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清女士今年四十六歲,原遼中縣職業高中教師。韓清從小體弱多病,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之後,多年的疾病在修煉中完全消失了,而且很快有了可愛的孩子,家庭和睦,其樂融融。韓清為人直爽,熱情好客,樂善好施,她擔任班主任期間,所教的班級年年優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瀋陽市遼中區法輪功學員安靜、韓青、葉中秋、陳洪等十二人,到遼中區大黑鄉和養士卜鄉向民眾贈送精美的新年台曆,被綁架到大黑鄉派出所。有個小警察還打了陳洪好幾個嘴巴,隨後就把她們送到西街派出所。
當天,遼中國保大隊長李偉帶二十多個警察,與大黑鄉派出所和養士卜鄉派出所警察,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手機等大量財物。其中,韓清的教書教材和兒子的電腦被抄走。
十一月四日,這些法輪功學員大多被送到瀋陽市看守所,其中兩人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後八人陸續回家,韓青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取保候審」回家。但是法輪功學員葉中秋、陳洪仍被非法關押。
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初,韓清在去公安局要自己被扣押的私人物品之前,曾用自己的真名實姓給公安局人員寫信了,信中介紹自己由於修煉法輪功以後的身心受益和變化等等。四月五日早晨,韓青給李偉打電話說明去公安局國保大隊找他,希望要回被扣押的教材和電腦。
可是當韓清一到公安局,就被國保大隊副隊長趙維非法扣押起來,非法審問後,直接給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至今。目前,家人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現在,瀋陽市遼中區還有法輪功學員代書寶、陳洪、葉中秋、鄭麗紅正在非法關押中。
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午,遼中縣公安國保大隊夥同市局,在遼中縣職業高中校頭目王幫超的配合下,綁架了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韓清,並非法抄家,抄走私人物品,韓清拒絕簽字,並告訴家人不要托人或拿錢。警察隨即將韓清劫持到瀋陽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法院突下傳票非法開庭,法庭上公訴人拿著所謂證據逼韓清承認。後遼中縣法院審判長是張海波誣判法輪功學員韓清三年冤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