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說:「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1]妒嫉心能使同修之間產生間隔,它能使家庭不和睦,它能使人與人之間存有戒備心,師父明確說:「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絕對不得正果的。」[2]下面我就把我的妒嫉心曝曝光,去掉它,達到大法對我在每個層次標準、要求,絕不敷衍。
我的妒嫉心體現在平時的生活中、修煉中,甚至是參與的救人項目中。體現在家庭中的,僅舉一例:我有一筆佔地時的資金,兩萬多元,這錢想給我女兒,因兒子買房時,經我手借了我女兒三萬元,可是兒子知道這錢以種種藉口想要,我就對兒子產生怨恨心,心裏總是不平衡,「怎麼這麼自私,見錢眼開。」平時我和老伴都是幫他做買賣,除了生活外,掙的錢都歸他們,這些年來,兒子沒給我們買過一件衣服,都是女兒給買,想到這時,心裏就更憤憤不平了,恨兒子不孝,太自私,連我們社保那點錢他都不想給我(存摺拿過去一直不給我)。一直到寫這篇文章時,才想起這就是因緣關係,你以前欠的債你得還,問問自己還有甚麼不平的嗎?沒有。
妒嫉心體現在同修之間:我以前跟A、B同修配合做事,A領我去鄉村安新唐人小鍋,因我第一次去,A、B同修走在前面,到達時她們倆和我已經拉開了一段距離,她們進了那家的院子,沒有等我,我從後邊趕上來時,不知她們進了哪家,我騎車走過頭了,走出很遠,覺得不對勁,就停下來等,等了好一會兒,她們出來找我,我當時氣不打一處來,怨恨心就出來了,也不知道向內找了,說話也不好聽了:「你領我來,你們在門口等我呀,這麼快就進屋去了,我上哪找你們……」這樣的事還發生過一次,所以後來我索性就不跟她合作了,有幾次找我和她們合作我都推了。這件事我一想起來就耿耿於懷,看到她們就生氣,瞧不起她們,沒把自己當成修煉人,去忍一忍,這不是提高心性的好機會嗎!這不就是妒嫉心不去所致嗎?
妒嫉心體現在做大法項目上:我和A同修組建資料點時,她不讓我動設備,怕我弄壞。我好不容易學會了,做了一年後,她又想自己做。又幫B同修組建資料點,特別是B同修我一手教了她,她學會了竟然對我說,她自己做,這樣安全。看到她們一些所作所為,我就不服氣,(這就是爭鬥心)。以前A同修不願和B同修配合,我從中調和,現在她倆在一起做事,不和我接觸,我心裏有不平衡時,就猛然想起了修煉人應該按修煉人的要求去做,這不是妒嫉心又出來了嗎?這回我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向內找去掉妒嫉心,看到同修的文章點醒了自己。
我發自內心的向師父認錯,以後在遇到甚麼事都不往心裏去,就是向內找,坦然過關,甚麼事都不是偶然存在的,都與自己修煉有關。有一天同修找我和她女兒交流,說她女兒不精進,經常發脾氣,她媽媽拿她沒辦法,想讓我去跟她交流,去了之後她女兒說甚麼也不見,並說她媽媽找人說她。怨恨心很大。我沒動心,隨其自然吧,都有師父管著,這件事過後,我找自己,是不是有顯示心,覺的自己了不起,高高在上看不起別人。並不是自己修的比別人好,而是都有做不好的地方,以前我和同修的女兒溝通的挺好,現在她不見我,我得找找我自己,看看我是不是有啥執著心、顯示心,歡喜心等,我抓住這一點,不要嫉妒別人,有需要我配合的,我就去圓容,站在法的基點上,不帶有任何目的和執著心,隨其自然,不需要時不要想太多,好好學法能做啥就做啥,不等不靠做好三件事就行。當執著心放下時,心情特別輕鬆,身在塵世,心在塵世外,有超凡脫俗的感覺。實際上只要在法上,沒有過不去的關。此時怎樣走好腳下的路,才是最關鍵。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