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5月16日上午11點多鐘,岳陽市廟前街社區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到法輪功學員郭淑潔家敲門詢問:「你是某師傅吧?」她說是。他介紹他是綜治辦曾主任,並說:「你好,問一下情況,你是煉法輪功的嗎?」她說:「我是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有甚麼不好?我原來有好幾種病,吃中藥、西藥都不好使,煉法輪功都煉好了。」他說:「你就在家煉,別人和領導問你,你都不要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她說:「那不行,因為我是修真善忍的,不能說假話。」他就打岔說:「你有甚麼困難,可以提出來。」她說:「甚麼困難都沒有。」他說:「你的電話號碼是多少?」她把她的電話告訴了他。他用他的手機打了一下,說這是他的電話號碼:17773069189。這時她丈夫問他:「我們這個住房還搞不搞(房子要拆)?」他說:「還在搞,你們要做飯了,我走了。」大概待了6-7分鐘。
2,2017年5月8日上午11點多,法輪功學員陳元林的丈夫從外省打電話給她說:樓區政法委下午要來慰問。下午2點左右,有兩個青年男子找到她在上班的地方,問了幾個同事說:他們是政法委的,找她,困難慰問。同事們看他們的樣子和說話語氣不像來是慰問的,怕是來綁架的。同事們都分頭找她,好心地讓她躲一躲。
那兩個青年人到處亂轉,轉到陳元林跟前路過,他們互不認識。有同事說:「就這兩個人找你。」她就上前叫住他們說:「找我幹甚麼?」他們說:「3點鐘有人送禮品來。」她說不要他們的禮品,叫他們不要來,她下班和同事約好了去有事。他們就說:「我們在你住的地方等你。」她說門是鎖著的,就她一人在家。他們說就在外面等。
下班後,他們問陳元林去辦事要多久,四點多能回來嗎?她說大概吧。他們要她留電話,她直接說:不給。四點半她回來時,他們還在門口等她。看到她後,一人轉身向另一個方向跑去。她開門進了房間,電話響了,一接是她丈夫打來的,剛講兩句話,發現一個人,一溜就出去了。她趕緊追出去一看,是在門口等她的其中一個青年男子,他們的行為不知怎麼形容:監視、偷聽,滑稽可笑。
不一會,他們又帶來了一男一女(男的四十多歲,女的三十來歲),說是他們的領導,隨後那兩個青年男子就退到外面去了。陳元林就請他們坐,剛要泡茶,他們說不喝,剛喝過。他們先跟她聊:「工作上忙不?累不累?」女的話鋒一轉問:「阿姨,你還煉法輪功不?」她說煉。女的說:「你還是了解不透徹。」她告訴他們法輪功是修「真、善、忍」的,她把「真、善、忍」的含義解釋給他們聽。他們也點頭,說:「好,就在家煉。」她又說:「你們派來的那兩個青年人,在我單位見人就說:他們是政法委的找我,還打電話給經理。經理打電話給領班落實。政法委的找我做甚麼?這影響多不好,我堂堂正正的做人,不要來找我了。」他們倆說保證再不來了。聊了幾分鐘就走了。
陳元林的丈夫得知那兩個青年的行為後,就打電話給政法委:「你們找我老婆是想做甚麼?興師動眾的,別亂來哦。」
3,2017年5月16日傍晚,岳陽市王家河派出所的人,夥同本小區頭領到法輪功學員朱木松家去了,他們偽裝說是檢查房子的,被揭穿後那個人默認。另外小區頭主動協助邪惡給他照相,還欺騙他。
4,2017年5月16日中午12多鐘,岳陽市金鶚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到苗圃社區法輪功學員李玉蓮的店鋪內找她,她的丈夫在店內。他們問:「李玉蓮哪去了?」她丈夫回答說:「進貨去了,你們問她幹啥?」「問你老婆幾句話,政治上的,她還在外面跑嗎?」她的丈夫回答說:「我們沒有收入,就靠這小店養家糊口,她要守店子,請你們不要來了。」他們見不著就走了。
第二天下午2點鐘左右,又來了五個人,兩個是金鶚山辦事處的,三個是苗圃社區的新領導。此五人來勢洶洶地問她丈夫:「你老婆呢?」她丈夫和幾個朋友在玩紙牌,回答說「不在,有事去了。」五個人沖到她家門口,要求她丈夫把家門打開。她丈夫惱了,把牌往桌上一扔,在桌子上捶了兩拳說:「你們是甚麼人?為甚麼要給你們開門?為甚麼找我老婆?我老婆沒犯法,我憑甚麼要給你們開門?」打牌的鄰居對苗圃的新領導說:「也是的,放著正事不管,我們的住房已炸爛沒人管。」直到4點多鐘還留了一個姓劉的在店內等著,見到她回來。李玉蓮跟他講:「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不參與政治,你不能參與迫害」。他說下次還來,李玉蓮說:「不要再來騷擾我。」說完她就走了。
5, 岳陽市六九零六退休女職周某,被東升社區的人騷擾,並給她及她未修煉的丈夫照了像……
6,2017年5月16日上午9點多鐘,法輪功學員李七英(女,內衣廠退休職工,70多歲)在家做家務,聽到敲門聲,開門一看是兩個四十來歲的陌生男子。其中一人自我介紹說:「不認識我嗎?我去年到你家來過,是德勝社區的。」這時李七英想起去年此人與其他人是到她家來過,因為訴江他們找過她,還把她家掛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福」等的壁掛拿走了。這時此人又說:「你不要外出。」她說:「我不能外出嗎?買菜不行嗎!」扯了幾句,他倆就走了。
7,2017年5月上旬的一天,法輪功學員葉澤香(女,原電池鐵廠退休職工,70歲)在家(家住十三中學),奇家嶺社區人員及十三中學的保安來了。威脅她不准外出,出去就抓。並把親戚的電話從他們的手機中調出來給她看,意思是她的行蹤早已被他們監視。另外她的女兒劉小紅(城市信用社在職員工)因起訴江澤民,被單位領導喊去談話,如不放棄信仰就要開除工作。
8、據法輪功學員沈純芳的丈夫講:岳陽市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唐建民敲門威嚇沈純芳,說甚麼要送她去洗腦班,她現在已經沒有在家。
9,2017年5月16日起,岳陽市五里牌街道辦事處古井社區熊文華,三次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王蘭的女兒,要找王蘭問話,並要她回覆電話。另外被電話騷擾的還有王懷竹、施大新等人。
進戶騷擾法輪功學員,干擾了法輪功學員的正常家庭生活,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傷害。這些人員的違法行為已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濫用職權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侵犯公民信仰權、侵犯隱私權等。
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達了命令,對公安內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為了加強對公安機關民警違法違紀行為監督舉報而專門開通了「12389」專線平台,對於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可直接撥打電話「12389」,或登錄「12389」網絡平台進行舉報。命令中還強調:擅自動用警察參與截訪,不僅是非警務行為,情節嚴重會構成違法犯罪。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各媒體以「最高檢舉報中心官網可舉報正國級」為題報導:中國最高檢察院官網設置「舉報中心」,被舉報人職級包括正國級政治局常委。就是說,通過最高檢舉報中心可舉報正國級官員。換言之,控告江澤民完全合法。誰再以「訴江」為由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打擊報復,誰就是犯罪,也能把自己變成被舉報對象。這是現政權為追究江氏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立規鋪路。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講明了:對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否則自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江澤民貪腐治國、迫害法輪功無法無天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法律規定公務員年年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就辭退。在當今有案必立,不立違法的嚴管下,迫害法輪功案件的一系列違法環節,都能被控告起訴。一旦立案,永遠寫進檔案,年度考核沒個合格,只有下崗。你現在的崗位,多少人盯著呢,你不下崗,別人就上不去。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你自己,上有命令,你下可以有對策,請你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