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一個同修以前在同修中到處借錢,又很少還,後來又搞傳銷,欠債上百萬,周圍同修誰也不理他,說他是在大法中混事的;還有一個同修,改變發正念口訣,這是嚴重亂法,後來因組織人出去煉功,被邪惡刑事拘留,周圍同修都不給他發正念,說他是亂法的魔,甚至比魔起的作用都大,說他不是大法弟子,不跟他來往。
怎樣對待修煉群體裏的這種人?這體現出了一個人的正悟和境界,這不是一件小事。對於以上這兩個同修,我有時心裏很猶豫:有時我把他們當成修煉人,因為我想,他們曾經在本地做過不少證實大法的事,雖然犯了大錯誤,慈悲的師父肯定在管他們。既然師父還管,作為弟子就不能給開出去;但有時又推翻了這種認識:覺的他們雖然做了不少大法事,但他們做的壞事也大,影響太壞,干擾和毀了不少同修,這是從內部破壞大法的魔,不應該把這樣的人視為同修。對待他們的態度,其實也是修煉的路悟的正不正的問題。
就在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拿不準時,看到了師父在《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中的一段法,一下子心裏亮堂了,師父說:「我講了,都是人在修,不是神在修。人在修就是有人的思想,有人的思想就可能做錯,那做錯就可能做小錯、做大錯,所以我說在這件事情沒有結束之前還是應該給他機會,他想修還是應該把他看作是同修。」
師父對這樣的同修說的很清楚:雖然同修犯了大錯誤,正法沒結束就是機會,他們還在學法,還在修,那我們就應該把他視為同修,不能兩樣看待。師父這種巨大的慈悲寬容和佛恩浩蕩真是無法用人的語言能表達的,我感到師父的這段法,一下子把我的認識和境界往上提了一下子,有一種心胸寬闊的感覺。為甚麼師父在沒講這段法之前自己就沒有悟到呢?細想一下,自己沒有看同修的優點,盡看同修的沒有修好的一面了,師父讓我們看別人的優點,我還沒有做到呀。就拿這兩名同修來說,曾經為本地一些證實大法的項目付出很多,在迫害中一直沒有放棄大法,其中有一個在監獄裏一直沒轉化,零簽字。出來後做過許多證實大法的事。從歷史上走到今天,他們都有過驚心動魄的過去,有過生死的付出,都是了不起的生命,他們無量的眾生都在渴望得到他們去救度呢,作為同門弟子,我們不能嫌棄他們,不能把他們看成敵人,更不能在心裏把他們推出去,那樣舊勢力高興,不是師父所要的。
認識轉變後,我每次發正念時,都加上他倆:徹底否定舊勢力對他們的安排和迫害,使他們儘快走出誤區和現狀,彌補過錯,跟上正法進程,跟師父回家。
一點認識,意在交流,並請同修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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