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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楚雄市朱忠富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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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楚雄市法輪功學員朱忠富,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從雲南第一監獄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朱忠富開車到楚雄州大姚縣七街趕集,一年輕人向他要了一張神韻光碟,那人看看光碟就要他到派出所。沒想到警察在楚雄他家門外蹲坑,又綁架了去他家的那兩名同修。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朱忠富被綁架到了七街派出所,被強行照相、體檢等,他的手腳都被銬在鐵椅上,被審問到晚上十一點。因他不配合,又被送到大姚金碧派出所,手腳銬在鐵椅上審訊,直到第二天早上。又因不配合就強行到醫院體檢送看守所。看守所早已做好了準備,兇惡的五名武警給他換上囚服,又被剃了光頭,進了二監室。

那天天氣很冷,幾名犯人事先準備好了,要強制朱忠富洗冷水澡,其中一名一盆冷水猛力潑向他的臉,他用手去抹水的時候,其他人就用腳猛力踢他,他疼痛難忍蹲了下去,氣都喘不過來,右肋骨被踢斷了,晚上睡覺疼痛難忍,一直到了五個月後才緩解了疼痛。幾個月來,一直被他們辱罵,還罵大法、罵師父等。監視器、竊聽器都有,警察能看到、聽到,但無人管。九月份,又被綁架到南華縣看守所,因第一次體檢時他盡力抗爭沒抽到血樣,體檢表上這一欄是空白,不收。只好又返回大姚。國保警察和看守警察直接送大姚平安醫院,戴著腳鐐和手銬,五名特警把他按在床上強行抽血,導致過後左手抬不起來,二年以後才恢復正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早,朱忠富戴著腳鐐手銬到楚雄州中級法院被非法開庭。法庭上他強調自己的律師和親人沒到不配合開庭,並幾次指出法庭沒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應立即停止庭審,並釋放非法扣押的法輪功學員。可審判長等根本不理睬,繼續開庭。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問他還有甚麼要說的?他說:你們這是在開黑庭!並要求重新庭審。

他們是在無法律依據、無律師到庭、無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非法開庭,三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判三年、二年和一年。三人不服後上訴,家屬們聯名寫了控告信,律師也作了控告並交了開庭審理申請書。理由是:因一審審判違法,應撤銷重審;一審借用二審法庭使中院接觸了案件、干預了庭審程序,影響一審法院對案件的獨立審判,違反了獨立審判原則;一審剝奪了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辯護權;中院強行對律師安檢,違反了最高法院《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第六條第一款,不得對律師安檢的規定,使得律師未能進入法庭參與庭審;不給家屬到庭旁聽,違反公開審判原則;開庭後審判長與公訴人一起提審當事人,違反分工負責互相監督原則等。律師要求慎重對待一審問題,能駁回重審。

律師到二審法院交了相關手續,還未來得及交辯護材料,法院就不顧一切,對一審的一切違法現象熟視無睹,竟然也不顧法律程規,在律師甚麼也不知道的情況下秘密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並在家屬甚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匆忙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把朱忠富送雲南第一監獄,車子沒收後被拍賣。

在監獄,惡警潘林高等對他的迫害明裏暗裏都很邪惡,每天有六個包夾,簡直就是牢中之牢,五個月才准出來放風。


下面是參與迫害人名單:

大姚七街派出所所長:邢爾文
副所長:李春旺
警 員:楊光澤 還有協警
大姚縣國保:朱華 陸文輝
六一零:王斌
檢察院:吳志榮 王躍紅
審判長:余平
審判員:王子康 鄔吉勝
書記員:冉佶玉
楚雄州中級法院審判長:夏紹興
審判員:王中強 李發連
書記員:馬康坦
還有楚雄市國保人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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