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春玉:前呂梁市中共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從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曆任呂梁市委副書記、市長、書記等職,對呂梁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負重要領導責任。二零一四年因貪腐落馬。
丁雪峰,呂梁市長,二零一四年二月落馬。此前,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犯罪集團,曾向周永康岳父(賈曉燁的父親)行賄一千八百五十萬元買官。
李良森,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呂梁市政法委書記,任職期間對呂梁市迫害法輪功學員負領導責任。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貪腐落馬,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被移送司法。
王懷清,二零一一年六月起任呂梁市離石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四月被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呂梁市文水縣年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韓海明老人,在即將走出冤獄之際,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晚在晉中監獄被迫害致頭左側大腦出血,送醫院,於八日零點左右離世,遺體隨即被火化。韓海明夫婦二零零六年三月被迫流離失所,被文水縣國保610在網上通緝、四處抓捕,並僱人在其家附近蹲坑守候。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韓海明在祁縣祁城村出租屋內被綁架(祁縣與文水縣為鄰縣),被文水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劫持至晉中監獄中迫害。
青島市法輪功學員、中石化設計人員喬建軍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因攜帶神韻光盤,在呂梁市文水縣被警察綁架,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法院以傳播傳統中華文化將人入罪,已是極為荒唐且非法,而文水縣檢察院竟還嫌刑期不夠,提抗訴要求加重迫害喬建軍。呂梁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又對喬建軍進行非法二審。二零一四年一月,呂梁市文水縣法院非法判喬建軍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