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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毅強上訴案在銀川市中級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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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寧夏銀川法輪功學員謝毅強的上訴案在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開庭。

謝毅強今年五十多歲,大學文化,被迫害前是單位的技術骨幹。他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美好感受及自己在這些年中所受迫害的部份經歷。他講了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二零零八年,他被非法關押在寧夏銀川市看守所,他年邁的母親每個星期都要去看守所看他。為了表達一位母親對佛法的堅定及對獄中兒子的思念,老人家將自己親筆抄寫在白布上的《轉法輪》想送給兒子。可母親的這一美好夢想並沒有實現,就離開了人世。更為荒唐的是寧夏銀川市賀蘭縣檢察院及寧夏銀川市檢察院把謝毅強母親留給他這麼珍貴的遺物當作犯罪的證據,非法沒收。

辯護律師認為:給謝毅強定罪的罪名都是錯誤的;在詢問謝毅強的過程中講清了法輪功不是×教、「天安門自焚」是騙局、更講清了法輪功學員向世人散發真相資料是為了伸冤而並沒有危害到社會與個人。

謝毅強在最後的陳述中,他懇請法官讓他讀完他事先準備好的辯護詞,但只讀了開頭部份,就被檢察人員及法官給非法阻止了。

五十三歲的謝毅強先生,本是寧夏特種設備檢驗所高級工程師,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判刑四年,在勞教所、監獄遭酷刑,兩次差點失去生命;他母親在無助、傷心、悲憤中離世。謝毅強因此被開除公職,單位領導也曾經多次被要求「寫檢查」表白自己。

二零一六年九月四日,謝毅強在寧夏賀蘭縣金貴鄉被人誣告,遭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關押到了賀蘭縣看守所,十月十一日被賀蘭縣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賀蘭縣法院對謝毅強非法開庭,謝毅強家人請了兩名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

謝毅強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四個月,上訴到銀川市中級法院。

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對姜濤、蘇青玲、曹桂蘭上訴案非法又分別給三人加刑期一年、兩年、一年,銀川市中級法院的這一非法行為在全國實屬罕見。本該無罪釋放的只為做好人的修煉人卻又被非法嚴重加刑。請問:你們的良心安寧嗎?請問:他們危害了誰?請問: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罪在哪裏?請問:真正修煉者的心豈能是加重刑期就被改變的嗎?這只能是中國司法的恥辱與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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