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四日,梁劍君的妻子曹女士,在烈日下,帶著十歲的女兒再一次來到當地公安局,找到國保大隊長李偉忠,請求放人。當時李一副病怏怏的樣,當著曹的面接了個電話,大意是,上週剛做了手術,醫生在他的腰上插了個管。(從醫學角度分析,腰上插管是因為體內腎有問題,有腐爛部份,集了些膿水,排不出來,所以要借助管引出。)李還說醫生叮囑不能長坐。曹女士走前還是好心的讓李注意身體,做點善事。李偉忠說:我沒有做好你也可以告我。
八月十五日,曹寫了一封給廣東省信訪辦的信《關於廣東省樂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偉忠警察濫用職權嚴重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檢舉信》,當時受到郵局經理阻攔拒絕郵寄,並私自當著主人的面翻閱了信件,後來曹到另一個郵局裏,才得以把信寄出。
八月十六日,曹女士攜女兒分別到樂昌維穩綜治辦610、政府信訪辦、公安局信訪辦遞檢舉信;當曹來到檢察院控告申訴科遞檢舉信,申訴科裏的一男職員把信傳給一個女職員劉小姐,劉打開檢舉信看後問到:裏面所寫大法書籍是怎麼回事?曹說法輪功是合法的,是佛法。緊接著劉就去打了個電話,打完電話回來就開始大發脾氣,揚言法輪功的一律不受理,隨後把信推了出去給曹。曹女士馬上又把信遞了過去,然後離開他們的辦公室。
男職員追出來,試想把信塞給曹的女兒手中,小孩跑得快沒給著,男職員轉身就把信丟給了曹。曹又把信送回辦公室,這時男職員在門口攔著不給曹進,還說這裏面都有攝像頭。曹女士義正辭嚴地說:我怕甚麼,是你們在違法。你叫甚麼名字?你們不受理,我一直告上去,告到廣州,告到北京。男職員很無奈地說:我也沒辦法,我叫林瑜,周瑜的瑜。
檢察院控告申請科本來就是受理冤情來的,他們卻不受理,完全與「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政策背道而馳。
現年49歲的男教師梁劍君,在樂昌職中任教二十三年,至從有了高考班後,連教高考班八、九年,高考成績都很好,是個骨幹教師。得知他被警察綁架的消息,有的民眾說:「煉法輪功犯甚麼法了?有書就怎麼了?敢打開大法書籍一頁一頁的來對照,看看誰正誰邪,誰好誰壞,誰在違法。今天人家也就按真善忍要求,不跟你計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論是主動還是被動的參與迫害修佛法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樂昌610十七年來不斷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前段時間第一次把「610」門牌換上了「政工辦」,當地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報應的例子不少。目前610頭目黃學斌做了心臟搭橋(黃學斌:男,湖南人,1963年生,電話:13827980788、0751-5551073,黃妻李小燕,樂昌市政府幼兒園就職),國保大隊長李偉忠剛做手術不久,腰上插管。
法輪功學員不與誰為敵,也不會記恨在心。但善惡有報,在此希望當地公檢法相關人員,擦亮眼睛別被別人當槍使,不得已執行命令時,槍口可以抬高一釐米,為自己為家人的未來選擇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