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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十年冤獄 瀘州羅水珍再被關入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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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羅水珍女士被非法判刑後已被劫持到了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這是曾歷經十年冤獄、遭種種酷刑折磨的羅女士再次被投入監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羅水珍女士,六十二歲,瀘州市建築公司退休工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羅水珍因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關入納溪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一日,江陽區法院在納溪看守所內對羅水珍進行非法庭審,法官故意刁難律師,不准律師攜帶電腦入庭,導致律師無法進場為當事人辯護。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開庭三十分鐘不到就草草收場。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羅水珍的家人從律師處得知,羅水珍被非法判刑四年,處罰金一萬元。羅水珍上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瀘州市中級法院在家屬與民眾被禁止參加開庭,只有政法委、國保人員能進入審判庭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內對羅水珍秘密庭審。

瀘州中級法院維持冤判。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羅水珍被劫持到了中共監獄迫害。

羅水珍女士原本有一個幸福溫馨的修煉之家,一家三口同修大法,其樂融融。自從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這個家便跌入了痛苦的深淵。羅水珍被非法關押、洗腦迫害;非法勞教兩次歷時五年,非法判刑五年;她丈夫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重刑七年;女兒打工養活自己還要供養冤獄中的父母,這個家十幾年來一直處於家破人散的痛苦之中。

二零一五年九月,羅水珍與她丈夫先後回到了家。可是家的團圓不到半年,羅水珍發放真相資料被惡人綁架,再次被瀘州市公檢法合夥構陷並非法判刑。歷經十年冤獄、遭受到監獄種種酷刑折磨的羅水珍女士再次被投進中共監獄迫害。

此次對羅水珍非法判刑迫害的部份責任人:
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公務員:康瀘、李煥庭、孫華、黃超
瀘州市江陽區檢察院公務員:陳卓
瀘州市中級法院公務員:程懷武、李旭東、李瑞亮、嚴夢婉
瀘州市檢察院公務員:古香等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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