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九月二七日,黃立成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集訓隊。
黃立成(黃立誠),蘭西縣康榮鄉村民,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誰有困難都是主動幫忙,是村民公認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黃立成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去長江鄉派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長江鄉派出所綁架。黃立誠被非法關押在蘭西縣看守所,其餘七名學員相繼取保候審回家,但多次被非法傳喚。
四月十日,蘭西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史曉東將構陷幾位法輪功學員所謂「案件」轉檢察院公訴科。黃立誠家屬委託律師做無罪辯護。
不法人員懼怕律師出庭,公然違法,在沒有通知律師和當事人的情況下,於六月十三日上午突然傳喚幾名法輪功學員,並在下午兩點非法開庭,黃立誠、律師及家屬沒有接到任何通知。黃立誠家屬聽到消息後馬上起草了一份延期開庭申請書遞交到法院,但法院人員無視法律,沒延期。家屬質問辦案人員為甚麼不提前通知律師和家屬?審判長楊海濤說「我們沒有義務通知」。
下午非法開庭時,黃立誠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被不法人員幾次阻止。公訴人提及建議對包括黃立誠等七名法輪功學員都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內,十天左右宣判。
六月二十六日中午,幾位在家的法輪功學員突然接到法院的電話,讓下午去法院取判決書,正巧律師在蘭西,上午去看守所見的黃立誠,下午開庭前及時的趕到了法院,結果不法人員沒讓黃立誠出庭,律師也被攔截在庭外。法官質問出庭的法輪功學員是誰通知的律師,當得知律師是碰巧趕上才算完事。黃立誠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半,罰金五千元,其餘六人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執行,罰金一千元。
黃立誠提出上訴,向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書。但是不法人員不讓律師閱卷,律師幾次去綏化中級法院見審判長張文泉都被拒之門外,而且中院不開庭就宣布了維持原判。
事實證明:這已經不是甚麼法庭判決了,而是徹頭徹尾的蓄意謀害的違法犯罪行為,其實十八年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這麼幹的。
中級法院審判長:張文泉 辦公室電話:0455─8316869
蘭西法院刑庭副庭長楊海濤18697082853
蘭西法院刑庭副庭長楊志峰13089937000
法院審判監督副庭長 張喜風
蘭西縣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李洪波13836461880
起訴科科長史曉東13284052222、15344557755
蘭西縣公安局:
副局長孫曉明15845567777
國保大隊長張玉鐵13945537707、13945577707、18346411333
法制科科長孫立春136245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