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從春被非法判刑五年,罰金五千;
李明濤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四千;
申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三千;
萬梅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
羅金玉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
王英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
栗從春、申有亮、李明濤、王英如四名法輪功學員對肥鄉區法院判決不服,上訴到邯鄲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栗從春等六人的案子已移送到中院。
十七日上午家屬到中院見到了本案主審法官--邢二庭胡海軍,家屬向胡海軍簡單陳述了修煉法輪功的合法;肥鄉開庭兩次毆打律師、剝奪律師辯護權等犯罪行徑;提交了律師及親友的辯護詞;轉交了律師給法官的一些資料。
二月四日上午,家屬遞交了親友辯護人申請,這次沒有見到胡海軍本人,是書記員代收的。家屬要求會見和閱卷。胡海軍回覆:閱卷改日通知。
邯鄲市中院和市檢察院班子成員電話: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 6267001 6267007(值) 6267291(傳)
院 長 趙增國 6267169 15903206666
副書記、副院長 李明生 6267188 13931029888
王 軍 6267166 13903105656
副院長 趙萬舉 6267077 18131096677
張繼紅 6267066 13393008666
執行局長 史 輝 6267068 18903100199
政治部主任 賈在峰 6267089 13315063999
紀檢組長 康運軍 6267298 13703109568
黨組成員 楊士遠 6267108 15832099666
審委會專委 邵恩有 6267371 18031031999
辦公室主任 李貴臣 6267320 15930026826
栗從春等六人上訴案:
主管法官是邢二庭胡海軍,手機18131096298,辦公室電話:6267380。
地址:人民東路555號 郵編:056008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8105511 2990108(值)8105522 8105533(傳)
代檢察長 張尚震 6086789 18830006789
副書記、副檢察長 賈春梅 8109990 13903207249
副檢察長 呂增軍 8107111 18603100001
陰曉光 8109997 13931060999
孫保衛 8109866 18931066677
調 研 員 孔令兵 8109806 13832089966
副檢察長 李書文 8105288 15833036966
反貪局長 王愛民 8106058 13932019666
紀檢組長 艾 華 8106400 13603208988
政治部主任 顧香玲 8109992 13930082299
反瀆局長 韓雙軍 2990701 18832000111
辦公室主任 張自有 8105699 13313300669
地址:人民東路396號 郵編:056002
肥鄉縣公檢法
公安局局長 潘紀強 8557801 13903100180
公安局政委 尚慶武 8557802 13703201099
檢察院檢察長 王磊 8566066 13513309888
法院院長 李保雷 8902888 1393002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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