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前,我曾在商場做營業員當櫃組長。剛開始是老闆主動給我們營業員回扣,後來哪個老闆沒給回扣我主動找他要,由我再分給營業員,最後發展到回扣我自己多拿點或者不分給營業員,自己獨吞。哪個老闆給的回扣多,我們營業員就多介紹他的商品,常幹些昧著良心欺騙顧客的事情。更有甚者有時老闆送貨不入帳吃差價,損失商場,肥了我們營業員,有時一個月掙的錢比月工資還高。在道德下滑的當今社會,當時我還覺的自己會抓住機會掙錢是個能人。
修煉法輪功後才明白:一切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人做好事會有德、有福,幹事順;人做壞事會失去德,會遇到魔難或遭罪,並且不是一生一世,還會往下積。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爭也爭不來,爭來也會以其它形式丟了。原來我那種行為是做傻事,很遺憾!
二零一零年我又繼續修煉法輪功(九九年春曾煉過,但中共打壓後放棄了),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在切身利益面前多為別人著想,尤其我在擔任出納工作方面做到不貪不佔,和修煉前簡直判若兩人。
有一次,我發現沒有支付一位客戶的帳款4978元,會計說他要忘了咱倆每人分一半。我意識到那種行為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師父讓我們要行善做好事,做事要多為別人著想。如果我不提醒那客戶,他要白白辛苦多長時間才能賺到那筆錢,那不是損人利己嗎?我便跟會計說:看他下次結帳還來要不?我想我要找機會幫助那個客戶。
到了年底,客戶又來結賬要錢,恰巧當時我一人在辦公室,我問那客戶還有沒結賬的嗎?他說這是全部的賬款。我看他真的忘了4978元那筆款,我提醒他說:「去年的帳款你收到了嗎?你到銀行打張清單查一下。」他說他收到了呀?為了不讓會計發現是我提醒客戶帳款沒結的事,我對客戶說:「你到銀行查了再打我手機告訴我,別給我單位其他人講。」後來他打來電話告訴我:錢真的沒收到,他激動的說:收到4978元錢後分給我一半表示感謝。我說:「這是你應該得的,煉法輪功的人講善惡有報,做好事有好報,法輪功是被栽贓、陷害的。」
我送給他法輪功真相資料,讓他明白法輪功真相得福報。如果我那時要不是修煉法輪功,我完全可以將那筆錢佔為己有,即使客戶想起來了,再付給他也不耽誤。很慶幸法輪功師父讓我明白了萬事都有因緣關係,做了一個不貪不佔高標準要求自己的好人。
善良的朋友,我們法輪功修煉者告訴人們關於法輪功的真相是出於慈悲心,真心的為您好!修煉法輪功後我成為一個不貪不佔、道德高尚的人,我只是法輪功修煉者中最最普通的一員,法輪功修煉者有太多的感人事蹟,也經歷了太多的奇蹟。請多了解法輪功真相,明辨是非,遠離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