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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鶴崗市於麗華、穆秀娟、李國霞遭受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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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於麗華、穆秀娟、李國霞分別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綁架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遭殘忍迫害。

一、於麗華遭吊刑、鐵支棍迫害

於麗華是鶴崗市法輪功學員。煉法輪功之前,於麗華有腰椎盤增生、高血壓(高壓達200多),還有狐、黃附體。為了身體健康,鄰里告訴她去煉法輪功。通過幾天的煉功後,她的高血壓沒有了,各種附體消失了,所有的病都好了,渾身有用不完的勁,一身輕鬆,真是感到法輪大法太好了,祛病健身,不用花一分錢。師父教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做好人,做事先想到別人,有矛盾找自己的不足,看看錯在哪裏,道德標準不斷回升。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於麗華去上訪,被劫持到哈爾濱收容所,被酷刑折磨,把她的兩個胳膊吊起來綁在暖氣片上三個多小時,疼痛難忍,四肢麻木。於麗華被迫害的出現腦血栓症狀,眼淚鼻涕、口水一起往外流,胳膊耷拉下來了,不好使了,吃飯,穿衣上廁所都不能自理,不能動,完全靠別人幫忙。五十八天才有知覺,一年以後胳膊才能動,至今胳膊上還有捆綁的印記,不能用勁,公安局警察勒索家人五千元錢才讓回家,到現在錢還沒要回來,她的父母受到傷害很大,天天以淚洗面,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擊。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於麗華又被綁架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又一次遭酷刑折磨。她的兩腳之間被戴上鐵支棍,將近半個月,支棍一米長,左右手被銬在支棍上,大彎腰不能動彈,不讓睡覺,潑冷水。獄警讓刑事犯天天打罵法輪功學員,虐待她們,踩她們的手。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不久於麗華又被劫持到在哈爾濱戒毒所,天天迫害她們,逼迫她們放棄「真、善、忍」,不讓做好人。辱罵、羞辱、剝奪了人的信仰和做好人的權利,在人間地獄的折磨下,她高血壓復發,高壓又達到了200多。

因為女兒被迫害,於麗華的父母痛徹心扉,得了病,在思念女兒中先後去世。二零零二年於麗華出獄後,社區、單位人員和派出所警察還經常監控她,影響了她和親人的正常生活、工作。

二、穆秀娟被吊、毒打、鐵支棍迫害

穆秀娟,女,家住黑龍江省鶴崗市。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她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中途在哈爾濱車站被警察綁架,劫持到收容站。當時收容所裏面非法關押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當晚上九點多鐘,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叫出去,當時穆秀娟出去的時候,看到了非常慘烈的一幕,法輪功學員被一個個吊在走廊兩邊的窗稜上,腳尖著地,兩隻手被綁著舉過頭頂,發出淒慘的聲音。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穆秀娟帶到一屋裏,她拒絕回答問題,兩個警察用繩子把穆秀娟兩隻手倒背過去綁了起來,然後把她拖上床,吊起來,背靠著牆,腳不著地,腳尖剛搭著暖氣片。在痛苦的折磨中,穆秀娟腦袋嗡一下,眼前一黑,甚麼都不知道了。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就聽那兩個警察說:「你說你是哪兒的,就把你放下來。」看穆秀娟不理他倆,兩警察又把她懸空吊在門框上打轉轉,每分每秒都痛苦萬分。這時,法輪功學員於麗華也被吊著腳尖著地,身旁有一個水桶,有一個二十多歲的警察把礦泉水瓶裝滿水放到於麗華的頭上讓她頂著。折磨完了,才把她放下來。

後來鶴崗市公安局來人把穆秀娟劫持回鶴崗,非法關押到鶴崗市第一看守所。穆秀娟被迫害的兩隻手抬不起來耷拉著,經醫生診斷為兩隻手筋和神經嚴重損傷,而且右手掌已經開始萎縮。她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家人被迫花了一千五百元錢給所長,才把她放出來。穆秀娟回家後不能洗臉、梳頭、上廁所,生活不能自理。她通過煉功,手才慢慢的好起來。

二零零一年,穆秀娟被綁架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第十三號牢房。這個牢房有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刑事犯輪流坐班監視法輪功學員。有一天,他們說,「煉的坐一邊,不煉的坐一邊,」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立掌開始發正念。不一會兒進來幾個警察,手裏拿著手銬和鐵棍子,把穆秀娟等法輪功學員兩腳套在鐵支棍兩頭的鐵環裏,兩腿支著不能動,只能坐著,而且兩隻手被銬在腳脖子上直不起腰,還有兩個人被銬在一起的。吃飯、上廁所都不能自理,就在原地,還不讓睡覺,一閉眼,幾個刑事犯就用水往臉上潑,不讓動,一動就打,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折磨的昏了過去。有的被迫害半個多月,有的腳脖子都腫了,磨出血了,有兩個法輪功學員屁股都磨出泡了。有時值班警察拿著皮管子進來,不管頭和身上就狠狠的打法輪功學員,嘴裏還罵著。

穆秀娟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接著又被劫持到佳木斯市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三年才出獄回家。

三、李國霞遭毒打、鐵支棍迫害

鶴崗市法輪功學員李國霞,生於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因為身體有病,李國霞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她一身的病很快都好了。修煉法輪大法使她身心受益,她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重德修心,做事為別人著想,家庭和睦,鄰里和睦。可是江澤民不許百姓按「真、善、忍」做好人,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這場禍國殃民、慘絕人寰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李國霞被鶴崗市紅旗鄉派出所綁架拘留十五天,又被劫持到羅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十一天,然後又劫持到鶴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百七十四天,共計八個月。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二零零二年五月,紅旗鄉派出所的警察又去李國霞家騷擾,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她說煉!他們又把把李國霞綁架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十三房)迫害。李國霞被看守所副所長和獄警徐某用膠皮管子暴打,皮管子又被稱為小白龍,她被打的從腰部一直到腳跟全是紫黑色,最後一下皮管子狠狠打在手上,李國霞的手頓時就腫起來了,如同饅頭一樣。打完後又給她兩腳戴上一根一米多長的鐵支棍,又銬上手銬,然後把手銬在鐵支棍上,雙腿大劈胯,直不起腰。把她抬到二樓牢房扔在地上,七天七夜沒讓她睡覺,日夜折磨。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當時第二看守所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到這樣的酷刑,最長的被迫害半個多月。警察指使幾個刑事犯輪流看管她們,不許閉眼,不許睡覺,稍一閉眼就被犯人打罵,拿東西抽臉、用涼水澆,長時間剝奪睡眠。當時,王桂蓮、李雲霞、陳平珍等幾位法輪功學員都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二零零二年六月,李國霞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四個月。她一次次被綁架,親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日夜擔驚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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