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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孫麗萍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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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對善良婦孫麗萍女士判刑五年。孫麗萍當即表示要上訴。這是孫麗萍女士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孫麗萍女士,原浙江省喬司監獄醫務室職員,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修心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之後,她多次被迫害,被非法開除公職,曾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二年一月出獄回家後,為了方便照顧父母親,居住在杭州市西湖區蔣村街道府苑新村的父母家裏。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杭州市蔣村派出所、西湖公安分局及西湖區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闖到孫麗萍的住處抄家,搶走一台電腦主機、兩台打印機、一個裁紙刀、三疊空白光盤、掛曆及法輪功師父法像一張,及其它物品若干份。孫麗萍於當日被送往杭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被杭州市西湖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一月中旬案卷送往西湖法院。十二月一日非法開庭時,公訴人聲稱:孫麗萍自六月起被多次跟蹤,舉報資料中檢驗出她的指紋和身份。孫麗萍回覆說公安及檢察院根本沒有出示過所謂的「證據」。當庭也沒有出示專門機構對指紋和身份的鑑定材料。律師指出,所有的這些所謂「證據」都是在行政起訴階段出示的,刑事立案必須重新取證,且本案的卷宗中根本沒有所謂「刑事立案書」。為何會以刑事庭開庭?以刑事案件來審理呢?

律師辯護剛開始,律師指出法輪功信仰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當前政府公布的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孫麗萍的行為沒有構成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要件。這時審判長楊承芙突然高聲呵斥,不許律師為孫麗萍合法辯護,以這是「政治」為藉口,不許律師說話。

非法開庭一週後,孫麗萍家屬得到律師告知,杭州市西湖區法院上報西湖區司法局,說律師為法輪功信仰辯護違反了相關的制度,西湖區司法局報送給山東濟南司法局,於是山東濟南司法局多次給律師打電話,強制要求律師終止為孫麗萍辯護的合約。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二點半,孫麗萍再次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長楊承芙蠻橫的剝奪她的辯護權,並直接取消了最後的自我陳述環節。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所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使中國的法治建設出現了大倒退,依法治國不僅成為口號,甚至成了玩笑,中國之所以出現今天如此之亂象,完全是由於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所引發。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在指導自己修煉,在社會上努力做一個好人,一個處處為別人著想的人。把這樣一群好人當成了罪犯,肆意綁架,判刑,迫害,那麼執法者是不是在犯罪?

善惡有報是天理,天譴惡報如影隨形!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陸續遭惡報,或以貪腐的罪名送進監獄、或被病痛折磨喪命、或連累家人。你可能想,我現在挺好的,沒有遭報應啊!但是,只要你做了迫害好人的事,報應是絕對躲不過去的。而且這些報應只是人間的報應,只是報應的開始,更可怕的報應是老天爺讓他們償還罪業的懲罰。

直接責任人(區號 0571)

杭州市政法委及610頭目馬曉暉
杭州市西湖區政法委 及610頭目王淼(女)
杭州西湖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鄧吉明、余偉永(辦案人員) 87285538、87285535、87285531

杭州市蔣村派出所:
諮詢電話0571-81022352、0571-88915926、0571-88983620
值班電話0571-81022350、0571-81022351

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
公訴人:樊麗娟、許靜 0571-87933732、0571-87933726、0571-87933734、0571-87933704、0571-87933757、0571-87933705
其它相關電話:0571-87933732、0571-87933733、0571-87933726、0571-87933734、0571-87933702、0571-87933704、0571-87933701、0571-87933703、0571-87933705、0571-87933708、0571-87933709

杭州市西湖區法院:
審判長楊承芙0571-88497959、0571-88497960、0571-88497870、0571-88497957、0571-88497958
刑庭:0571-88497959、0571-88497960、0571-88497870、0571-88497957、0571-88497958
審判管理辦公室:0571-88497923、0571-88497842、0571-88497930、0571-88497924
法警大隊:0571-88497917、0571-88497918、0571-88497915、0571-88497916
辦公室:0571-88497967、0571-88497850、0571-88497898、0571-88497931、0571-88497992、0571-88497866、0571-88497912、0571-88497888、0571-88497906
執行科:0571-88497867、0571-88497863、0571-88497920、0571-88497921、0571-884970571-879、0571-88497875、0571-88497882、0571-88497868、0571-88497887、0571-88497864、0571-884970571-879、0571-88497881、0571-88497875、0571-88497909、0571-88497922、0571-88497949、0571-88497875、0571-88497932

杭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華光路35號,郵編310002
總機:0571-0571-87280114轉
大隊長:林友裕、蔡月丹
教導員李聰
杭州市公安局負責人:0571-87280001、0571-87280007、0571-87280009、0571-87280008、0571-87280019、0571-87280012、0571-87980978、0571-87280015、0571-87282001、0571-87280011、0571-87280017、0571-87280521、0571-87284618、0571-87282988、0571-87280010、0571-87280021、0571-87280035、0571-87280024、0571-87280756

杭州市西湖區公安分局;
負責人:郭立峰、趙駿、宣祎揚、沈仕飛、孟濤、董威、魏東、黃濤、應國校
電話:0571-87976608、0571-87281201、0571-87968132、0571-87281203、0571-87968619、0571-87281206、0571-87281208、0571-87281213

杭州市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幹區富春路188號 郵政編碼:310026
書記馬曉暉
主任王木剛
綜治辦:主任江成器、副主任樓正權
維穩處:
處長黃昌富0571-85252120
副處長程逸0571-85252121
副調研員沈志強0571-85252126
副調研員張曉炯0571-85252191
主任科員范方琦0571-85252150
主任科員凌曈0571-85252191
主任科員高麗0571-85252126
其它電話:0571-85252102、0571-85252109、0571-85252107、0571-85252105、0571-85252101、0571-85252140、0571-85252131、0571-85252114、0571-85252115、0571-85252111、0571-85252142、0571-85252157、0571-85252112、0571-85252143、0571-85252153、0571-85252120、0571-85252128、0571-85252159、0571-85252113、0571-85252146、0571-85252124、0571-85252149、0571-8525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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