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陳廣昌律師所在社區的居民委員會主任、兩名派出所警察和所在街道辦事處的政法科科長來到陳廣昌家門口,說現在是「兩會」期間,不能離開濟南。
當得知陳廣昌律師出差的任務是要去德州法院開庭時,他們就表示要通過政法委通知德州法院,可以推遲開庭。
陳廣昌律師表示不能推遲開庭。最後達成一致意見,由陳廣昌退火車票,街道辦事處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派車送陳廣昌到德州開庭,開庭後再送陳廣昌回家。隨後,當地派出所王所長又找到陳廣昌,強調外出開庭不能「幹別的」。
陳廣昌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中共僅僅因為陳廣昌堅持信仰修煉「真、善、忍」就把他列為監控對像,不允許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獨立乘坐去北京方向的火車,其原因就是當前處於中共邪黨的「兩會」敏感期間,防止發生上訪。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陳廣昌律師乘坐街道辦事處提供的汽車,到德州開庭,開庭後回到濟南。
陳廣昌作為一名律師,竟然無法保護自己的人身自由,可見中共邪黨慣於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而辦理這件事情的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人員,還認為自己是在完成「上級指派的工作」,看不到行為的實質是破壞法律、侵犯人權、違反法律。
有關人員名單:
錦繡泉城居民委員會黨委書記耿繼泉:18615310195
錦繡泉城居民委員會主任,張主任:18906448677
歷城區東風街道辦事處政法科李光輝,18615310206
歷城區東風街道辦事處劉老師,男,50多歲
歷城區東風派出所所長,王所長,電話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