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上訴近三個月後,鐵嶺市中級法院對楊國權非法維持原判三年零三個月。
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楊國權幾度被中共當局迫害。
楊國權在二零零零年因想進京為法輪功鳴冤(沒去北京就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七年楊國權再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期間遭到西豐縣國保大隊長程志山等人刑訊逼供,將電棍插到他的口腔內實施殘酷電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點左右,楊國權在開原市威遠堡鎮集市上向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台曆,老百姓爭先恐後的索要。但威遠堡鎮派出所警察卻非法抓捕了楊國權。當天下午將其移送到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西豐縣看守所。
僅過八天時間楊國權就被西豐縣公安局非法批捕。國保大隊長程志山曾和律師強調楊國權被判過刑是累犯,並恐嚇律師如果上網曝光只會加重處理。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西豐縣檢察院將構陷楊國權的所謂「案子」退回公安局,說不歸西豐管轄。第二天楊國權被戶籍地派出所警察從西豐縣看守所轉送到開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開原市法院非法對楊國權開庭。楊國權陳述自己一直按照師父的要求,處處都做一個好人。並且揭露了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是西豐縣國保大隊長程志山製造偽證的結果;自己還被酷刑逼供,惡警將兩根電棍插到嘴裏電擊,多顆牙齒因此掉落,並張開嘴向法官展示。
庭審到最後,公訴人也不得不承認:「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也無罪」,但仍然以兩高的司法解釋在說明傳播法輪功真相有罪。如果法輪功是正的是合法的,傳播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怎麼會有罪呢?恰恰是法輪功學員在維護法律和正義啊!
在當天庭審結束後,開原法院法官曾私下要求楊國權認罪認錯,並恐嚇不認罪至少要判三年,楊國權當即否定這一無理要求,表示如果非法判刑一定上訴。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楊國權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
楊國權在上訴後至今將近三個月時間,鐵嶺市中級法院作出了非法維持原判的認定。
鐵嶺市中級法院在歷次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上訴的冤案中,從來沒有公開審理過,沒有秉持法律的公正態度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做出公正的裁決。
西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電話 024-77855202
大隊長程志山 13941023717、13065201066 辦024-77855201 宅024-77859689
王亞坤 024-77895641
戶籍地警察 13700103116
開原法院主審法官:劉建光 024-73809037
刑事庭庭長:呂鳳山 024-73809033 13841095133
開原市檢察院公訴人:何濤13841099456
鐵嶺市中級法院地址:凡河新區嘉陵江路中法 郵編: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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