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為一審法院和中級法院違法操作甚是吃驚,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中旬,律師曾在看守所會見過張君,法院還曾與律師就上訴是否開庭等事宜進行多次溝通。然而,在上訴期間,判決尚未生效的情況下,公檢法部門卻將張君非法送進永川監獄。
四川籍法輪功學員張君是一位剛剛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年的新學員,在重慶市工作。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張君在重慶市巴南區跳石鎮給村民講大法真相,被跳石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巴南區法院第一次對張君非法開庭,庭審時由於無法出示證據,只有一些所謂證據的照片,律師提出不合法律程序,法院因此中止了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巴南區法院再一次對法輪功學員張君非法開庭。張君的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面對律師有力的質詢和辯護,公訴人承認: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法輪功是「×教」(註﹕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就是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公訴人的這段話清楚記錄在當天的庭審記錄上,而且公訴人在庭審記錄上簽字予以確認。但未當庭宣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巴南區法院非法判張君有期徒刑五年。張君提起上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張君的律師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對張君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書,十二月十九日,律師去巴南區看守所會見張君,卻被看守所告知,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底,在張君一審判決後的上訴期間,張君已經被送到重慶市永川監獄。
律師為一審法院和中級法院違法操作甚是吃驚,在判決尚未生效的情況下,張君被送進了永川監獄。
目前張君被送至永川監獄一個多月,至今律師也無法會見,張君也沒有親人去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