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後更是苦不堪言,因和丈夫性格不同,丈夫脾氣暴躁,他沒有念幾天書,性格粗魯,一說話就大聲喊,總像打仗似的,我很不習慣,時日久了,我倆矛盾就多了。後來他又多了好些惡習,如抽煙、喝酒、夜不歸宿,對家裏生活不負責任。那時孩子小,每當他晚上不回家在外面賭,我都是氣的夠嗆。在漆黑的夜晚,或者是大雪夜,我把孩子鎖在屋裏,到處找他,誰家屋裏有亮,我就敲門,找回來後就是一場爭吵。
但是,丈夫就是不改惡習,最後發展到欠賭債,大過年的,債主登門要錢。那時生活的很困難,家裏沒錢,拿甚麼還債?我只能去娘家東借西借,給他還債。家裏的一切負擔我一個人扛著,生活的很苦很累,搞的一身病,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再也生活不下去了,真是走到了離婚的邊緣……
一九九八年我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大法的法理讓我明白了人生許許多多不解之謎,改變了我的觀念。如師尊開示:「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1]
我還把師父在《法輪功》裏講的一段法工工整整抄寫下來貼在牆上,隨時看、隨時背,師父講:「世間的一切是是非非,無時不在檢測著你的心性。在面對無名的屈辱中,在你的切身利益受到損害時,在金錢面前,在女色面前,在權力的角鬥中,在勾心鬥角的嫉恨中,在種種的社會糾紛、家庭矛盾和有形無形的痛苦裏,你都能時時的用嚴格的心性要求來把握自己嗎?」[2]
師父的法理洗刷了我內心的怨恨心、爭鬥心、看不上別人的心,覺的丈夫他也可憐,能同我成為一家人,也是得救的生命,是前世的因緣。
大法改變了我,我沒有了抱怨、沒有了恨、沒有了爭鬥,覺的心裏甜滋滋的。我對丈夫也體貼關愛,大小事和他商量,他改變了,脾氣溫順了,說話也和氣了,不喊不罵了,家務事能主動去做,每當家裏來人做客,他都主動下廚房炒上幾個菜,親屬客人都稱讚他做的飯菜好吃。他真的是換了個人。
同時,丈夫常常和親戚朋友講大法的美好。誰哪有病了,他知道就告訴人家:你念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很快就好了;他還說:跟你嫂子學學功就好了。
丈夫心裏認同大法,也退出了黨、團、隊,他同時也得到福報:二零一二年,一次丈夫騎摩托車被汽車撞倒在地,當時已不能動,圍了一幫人看。汽車司機是個年輕小伙,嚇的趕快下車說:「老爺子怎麼樣?上醫院吧,我這車甚麼險都有,去看看吧。」丈夫被扶起來後說:「我沒事,再開車注意點。」圍觀的人有的說:不能讓車就這麼走了。丈夫說:我這骨頭沒事,讓他走吧。我丈夫沒有訛人家。回來跟我講這個過程。我說:你這樣做的對,天上的神都在看著呢。過後他腿腳都腫了,都黑紫黑紫的,他就用鹽水洗,沒幾天就好了。
丈夫在大法中受益,六十多歲的人了,身體很好。孩子出於關愛說:現在人說有病就很嚴重,爸,你也得常檢查檢查身體。他爸說:我不用,哪不舒服,我就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會兒就好。女兒笑了,說:「我爸真受益了。」
回想起我修煉大法前,因這個濁世帶來了無休止的傷害,跟丈夫的爭鬥、怨恨,搞得我一身病痛、蒼老的臉頰、呆滯的目光、遲鈍的頭腦,人前不敢去。人的一生,無論是朝陽正起,還是日照中天,人總會走到夕陽近黃昏,何況我不幸的那段人生更是苦上加苦。可我有幸得到了大法,改變了我的命運,大法的法理折服了我、洗刷了我,明白了人為甚麼來到世上,人與人之間的因緣關係。用大法真、善、忍衡量做人做事,按法的要求我差之千里,可師尊把我從地獄撈起洗淨,給我淨化身體,挽救了我的生命,一次一次給予我的新生,才挽救了將要破碎的家,驅散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帶來的痛苦與紛爭。
現在我走路生風,沒有痛苦,家庭和睦,孩子孝道,其樂融融。親朋好友都說「老三」(我丈夫在家排行老三)最有福!是啊,因為我修煉了大法,丈夫也受益。我們活得輕鬆、快樂、幸福愉悅。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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