒有修煉大法,在這個過程中我不會這麼堅決的放下利益之心,不知將會出現多少爭鬥,不知將會給周圍的人帶來多少氣和怨。再次感謝偉大的師尊慈悲苦度,我會堅定的精進實修,跟師尊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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