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當地一百五十名群眾聯名要求無罪釋放她;二零一七年四月份增加四百零七人聲援夏淑芳,要求無條件釋放她。
據悉,密雲區太師屯鎮派出所綁架、構陷夏淑芳,竟然是為了爭「優秀社區民警單位」,因此聲援群眾和很多民眾對太師屯鎮派出所民警的做法非常氣憤。
在問到辦案警察胡金偉,抓人的原由時,他講是有人舉報夏淑芳發放法輪功資料,才抓的人,當問他發放數量時,其表示有三、四份,四、五份。夏淑芳本人口述,自己沒有給過舉報人資料,所以根本不是被舉報,並且夏淑芳表示自己看了警察做的筆錄,很多自己不知道的情況都被安在了自己身上,自己沒有簽字。
二零一五年七月,夏淑芳被密雲縣北莊派出所以核實控告江澤民的事情為藉口,綁架至派出所,後押送密雲看守所,七日後被放回。從其被放回家開始,北莊派出所、北莊610、暖泉會村委會、密雲看守所、太師屯派出所幾個部門至少七次以上,通過上門或電話方式,恐嚇夏淑芳的家人,強迫夏淑芳寫不煉功的保證,都被拒絕。
夏淑芳的親哥哥、法輪功學員夏付利二零一六年八月被太師屯派出所以有人舉報為名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