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共迫害導致信息不暢,有些迫害沒能及時報導出來,所以以上只是不完全統計。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兩月發生迫害事件最為集中,共計116人次,佔比全年迫害總數的32%。
二零一七年,天津市武清、大港、南開三個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最多,合計140人次,佔比全市迫害總數的38%,而武清區連續三年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為嚴重的地區。
二零一七年,共計有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三十三人次被非法庭審。
非法判刑法院 | 人次 | 名單 | 非法判刑刑期 |
東麗區法院 | 2 | 王炳瑞 | 非法判刑1年 |
王佩燕 | 非法判刑1年 | ||
河北區法院 | 1 | 張健 | 非法判刑5年 |
河西區法院 | 1 | 王放妮 | 非法判刑3年 |
紅橋區法院 | 4 | 李立新 | 非法判刑3.5年罰款8000元 |
律淑英 | 非法判刑4年罰款10000元 | ||
李少臣 | 非法判刑4.5年 | ||
劉金城 | 非法判刑2.5年 | ||
南開區法院 | 8 | 楊宏 | 非法判刑6年 |
蔣雅暉 | 非法判刑6年 | ||
許海虹 | 非法判刑2年 | ||
趙樹霞 | 非法判刑2.5 年 | ||
王思榮 | 非法判刑2.5 年 | ||
邢偉 | 非法判刑2 年 | ||
房克山 | 非法判刑3.5 年 | ||
張樹蘭 | 非法判刑3.5 年 | ||
寧河區法院 | 1 | 賀靜 | 非法判刑1年罰款5000元 |
塘沽審判區 | 2 | 劉淑珍 | 非法判刑3年 |
黃慧香 | 非法判刑7年 | ||
武清區法院 | 4 | 李紅玉 | 非法判刑3.5年 |
王淑敏 | 非法判刑4.5年 | ||
楊健 | 非法判刑4.5 年 | ||
袁金良 | 非法判刑2 年 | ||
天津一中院 | 2 | 李紅玉 | 二審維持冤判3.5年 |
張健 | 二審維持冤判5年 | ||
天津二中院 | 2 | 劉愛萍 | 二審維持冤判3年罰款10000元 |
張子文 | 二審維持冤判4年 | ||
安徽旌德法院 | 1 | 聶秀英 | 非法判刑1.5年 |
非法庭審法院 | 人次 | 名單 |
北辰區法院 | 8 | 王輝 李源勇 柴寶華 劉桂榮 |
東麗區法院 | 1 | 劉玉紅 |
河北區法院 | 1 | 張健 |
紅橋區法院 | 5 | 李立新 律淑英 王玉川 李少臣 劉金城 |
薊縣法院 | 1 | 孫淑珍 |
南開區法院 | 11 | 房克山 張樹蘭 王思榮 趙樹霞 邢偉 許海虹 朱剛 王觀娟 |
寧河區法院 | 1 | 賀靜 |
塘沽審判區 | 3 | 黃惠香 劉淑珍 趙月琴 |
武清區法院 | 2 | 楊健 袁金良 |
一、迫害致死案例
二零一七年,法輪功學員楊玉永、陳瑞芹被迫害致死,陳學惠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楊玉永 |
1.武清區法輪功學員楊玉永在武清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楊玉永,男,五十五歲,天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楊玉永孟憲珍夫婦在家中被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武清區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楊玉永多次遭到看守所獄警及牢頭獄霸等人的酷刑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律師會見楊玉永時,他對律師講了曾被戴兩個大鐵球的重鐐,還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只能彎著腰;長時間被罰坐小板凳;被獄警劉兆剛毆打以及劉兆剛指使看守所十三名犯人把他毆打致昏迷的過程,同時被進行性虐待和侮辱,捏生殖器、吸乳頭。
事隔十三天的七月十一日,楊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楊玉永的兩個孩子聞訊趕到武清中醫院,見到父親冰冷僵硬的遺體。發現楊玉永的脖子、身體大面積瘀傷,眼睛裏有血,兩耳朵根有很大的傷口,左乳頭焦黑,腳趾甲有竹籤紮過的痕跡。背部傷痕累累,從腰部往下到褲襠再到大腿根全是血痕,很顯然楊玉永是被酷刑致死。
武清公安局、看守所沒有向楊玉永家人交代他的死因,卻出動百個警察和特警搶奪屍體。
楊玉永子女向各級部門申訴,遭到當地公安局副局長孫廣興、法制科警察顧亮恐嚇,威脅說不許向網絡散布各種消息,不許接受媒體採訪,所有親屬都受到來自武清公安不同程度的施壓,家屬為楊玉永聘請的律師均遭所屬地司法機關約談施壓,不允許接楊玉永的案子。
至今,楊玉永的妻子孟憲珍仍被非法關押在武清區看守所。
2.薊縣法輪功學員陳瑞芹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陳瑞芹,女,四十四歲,天津薊縣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七年一至二月間(詳細日期不詳)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致死,家人懼怕被迫害,屈服於邪黨淫威,不敢曝光、不敢申冤,至今仍處在悲傷與恐懼之中,對此事諱莫如深,不敢提及此事細節。
陳瑞芹是在天津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的,在她生命垂危之際,獄方沒有通知家人見最後一面,死後不知多長時間才通知家人到監獄。獄警包圍遺體不准親人近前觀看,不准掀開罩布查看,不准驗屍,要驗屍得由監獄指定部門。家人發現陳瑞芹遺體的舌頭都乾枯了,是否被活摘器官不得而知。陳瑞芹家人在獄方的威脅威逼下同意將陳瑞芹遺體火化,把骨灰帶回家中埋葬。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陳瑞芹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薊縣國保大隊、文昌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後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陳瑞芹因不放棄信仰,在天津女子監獄五監區長期受到殘酷迫害:被長時間罰站、不允許大小便,她的雙腳腳趾曾被踩得鮮血淋漓,身體被毆打得傷痕累累,包夾在引水機上接來熱水往她臉上潑,更下作地掐乳頭、猥褻下身,甚至讓她吃屎喝尿。包夾隨手抓起尿桶、凳子等物件就打,還說:「杜大隊當班可以隨便打」。獄警徐莉穎鼓勵包夾暴力毆打說:「打吧,打破了我親自給她縫去。」
酷刑示意圖:凍刑 |
據一位曾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回憶:「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前後,因不讓去廁所大小便,陳瑞芹忍耐不住把大便拉在褲子裏。在值班獄警的指使下,包夾和刑事犯七、八個人,把陳瑞芹衣服全部扒光,把一身單薄的上衣褲子放到水中浸濕後給陳瑞芹穿上,再把陳瑞芹推到院子裏,凍了將近一個小時。那天氣溫是零下18.3度,一小時候陳瑞芹已四肢凍僵不會走路,是被刑事犯們拖拉回來的。」
夜間,包夾逼迫陳瑞芹罰站不讓睡覺,只要陳瑞芹一閉眼,她們就用手指狠命的彈陳瑞芹嘴唇,或抽打嘴巴。一天夜裏,陳瑞芹困的支撐不住閉上眼睛,一個犯人就從後面猛地一推,她整個人趴倒在地上,整個臉,鼻子,眼睛都摔得烏黑發紫。
陳瑞芹曾被折磨的不像人樣,抽風、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精神恍惚意識不清。獄警、包夾仍然殘酷的折磨她,逼迫她放棄自己的信仰,直至被迫害致死。
3.陳學惠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陳學惠,曾於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天津女子監獄裏身心遭受了極大摧殘,後出現嚴重的乳腺癌、胃癌症狀,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從監獄回家後幾年裏,國保、派出所及社區人員經常到家裏來騷擾。陳學惠總是以慈悲、祥和的心態給他們講真相,勸善。就在陳學惠女士去世前幾天,他們還來到家裏進行騷擾、拍照等。
二、非法庭審判刑案例
1.南開區法院非法冤判房克山夫婦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晚,天津市北辰區、武清區法輪功學員開車去懸掛慶祝「法輪大法日」的條幅,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包括武清區的房克山、張淑蘭夫婦。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南開法院對房克山、張樹蘭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盧廷閣、高承才兩位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近日獲悉,房克山、張淑蘭夫婦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十一月十五日張樹蘭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估計房克山也已經被劫持到監獄。
房克山家屬向房克山、張樹蘭的律師詢問,兩位律師感到非常吃驚:根本沒有收到判決書,人卻已經送到監獄一個多月了?
盧律師馬上打電話向南開法院詢問房克山下落,書記員答覆:十月三十一日下的判決,忘了給兩位律師寄判決書了,並強調房克山不上訴。律師追問房克山的下落,他們答覆:只管下判決不管房克山在哪。
盧律師十二月二十二日詢問南開法院,十二月二十六日才接到判決書,不難看出南開法院對法輪功又要冤判,又害怕上訴。房克山的親朋分析稱房克山不可能不上訴的,南開法院就是害怕律師知道上訴,一直封鎖消息。
2.天津張健被非法庭審 法官粗暴干涉律師辯護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上午河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健非法庭審,律師出庭辯護。
八點四十五分,法官喬雙紅將張健的律師盧庭閣與兩名家屬領進審判庭,已有三女一男坐在旁聽席。之前喬雙紅多次強調審判庭只有兩個旁聽席位,可見明顯撒謊。四人自稱是居委會的,被安排充數佔據了有限的旁聽席位。
庭審開始後,公訴人構陷張健的重點是從張健家非法抄家時抄走的現金。那是張健養活父母兒子的生活費。檢方稱紙幣上有真相內容。
律師辯護指出:搜查程序嚴重違法,所有查扣物品應作為非法證據排除,大部份紙幣上文字與本案無關。
庭上張健本人充份表達了自己在事實、證據、法律上的觀點。張健在法庭上講真相,對法庭無理提問拒不回答。
最後律師對此類案件進行宏觀論述,對迫害進行深入揭示的時候,遭到法官頻繁粗暴的敲錘制止,使律師無法完整論述。儘管盧庭閣律師據理力爭或抗議,但審判長李金柱仍然態度蠻橫,但是說可提交書面辯護詞。對張健的最後陳述,也是同樣的對待。
律師感慨:在中國的法庭,一群法官竟然害怕辯護人或被告人發言!極具諷刺意味。
對辯護律師明確要求鑑定人、辦案人等出庭作證等問題,法官還休庭合議了五分鐘,然後煞有介事的駁回。
庭後,法官沒讓張健看筆錄就讓他簽字,被張健拒絕。
張健修煉法輪功近二十年,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人們都說這小伙子人好、厚道、實在、本份,為別人著想,愛幫助人不求回報。
由於中共的迫害妻子跟他離婚,他父母年近七十歲,幫他照看上小學五年級的孩子,全家人依靠張健的收入維持生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中午,河北區鐵東路派出所和河北區國保、「610」十多人到張健單位抓人,張健被戴上手銬並被劫持去家中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許多個人財物及省吃儉用攢下的兩萬元現金,沒有給出清單和任何憑證。
現在家裏只剩下二老一小,經濟上無來源,只能靠著親友接濟度日。
3.南開區法院誣判楊宏、蔣雅暉夫婦
楊宏 | 蔣雅暉 |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被非法關押在南開看守所兩年半之久的法輪功學員楊宏、蔣雅暉夫婦,分別被南開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而當事人和律師並未接到法院的判決書。蔣雅暉的母親主動電話詢問法官後方才得知,兩位法輪功學員經律師電話詢問責任法官,上述消息得到確認。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楊宏家中突然斷電,他手拿電卡開門想看看自家電表的情況。這時,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國保大隊、華苑新城派出所的警察,共有二、三十人闖入屋內,綁架了楊宏、蔣雅暉夫婦並非法抄走了筆記本電腦、光盤刻錄塔、多台打印機等價值幾萬元的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南開區法院第三法庭非法庭審楊宏、蔣雅暉夫婦,楊宏和蔣雅輝被戴手銬進入法庭。楊宏、蔣雅暉依法申訴無罪,三位律師當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庭審長達五個多小時。
楊宏畢業於天津大學內燃機專業,畢業後進入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公司工作。他心地善良,待人厚道,工作上踏實肯幹,人們都願意接近他,公司領導更是看重他。由於他出色的工作成績,公司領導派他到日本深造。
一九九九年七月,當時正在日本學習的楊宏,突然被單位不明緣由的召回。楊宏父母也被脅迫配合廠方給楊宏施壓,要求楊宏妥協,放棄修煉法輪功。遭到楊宏拒絕。
之後楊宏曾兩次被非法勞教,累計刑期達四年半,身體瘦弱的只有70斤。在此期間天津豐田汽車公司脅迫楊宏的家人簽字,非法解除了與楊宏的勞動合同。
蔣雅暉畢業於人民大學經貿專業。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為人單純善良,淡雅中透著真摯,對家人朋友關愛體貼,對同事友好謙讓禮遇有加。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蔣雅暉和母親被從家中劫持到女子勞教所迫害二年,期間蔣亞暉因為堅持不放棄修煉,遭受警察和在押人員的酷刑和非人虐待。
此次楊宏、蔣雅暉夫婦被非法冤判重刑,再次證明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性、非理性與非人性。為了在法庭上徹底闡明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法律真相,他們的家人為他們請了律師辯護。庭上律師們有理有據的依法正義辯詞,讓所有公檢法人員佩服。但令人遺憾的是,在中共「610」的操控下,公檢法人員仍然跳不出「你辯你的,我判我的」怪圈,做出了違背良心和枉法的冤判。
三、天津濱海監獄迫害案例
滑連有 |
北辰區法輪功學員滑連有,五十五歲,大專畢業,一九八九年獲助理會計師資格,一直是周圍人公認的好人。二零零一年滑連有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被迫害致神智不清。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滑連有再次被警察綁架構陷、冤判七年,在絕食反迫害近兩年後,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被濱海監獄獄警用擔架抬回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多,滑連有在路上被佳榮裏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被劫持到天津濱海監獄。滑連有從十四日開始一直絕食,在濱海監獄被灌辣椒水並被用布條勒嘴,還被強迫聽誹謗法輪功的宣傳品。在新生醫院滑連有一直被綁在床上,遭強制灌食,遭受包夾虐待。
中共酷刑示意圖:綁在床上灌食 |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家屬到濱海監獄會見已絕食八月有餘的滑連有。當時家人看到滑連有已經被迫害得神智不清,不認家人,反覆講他被迫害虐待的情況。
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滑連有的家人及律師會見滑連有時,看到他身體虛弱,雙目閉著,左右搖頭,很少說話,他向律師反映他曾被獄方灌藥。但是獄方從未向滑連有家屬交代為甚麼要給滑連有灌藥?灌的甚麼藥?按照哪個醫囑開的藥?藥物反應怎樣?
三月十三日,滑連有的妻子會見他時,滑連有說要見律師。滑連有說,在二月底,他被灌食過量,胃被撐得要爆了,後又被送到新生醫院抽出來,過程中痛苦萬分。他說,三月四日他被綁在凳子上,像坐老虎凳一樣,三月七日被綁在帶洞的輪椅上,兩個高大的包夾動作粗暴地擰他的胳膊。
四月十日,妻子和女兒再次會見時,滑連有仍被輪椅推出。他說,他被包夾欺辱,陰部被搓破,被隊長梁漢文用筆和遙控器擊嘴,並說自己撞牆是被監獄迫害逼的,有事一定是監獄的責任。
七月十日下午會見時,滑連有妻子看見他仍被捆綁著用輪椅推出來。他說包夾王大志給灌食時裏面放異物,消毒水和肥皂味很濃,還有鬍子碴子。被灌的食物都吐出來了,包夾還用粘拉鏈毛刺的一面刺扎他身體。滑連有找獄警,他們都不管。獄警高佩治說滑連有:你還沒死。
滑連有妻子田宗麗要求負責獄警梁漢文調查這事,並找獄政科李津反映情況,他竟然說不可能,然後就走了。
八月二十二日,田宗麗與女兒再次會見時,發現滑連有比以前瘦了些,他說承受太大了,三個包夾跟著。因為抗議獄方在給他野蠻灌食中摻雜異物,被灌食後他就往外吐,獄警給他強制戴口罩一個月,把雙耳勒破,半個月也不給洗澡。
妻子和女兒找獄警梁漢文交涉,不能再給他戴口罩、捆綁,讓他們向上邊反映。
九月十九日下午,田宗麗到新生醫院會見滑連有,他說還被綁著,遭到兩個包夾的謾罵,侮辱。妻子讓他找醫院負責人梁振忠反映,他說誰也不讓找。田宗麗對負責獄警梁漢文說:你是主管隊長,起訴迫害責任人,你也跑不了。
四、綁架騷擾案例
1.天津市群體綁架案例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夥同各公安分局及下屬派出所在全市綁架法輪功學員。綁架範圍涉及濱海新區(大港、塘沽)、武清、南開、紅橋、北辰、河東等區域,有二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多人被騷擾。
這是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三十七人綁架案、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二十二人綁架案後,中共天津當局製造的又一起群體綁架事件。
武清區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二人被騷擾
十二月二十八日清晨六點,上馬台鎮王老莊村黃俊娟在家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黃俊娟已非法刑拘。她的兒子說警察是為了黃俊娟購買電話卡的事將她綁架。
上午八、九點,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刑偵隊還有當地派出所的人,綁架武清牙醫李永泉,並非法抄家。
中午十二點多,天津國保、武清國保和豆張莊派出所二十多個警察強行闖入高玉明家中,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齊志銀、周厚美、高建玲、高玉明等人。
高玉明家中電腦、打印機、刻錄機、手機和播放器和一萬多元現金被非法抄走,齊志銀家中也被非法抄家。
幾位法輪功學員家門口還有人蹲坑。次日,家屬去要人,警察稱人已被關押在武清看守所。
下午一點左右,武清區豆張莊鄉法輪功學員劉金鳳在家中洗衣服時,從外面突然闖進十多人,他們是豆張莊派出所警察和鄉政府人員,其中有的警察肩上掛有錄像設備,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進行抄家錄像,非法抄走一套法輪大法書、一個筆記本電腦、四個路由器、幾個內存卡,然後強行將劉金鳳綁架到豆張莊鄉派出所。期間劉金鳳不斷給警察們講真相,於當天晚上十一點左右回家。
武清刑偵隊和上馬台派出所的警察還到上馬台的法輪功學員劉樹清家,盤問與李大夫有沒有聯繫,還搜走幾本台曆和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小葫蘆。
同日中午,武清區河西務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王福利家非法搜查並錄像,恐嚇王福利去派出所,遭到王福利的正念抵制。
南開區法輪功學員呂厚芬被綁架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南開區法輪功學員呂厚芬剛剛走出家門,就被四五個警察綁架,搶走她的背包,背包裏有錢包和兩部手機,警察將呂厚芬綁架到南開區廣開派出所。同時,警察到她家非法查抄。抄走了四十多本法輪大法書籍、光盤、師父的法像、一部手機。目前呂厚芬已被非法拘留,關押在南開區看守所。
濱海新區九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多,大港油田法輪功學員崔彥卿被強行綁架抄家,人被幾個便衣警察抬下樓,連同崔彥卿的丈夫及到她家學法的兩個老年法輪功學員三人也一起綁架到派出所,油田還有多名法輪功學員也被騷擾。目前崔彥卿已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天津市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
參與綁架的有大港分局、油田海濱派出所十多個警察,為首的是大港分局許建國,多名便衣警察開著至少三輛便車來抓人。
同一時間,大港勝利派出所警察到天津石化邪黨校將法輪功學員高立娟綁架到派出所,隨後警察和六合裏居委會十多個人到高家連連敲門,年近八旬的高立娟母親沒有開門,警察未經允許拿鑰匙私自闖入,實施非法查抄。高立娟母親差點嚇倒在地,被當時去串門的一位大姨抱住。下午,警察將高立娟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天津市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約九點,濱海新區塘沽渤海石油新村女法輪功學員王娟娥與家人出去辦事,開車到家屬區大門口,被一黑色轎車攔住,下來幾個便衣把她強行綁架到石油新村派出所,後十幾個穿便衣的去抄家,抄走全部電腦、打印機、真相幣、手機等及一大包法輪大法書籍。
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半左右,濱海新區遠洋城公安刑警大隊大概十來個人,在法輪功學員王平女士的家門口非法抓捕了她,並非法抄家,抄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真相手機二部、真相幣一千多元、王平和她丈夫用的手機共四部。而且將王平不修煉的丈夫也非法抓走。
下午三點多鐘,因為無人接孩子,王平丈夫和警察鬧起來才把他放了。第二天早晨家人去遠洋城刑警隊要人,才得知警察已在綁架當天把王平非法拘留並關押到塘沽區看守所。
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約九點,濱海新區塘沽渤海石油法輪功學員楚燕(豔)女士被綁架。警察說是有人舉報。據說楚燕是下午派出所警察敲門未開,到晚上被綁架走的。警察從她們家和地下室抄走了很多真相資料、多台打印機和電腦、許多耗材和許多法輪大法書籍。
同一天被綁架的還有大港油田的楊芸香。
紅橋區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七點左右,紅橋區法輪功學員金枝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大法書籍、手機等私人物品。參與綁架的人員有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北辰分局和瑞景派出所的人員,綁架當天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北辰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左右,紅橋區法輪功學員姜姐被紅橋區咸陽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經營的美髮店被抄,姜姐已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紅橋區看守所。
同日上午,紅橋區法輪功學員王淑燕被咸陽北路派出所警察綁架。
河東區藍淑芬在家中被綁架
十二月二十八日,北辰區天穆派出所警察闖入居住在河東區成林裏的法輪功學員藍淑芬家中,進行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很多私人物品,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天津市北辰區兩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十二月二十八日北辰區法輪功學員徐雪麗被多個警察綁架。同日,在北辰區還綁架了與藍淑芬相識的另一位王姓法輪功學員,現在被關押在北辰看守所。
2.河西區公檢法犯罪案例
一、天塔派出所警察王曉路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天津市河西區天塔派出所警察王曉路,騷擾管界內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兩位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無法正常生活,一位被迫離家出走,還有一人被王曉路抄家綁架後,冤判入獄。
◇三次騷擾法輪功學員孟捷和他重病的妻子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天塔派出所片警王曉路帶領十來個警察闖到孟捷家,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當時只有孟捷臥病在床的妻子在家。
此後的十一月十六日,和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王曉路等天塔派出所警察再次來到孟捷家騷擾、抄家,並對孟捷重病臥床的妻子單獨審問、筆錄、恐嚇。這種破門而入肆意掠奪的行徑,給孟捷病中的妻子嚴重的壓力,她非常害怕孟捷再次被迫害,擔驚受怕,更加重了她的病情。後來她無法正常進食,情緒緊張就嘔吐,每天處於恐懼緊張的狀態之中。
◇騷擾綁架王放妮冤判其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片警王曉路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放妮家進行騷擾,訊問其參與訴江,未經本人同意就對其進行錄像、拍照。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王曉路又帶天塔街派出所數名警察與高風裏居委會數人闖入王放妮家,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將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平板手機等搶走,把屋裏翻的到處是東西,並將王放妮綁架到天塔街派出所。
王放妮被非法羈押在河西區看守所一年零四個月後,二零一七年五月,被河西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在天津女子監獄。
二、河西區桃園派出所警察惡行
◇七十六歲李廷秀被強迫驗血、驗尿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中午,河西區桃園派出所警察到七十六歲的李廷秀家騷擾,片警進來邊問「還煉不煉」邊四處張望,當看到桌上放著的大法書就拿走,看到李廷秀的包也打開翻看,裏面有一本台曆和真相幣一同拿走,並把李廷秀帶到派出所,驗血、驗尿、簽字,直到夜裏一點才放回家。
三、公檢法系統沆瀣一氣迫害善良
◇綁架郭成茹意欲重判
河西區法輪功學員郭成茹,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河西區桃園派出所非法抓捕。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桃園派出所警察對郭成茹家非法查抄。
郭成茹從被綁架至十二月十一日非法庭審不到四個月時間,就遭非法起訴意欲對其重判,她曾為堅持信仰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被非法監禁迫害長達十二年之久,被邪黨視為「累犯」。
郭成茹此次被非法拘禁後,曾被河西國保以許諾釋放為誘餌,誘騙下寫了所謂「保證」,結果卻被惡人構陷認罪,圖謀加重迫害。
郭成茹的父母去河西法院給法官王建送勸善信,王不見,通過電話威脅郭父說,你不能進庭旁聽,郭父說,你不得按法律辦事嗎?為甚麼不讓我進去。王說,對你們法輪功就是不講法律。王建曾經冤判郭成茹父親、郭成茹各一次。
◇遭綁架不到兩個月於富豔遭非法起訴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於富豔,在家中被河西區梅江派出所非法抓捕並抄家,後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月三十日遭河西檢察院非法批捕,目前案卷已到了河西法院。
梅江派出所綁架她的原因是發現其工作單位小區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因她是修煉者,推定是她發放。於富豔在被非法提訊時否定了警察的有罪推定,辦案警察態度兇惡並恐嚇威脅:如態度不好,直接送看守所。於富豔的律師向辦案警察李松林(音)了解情況。李松林不配合,律師對李講,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向辦案人溝通了解案件情況,不告知違法。李松林這才不得不講是發現有法輪功宣傳資料所以抓人。
律師根據了解到的事實經過及法律依據,認為於富豔無犯罪事實,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應立即釋放。律師隨即起草並向公安局河西分局、河西區檢察院、河西區政府等相關部門郵寄《於富豔無罪釋放申請書》。
律師認為:於富豔所涉事項,根據現有法律不構成犯罪,不能因其為法輪功修煉者而做有罪推定,認定其涉嫌犯罪並非法關押,持有法輪功書籍及宣傳資料無罪。信仰自由是憲法依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
十一月十一日上午,於富豔家人再次來到梅江派出所,見到了辦案警察李松林,要求派出所放人。該警察說:現在偵查期已過,案卷已交檢察院,後期就是法院判。於富豔家人說:如果檢察院退卷不屬於犯罪……該警察立即接著說:我繼續整理資料,我已經送進好幾個煉法輪功的了。
十二月八日,於富豔的律師獲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案卷已到了河西法院。
據悉,在過去的幾個月河西區還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分別是八月二十五日於淑珍被桃園派出所綁架;九月四日李俊華被友誼路派出所綁架(已回家);十月七日吳姓男士被綁架抄家,居住地為天津市河西區東海派出所管轄,十一月二十四日王立春被桃園派出所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五、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案例
1.兩任政法委書記前後不足三月遭報身亡
天津市寧河區政法委書記張金明,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夜間,開車在高速公路上,撞車死亡。至此,寧河區三任政法委書記楊金華、張付川、張金明均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
張金明,男,五十二歲,曾任寧河區副區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他擔任寧河區政法委書記,接替原寧河區政法委張付川的職務。
張付川在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及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操控公、檢、法綁架、非法關押、冤判,用殘暴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遭了惡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因涉嫌違規、違紀、貪腐等問題,張付川被停職接受審查,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晚,在家上吊身亡。
張金明在任政法委書記期間,沒有被他前任的惡報驚醒引以為戒,而仍積極追隨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冤判、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並且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在寧河區方舟公園及鄉鎮集市大搞誣蔑法輪功的宣傳展板、櫥窗、傳單來欺騙不明真相的世人,蠱惑人心,造成極壞的影響。
2.原武清區區長羅福來遭報落馬
據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報導,原天津市武清區區長、天津市機械設備成套局局長羅福來被調查,並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羅福來是天津市武清區大黃堡鎮四高莊人,曾任縣團委書記兼楊村鎮書記、武清區政法委副書記、書記、常務副區長、天津市寧河區委書記,二零一七年四月任天津市機械設備成套局局長、黨組書記。
羅福來在任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一九九九年末,羅福來在他的單車筐內發現了一份法輪功真相傳單,他把這張真相傳單送到了政法委610辦公室,沒有多長時間羅福來升任武清區政法委副書記。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八年間,天津市武清區共計發生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件1252起,其中被關押迫害致死及高壓迫害中離世的27人,被非法判刑66人次,被非法勞教93人次,被綁架拘留818人次,被關進洗腦班強制洗腦97人次,被騷擾104人次,被非法開除公職或被迫離職11人,失蹤1人。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逾二十八萬元(不包括非法查抄的實物價值及扣發工資、薪金降級等)。
近三年來,武清區仍然是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為嚴重的地區,迫害案例總數位居全市第一。
天理昭彰,善惡有報,希望其他參與迫害的人以此為戒,抓緊給自己贖罪。法輪功學員勸善講真相,是出於大善大忍之心,是慈悲於人。不相信報應,不等於沒有報應,為了自己和家人,千萬不要被眼前利益矇蔽而失去理智,淪為惡黨利用的工具。迫害法輪功必遭天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