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給二審法官殷傳茂的庭前辯護詞中闡明:從案件的本質上,信仰法輪功不違法,根據罪行法定原則,不能認定法輪功屬於×教,因此不存在文英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問題;也不存在文英違法犯罪的問題。一審違反罪行法定原則,作出的判決是違法的。判決所依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更是適用法律錯誤,所以依法應當予以撤銷。律師提交的辯護詞中,提出了無罪證據。律師發函要求二審法官對定案的電子數據重新司法鑑定。
案卷移送到大連中級法院時,一審辦案卷宗只移交了文字卷和一張開發區公安分局網監大隊所謂物品內容鑑定光盤。二審律師幾經周折在大連中院僅閱到文字卷和一張網監大隊電子光盤,整個前期辦案同步錄像電子卷宗全部缺失。作為二審法院辦案法官,應完全知道一審辦案程序違法,用特務手段非法監聽公民電話,先抓人後羅織所謂「證據」,卻不依法給予糾正,依然枉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大連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邢天寶等十多名警察違法闖入文英和孩子家中抓人,非法進行抄家,劫走了幾十本大法書、筆記本電腦、手機、U盤等私人物品。當日,遼寧省各地共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公安便衣人員抓捕。此次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案子由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出動大量警察採用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抓捕法輪功學員。文英被捕後,被開發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文英被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於傑、吳海在明知公安人員違法辦案,文英不涉任何犯罪的情況下非法對文英提起公訴。大連市開發區法院法官王前不顧法律與事實依據,在明知公安違法辦案、檢察院違法起訴的情況下,枉法冤判文英七年並罰金一萬元。
大連開發區法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對文英非法開庭,公訴人余傑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指控當事人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家屬聘請的律師法庭上為文英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辦案程序違法,警察先抓人後組織所謂「證據」。公安人員非法監聽公民電話,已經涉嫌構成犯罪。而大量冤假錯案的產生,都是由辦案程序違法造成的。其所謂的證據都不能證明文英有罪。非法查抄的法輪功書籍屬於私人物品,並且書籍並不違法。
辦案機關指控的所謂「證據」,一部有訴江內容的電話手機,儲存卡裏「公民訴江」內容是公民行使憲法權利並無違法。且沒有證據證明手機所屬。當事人從未涉及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公民信仰自由受國家憲法保護。兩高等部門的司法解釋,有悖於國家憲法,不能作為打壓法輪功的法律依據!這些年在辦理法輪功案件過程中,公檢法人員已經涉嫌構成濫用職權罪,是借法律之名行政治打壓之實。當事人信仰法輪功無罪,應予以當庭釋放。
開庭過程中,文英當庭對非法指控予以否認,修煉法輪功完全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全世界各國包括中國的香港、澳門都允許煉。法輪功教導人心向善,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福益於社會,自己身體的疾病也通過修煉好了,從沒危害任何人,也沒有利用甚麼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法律依據。
對公訴人余傑和法官王前,以當事人曾被勞教處罰過作為當事人有所謂「前科」的指控。文英明言,勞教制度已被國家取締,自己無過並且以前的勞教也是違法的。王前不讓當事人把話說完就制止道:「勞教就算有前科!」本應秉持法制與公正原則的法官,枉判意圖明顯。一審法官不顧國家法律與事實,枉法判決製造冤案。
一審冤判後,文英及其辯護律師隨即提出上訴,案件上訴到大連市中院。家屬聘請的兩位律師會見二審法官殷傳茂,起初法官要求律師須到司法局備案後,才能代理案件。律師當面指出:這種要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不予配合。在律師依法據理力爭之下,法官無法搪塞只能接受兩位律師為文英做合法辯護的委託手續。
在立案之初,二審法官就要求律師儘快提交辯護詞,想草草書面結案。兩位律師多次聯繫二審法官殷傳茂,要求二審開庭,以便在法庭上闡明法律層面的事實,揭露一審違法辦案強加迫害的本質,並就辦案程序違法、證據違法當庭質證。對於律師依法要求開庭審理,二審法官殷傳茂始終不予答覆。而在案件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官去看守所詢問只走過場,前後不到半小時就草草收場離開了。
法官、檢察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他們無視法律,為所欲為,恃強凌弱,藐視公堂,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相互勾結構陷,是在踐踏法律的尊嚴,是在執法犯法。在這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悲劇中,他們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縱觀人類歷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那些曾參與迫害的高官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等都已經被繩之以法投入監牢,所有參與迫害人員都將面臨法律和天理的雙重審判。
奉勸那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認清歷史巨變形勢,釋放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盡一切可能善待保護法輪功學員,珍惜自己最後的贖罪機會。
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地址電話:
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地址:開發區遼河西路201號 電話:0411-39966662
開發區大孤山派出所。地址:開發區鵬雲街。電話:0411-39969858. 39969850 。
副所長:邢天寶,辦公室電話0411-39969855
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
地址:開發區黃海西路168號。電話:0411-87505822
批捕科:高翔。
申控科:於傑,吳海 辦公室電話:87505822
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地址:開發區黃海西路166號。 郵編:116600
刑事審判庭庭長:王前。 辦公室電話:0411-87936199 手機:1394205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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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孔明爽。 辦公室電話:0411-83889743
大連市中級法院地址:人民廣場2號、電話0411-83775652
刑事審判二庭審判長殷傳茂。辦公室電話0411-8377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