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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田雲飛等被構陷 檢察院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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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山西太原法輪功學員田雲飛的律師去杏花嶺檢察院閱卷,檢察院案管中心告知案卷已退回公安。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田雲飛、連素蘭、薛富貴被龍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田雲飛被龍潭派出所刑事拘留,關押於太原市第一看守所。

連素蘭、薛富貴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後,由當地西銘派出所監視居住。

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龍潭派出所將構陷田雲飛的案卷送往杏花嶺檢察院起訴,檢察院公訴科張萍受理。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田雲飛對龍潭派出所的副所長──直接迫害人宋全生提出控告,控告書已經遞交給杏花嶺檢察院。檢察院控告科的張姓科長已接收。但一直沒給明確答覆是否立案,家人多次詢問無果。

田雲飛的家人和張姓科長說明,田雲飛家中癱瘓在床的妻子無人照顧,目前躺著一動不動,離不開人,需要照顧,要求能夠無罪放人。

律師也向檢察院遞交過羈押必要性申請,也無果,案管中心王志媛說沒見到遞交此申請。

田雲飛和妻子張印香遭受的迫害詳見明慧網報導:《太原田雲飛被非法拘留 妻子癱瘓生命垂危(圖)》

參與本次迫害責任人及單位:
龍潭派出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西二道巷5號
郵編:030009
電話:0351-3049110
所長 范立新
所長 張建文(可能在任,可能剛離任)
教導員 張麗波
副所長 宋全生(田雲飛、連素蘭、薛富貴直接迫害人)
警察 樊慧宇(田雲飛、連素蘭、薛富貴直接迫害人)
警察 梁 量(田雲飛、連素蘭、薛富貴直接迫害人)
警察:翟利昂、常 帥(參與迫害過大法弟子)
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
地址:太原市壩陵南街11號
郵編:030009
電話:0351-3049632
副局長 王晉濤
分局治安管理大隊長 褚德春
國保大隊隊長 徐世姣(音){女};副隊長 韓 峰
太原杏花嶺檢察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小東門街19號 郵編 030013
黨組書記 檢察長 路效同
副書記 副檢察長 高志剛
副檢察長兼刑事檢察第三部長 李順勇
副檢察長兼民事 許韶琛{女}
紀檢組長 張曉紅
政治部長 田建濤
監委會專職委員 李東亮
監委會監督部長 王秀梅
反貪局長 李學義
公訴科長 潘建平 公訴科電話 0351-3639076
公訴員 李 隆 郭雲燕
公訴員 張 萍 (田雲飛、連素蘭、薛富貴的公訴人)0351-3639078
控告科 張科長 0351-3032000
公訴科電話 0351-363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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