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獸的行為,鬼的層次
我在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有一次看電視播放《動物世界》:有一種猩猩叫「倭猩猩」,雌雄肆意亂交,甚至以此作為它們之間的一種社交手段。我當時就想當今的人類社會中的許多人就是這樣做這樣想這樣追求的。心性在哪,位置就在哪,一個人追求了甚麼就選擇了這個被追求的事物背後的境界。所以當今的人類社會不僅是人神同在而且是人鬼同在,因為人又披著人皮,若做出獸的行為便是連獸都不如,因為他侮辱了「人」,而人是神造的,那麼它是否也在侮辱神呢?這樣這個生命的位置只能在地獄裏了。
2、敗壞大法在相應層次的存在
地上的人與造他的神是一體的,婚姻、男女的結合是神定的,都是有安排的。肆意妄為就是在禍亂神的體系,這就是為甚麼「奸淫」被稱為「姦污」──污染了自己污染了別人更污染了雙方對應的神的體系──「萬惡淫為首」或許因為此吧。人尚且如此,修煉人如果犯此戒,那麼比常人犯的罪要大很多。
3、抹黑大法,危機四伏
修煉人比常人知道更多法理,明知故犯這就得罪加一等,尤其是你還頂著個大法弟子的頭銜,在全宇宙的注視下其所作所為就是在給大法抹黑,舊勢力會以此為藉口毀掉你甚至直接奪走人身。
4、辜負師恩,罪孽深重
同時大法弟子與師父有約在先,負有巨大的使命,是眾生的希望。若做不好,辜負了師恩違背了誓約,不但救不了自己而且無數生命會被銷毀。這罪大的就更不可想像了。
5、不要以為我甚麼都沒做只是想了想而已,就覺的不太要緊。我們都知道師父講過:「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1],尤其是煉功人在另外空間都有自己的各種存在形式與能力,你人這邊一想那邊就起作用就造成了後果。在古代的故事中常人的意淫手淫尚且會被記錄在案報應不差,何況修煉人的意念是有能量的,在各個空間都是起作用的,神會視而不見袖手旁觀嗎?
當然斷絕慾望並非放棄家庭責任,對已婚同修來說早已有路。「那天我講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就是說我們身體散射出來的能量能夠糾正一切不正確狀態。那麼在這個場作用下,你不想這些事情的時候,無形之中也把你愛人給制約住了。你沒有動念,你也不會動這種念,他也想不起來。但不是絕對的,現在這個環境,打開電視一看,甚麼都有,容易勾起人的慾望。但是一般情況下,你能夠起到這樣一種制約作用。將來到高層次上修煉,不用我告訴你,你自己就知道如何做了,那時有另外的狀態了,保持和諧的生活。」[1]
至於夫妻都是同修的,大迦葉夫婦的例子或許可以做個借鑑:
釋迦牟尼的弟子大迦葉當初為父母所迫不得不成親。新婚之夜,交談中互吐心聲,知道新娘也是一心想要修得正果,脫離眾苦之源,於是這對新人決定只做名義夫妻,共同修煉,同成正果。至此,二人晚上輪流睡眠,輪流打坐,精進修持。就這樣,他們在一起度過了十二年,直到父母過世。後他們共同成為釋迦牟尼弟子,修得正果。
可是如果以符合常人狀態為藉口放縱夫妻之間男女之欲,就是不精進,甘於為人了。
師父說:「你就在常人中做一個好人、你不修煉,你都是犯極大的罪!因為你不救你該救的眾生!!你對史前你簽的約你不兌現!!不是這樣的問題嗎?!我以前講法從來沒有用這個口氣跟你們講過。師父心裏著急,快到最後了。有些人不著急。怎麼辦?!」「這件事情已經到最後了,我都急的不行,你們卻沒當回事,可是,最後連哭都來不及啊。世間的一切都是有目地安排的,引起人的執著,不讓你得救的東西太多了,你不把自己當修煉人也隨著去?!你是眾生的希望,你是那一方生命的希望!」[2]
到了徹底割捨色慾的時候了,正法已到最後,何去何從?「人」是完不成大法弟子的使命的。不能當神?恐怕最後連人都當不了啊!
個人體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