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穆亞東曾被通知在郟縣看守所開庭,因穆亞東絕食反迫害,身體極其虛弱,律師建議延期開庭,可法院一意孤行,拒絕延期,甚至說:「用擔架抬也要把穆亞東抬進法庭!」可在開庭的前一天又突然通知取消開庭。
之後家屬反覆去法院找審判長張峰及庭長周剛,起初他們極力迴避,後口頭告知案件已退回檢察院。而檢察院起訴科科長王紅偉拒不接見家人,還謊稱案件不在檢察院。
可數天後主辦案件的警察楊紅來和東工人鎮派出所所長陳健一起到穆亞東家、他父母家及穆亞東所在單位進行所謂的調查取證。
穆亞東曾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被非法抓捕後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警方怕承擔責任,把他扔到醫院撒手不管後,一直流離失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八點,法院周圍戒備森嚴,嚴密把控,到處是便衣拿著相機、錄像機,在法輪功學員中不停的拍照,錄像,甚至採取跟蹤、打電話、恐嚇、通知單位到現場帶人等手段阻止學員到庭。法院限制旁聽人數,當時穆亞東的單位同事及親朋去了好多,都不讓進,而進去的還嚴密搜身,啥都不讓帶,連個紙片都帶不進去。
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開庭,現場錄音、錄像。庭長周剛坐在旁聽席上,檢察院起訴科科長王紅偉坐在公訴人旁,主辦警察楊紅來及陳健就在庭審隔壁房間看現場錄像。
整個過程穆亞東都堅決不配合,面對詢問始終用「我是大法弟子」、「法輪功沒有錯」、「大法弟子沒有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作為回答。
律師當庭為穆亞東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馬海玲憑空說辯護律師的辯護沒有事實根據。律師當庭逐一給予嚴正論證,並指出整個執法過程都存在違法,一再指名楊紅來存在嚴重執法犯法,而楊紅來就在隔壁。律師要求必須當庭無罪釋放穆亞東!
庭審歷時兩個多小時。最後審判長沒有當庭宣判。
涉案人員:
刑二庭庭長:周剛 13903906109 2863636
副庭長 李喜峰 13938661309 2863637
副庭長 :高平 15937583799 2863638
審判長:張峰 13513750054 2863637
公訴人:馬海玲3933519
檢察院起訴科科長:王紅偉 13503411313
主辦:楊紅來 1362375950
東工人鎮派出所所長:陳健1360375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