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共極力封鎖迫害消息,在明慧網上報導的迫害案例僅是實際發生案例的一部份。本文中的數字是根據明慧網發表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
一、概況
據明慧網信息,經粗略統計,2016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遭騷擾、非法勒索、非法抓捕、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等各種迫害,共計92人,其中11人被非法判刑,刑期一年~四年半,另有六人被非法庭審,32人被綁架,28人被拘留或關押,兩人被非法起訴,11人被騷擾或威脅,有兩人被迫流離失所。
序號 | 地區 | 市、縣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遭迫害時間 | 遭迫害情況 | 迫害的責任者 | |
1 | 南昌地區 | 南昌市 | 熊健秀 | 女 | 約60 | 7月8日 | 被拘留 | 南昌市洪鋼社區 | |
2 | | | 王鳳英 | 女 | 75 | 8月10日、9月13日、11月18日、12月5日 | 被綁架 | 下羅派出所、花果山派出所、墩子塘派出所、南昌市公園派出所 | |
3 | | | 熊美英 | 女 | 68 | 9月23日、11月28日 | 被刑拘、被庭審 | 新建區國保大隊、新建區法院 | |
4 | | | 李海成 | 男 | | 8月31日 | 被迫流離失所 | 南昌市610 | |
5 | | | 劉泓波 | 女 | | 8月31日 | 被迫流離失所 | 南昌市610 | |
6 | | | 羅銀花 | 女 | | 9月3日 | 被綁架 | 三店派出所 | |
7 | | | 肖遠光 | 男 | 50多 | 7月21 日 | 被關押洗腦班 | 彭澤縣公安局 | |
8 | | | 應珍蘭 | 女 | 60多 | 9月24 日 | 被綁架 | 八一公園派出所 | |
9 | | | 劉某某 | 女 | | 10月17 日 | 被拘留 | 墩子塘派出所 | |
10 | | | 未知 | 男 | | 10月17 日 | 被綁架 | 墩子塘派出所 | |
11 | | | 未知 | 女 | | 10月24 日 | 被綁架 | 墩子塘派出所 | |
12 | | | 未知 | 女 | | 10月24 日 | 被綁架 | 墩子塘派出所 | |
13 | | | 未知 | 女 | | 10月24 日 | 被綁架 | 墩子塘派出所 | |
14 | | 南昌縣 | 陳秀珍 | 女 | 69 | 9月4日 | 被拘留 | 南站派出所 | |
15 | 九江地區 | 九江市 | 韓玉明 | 男 | | 7月14日 | 被拘留 | 廬山區國保大隊 | |
16 | | | 田家忠 | 男 | | 7月14日 | 被拘留 | 劉家塘派出所 | |
17 | | | 黎桂花 | 女 | 60多 | 7月17日 | 被拘留 | 十里派出所 | |
18 | | | 張文雷 | 男 | | 7月9日 | 被綁架、抄家 | 周嶺派出所 | |
19 | | | 劉孝慈 | 女 | | 10月25日 | 被庭審 | 潯陽區法院 | |
20 | | | 高家取 | 男 | 60 | 8月3日、11月16日 | 被庭審、判刑四年 | 九江市潯陽區法院、九江市中級法院 | |
21 | | | 黃引娣 | 女 | 60 | 8月3日 | 被庭審、判刑四年半 | 九江市潯陽區法院、九江市中級法院 | |
22 | | | 鐘桂鳳 | 女 | 67 | 8月3日 | 被庭審、判刑三年 | 九江市潯陽區法院、九江市中級法院 | |
23 | | | 周美麗 | 女 | | 10月25日 | 被庭審 | 潯陽區法院 | |
24 | | | 熊貿鳳 | 女 | | 10月25日 | 被庭審 | 潯陽區法院 | |
25 | | | 孫翠華 | 女 | | 10月25日 | 被庭審 | 潯陽區法院 | |
26 | | 共青城市 | 黃德華 | 女 | 60多 | 8月初 | 被騷擾、罰款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27 | | | 方群英 | 女 | 50多 | 8月初 | 被騷擾、罰款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28 | | | 秦國華 | 女 | 50多 | 8月初 | 被騷擾、罰款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29 | | | 邢輝 | 男 | 50多 | 8月初 | 被騷擾、罰款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30 | | | 陳志高 | 男 | 60多 | 8月初 | 被騷擾、罰款 | 共青城市公安局 | |
31 | | 德安縣 | 周玉娣 | 女 | | 8月 | 被騷擾 | 蒲亭鎮派出所 | |
32 | | | 陳桃榮 | | | 9月14日 | 被騷擾 | 蒲亭鎮派出所 | |
33 | | | 胡仁卓 | | | 9月14日 | 被騷擾 | 蒲亭鎮派出所 | |
34 | | | 蘭明華 | | | 9月 | 被威脅 | 河東派出所 | |
35 | | | 張德秀 | | | 9月 | 被威脅 | 河東派出所 | |
36 | | 彭澤縣 | 小姚 | | | 12月15日 | 被綁架 | 彭澤縣公安局 | |
37 | | | 張玉英 | 12月15日 | 被綁架 | 彭澤縣公安局 | | ||
38 | 修水縣 | 孫梅華 | 女 | 7月23日 | 被拘留 | 修水縣國保大隊 | | ||
39 | 熊中英 | 女 | 近70 | 7月7日 | 被綁架 | 修水縣古市鎮派出所 | | ||
40 | 胡芳菊 | 女 | 69 | 7月7日 | 被綁架 | 修水縣古市鎮派出所 | | ||
41 | 廬山市 | 沈金紅 | 女 | 68 | 10月18日 | 被關押 | 廬山市國保大隊 | | |
42 | 夏泳 | 女 | 65 | 11月10日 | 被關押 | 廬山市國保大隊 | | ||
43 | 都昌縣 | 殷仙萍 | 女 | 40多 | 7月中旬 | 二審判三年 | 九江市中級法院 | | |
44 | 袁昌林 | 男 | 10月1日 | 被拘留 | 官橋村派出所 | | |||
45 | 宜春地區 | 宜春市 | 余武平 | 男 | 8月10日 | 被判刑三年 | 宜春市袁州區法院 | | |
46 | 徐根英 | 女 | 9月22日 | 被關押 | 袁州區國保大隊 | | |||
47 | 萬載縣 | 歐陽美香 | 女 | 57 | 7月17日 | 被拘留 | 萬載縣鵝峰鄉派出所 | | |
48 | 郭雲成 | 女 | 70多 | 7月17日 | 被拘留 | 萬載縣鵝峰鄉派出所 | | ||
49 | 上高縣 | 吳金英 | 女 | 10月2日、11月4日 | 被刑拘、被起訴 | 上高縣國保大隊、上高縣檢察院 | | ||
50 | 羅時良 | 男 | 10月2日、11月4日 | 被刑拘、被起訴 | 上高縣國保大隊、上高縣檢察院 | | |||
51 | 陳秋風 | 女 | 10月27日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2 | 熊歡秀 | 女 | 10月27日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3 | 熊三連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4 | 熊青年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5 | 春香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6 | 趙巧英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7 | 高銀娥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8 | 羅叢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59 | 況梅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0 | 潘正香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1 | 呂雲英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2 | 左憨秀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3 | 陳金連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4 | 熊秋桂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5 | 李春香 | 女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6 | 溫田蘭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7 | 吳燕 | 11月 | 被綁架騷擾 | 上高縣敖陽公安分局 | | ||||
68 | 新余市 | 黃春花 | 女 | 8月5日 | 判刑兩年半 |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 | ||
69 | 黃巍 | 女 | 8月5日 | 判刑一年半 |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 | |||
70 | 張文星 | 女 | 8月5日 | 判刑一年 |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 | |||
71 | 楊世謙 | 男 | 8月5日 | 判刑一年半 |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 | |||
72 | 李清蓮 | 女 | 8月5日 | 判刑兩年半 |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 | | |||
62 | 樟樹市 | 黃新萍 | 女 | 7月 | 被拘留、毆打 | 東門派出所 | | ||
73 | 黎豔紅 | 女 | 7月20日 | 被拘留 | | ||||
74 | 上饒地區 | 上饒市 | 林榮華 | 女 | 72 | 8月28日 | 被綁架 | 信州區公安局 | |
75 | 未知 | 8月28日 | 被關押 | 信州區國保大隊 | | ||||
76 | 未知 | 8月28日 | 被關押 | 信州區國保大隊 | | ||||
77 | 李冰 | 女 | 9月10日 | 被關押 | | ||||
78 | 鷹潭市 | 劉寶珍 | 女 | 8月17日 | 被關押 | 月湖區四青派出所 | | ||
79 | 貴溪市 | 黃紅強 | 男 | 7月8日、12月16日 | 被關押、被庭審 | 貴溪市國保大隊、貴溪市法院 | | ||
80 | 余江縣 | 潘水財 | 男 | 約8月 | 被判刑三年 | 余江縣法院 | | ||
81 | 蔡洲遠 | 女 | 40左右 | 7月20日 | 被拘留 | 余江縣國保大隊 | | ||
82 | 鄧冬秀 | 女 | 50 | 7月20日 | 被拘留 | 余江縣國保大隊 | | ||
83 | 夏細青 | 男 | 50多 | 7月20日 | 被拘留 | 余江縣國保大隊 | | ||
84 | 胡鳳祥 | 女 | 50左右 | 7月20日 | 被拘留 | 余江縣國保大隊 | | ||
85 | 徐正花 | 女 | 60 | 7月20日 | 被綁架 | 余江縣國保大隊 | | ||
86 | 李梅英 | 女 | 70 | 7月20日 | 被綁架 | 余江縣國保大隊 | | ||
87 | 趙龍英 | 女 | 50 | 7月20日 | 被威脅 | 洪湖派出所 | | ||
88 | 撫州地區 | 崇仁縣 | 黃志敏 | 男 | 50多 | 7月11日 | 被關押 | | |
89 | 彭麗花 | 女 | 50多 | 7月29日 | 被關押 | 崇仁縣公安局 | | ||
90 | 景德鎮市 | 梁愛姣 | | ||||||
91 | 贛州地區 | 贛州市 | 顧秀芳 | 女 | 7月14日、8月8日 | 被拘留、被關押 | 章貢區南外派出所、章貢區國保大隊 | | |
92 | 大余縣 | 張松 | 女 | 40多 | 7月13日 | 被拘留 | 大余縣國保大隊、南安鎮派出所 | |
二、典型迫害案例
1、余江縣潘水財被判刑三年 父親受驚嚇去世
江西省鷹潭市余江縣潢溪鎮的法輪功學員潘水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因控告江澤民被潢溪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並關押在余江縣看守所。在潘水財被關押期間,他年邁的父母、妻子及兒女多次要求探視,均遭到警方的拒絕。八十多歲的老父在驚嚇之下突發腦溢血。潘水財的女兒、女婿找到余江縣國保大隊長曾書傳,承諾以他們自己的身份擔保,希望能讓潘水財最後見老父一面。曾書傳說:殺人放火的犯人都可以放,法輪功的人不可放。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潘水財的父親在擔憂、思念和痛楚中抱憾去世。
二零一六年九月初,余江縣法院通知潘水財的家人,潘水財已被非法判刑三年並已被劫持到江西珠湖勞改農場迫害。
參與迫害潘水財的責任人員有:余江縣國保大隊長曾書傳、國保副大隊長陳海峰、潢溪鎮派出所所長鄒小初及丁山村委書記潘海裏。
2、贛州市顧秀芳遭十一次迫害 八月又被關押
江西省贛州市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女,約六十一歲。因患肺結核等多種疾病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不久全身疾病不翼而飛。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到迫害以來,顧秀芳堅持信仰、堅持修煉。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之前,由於去北京上訪,在本市堅持向世人講真相、發放真相資料等,先後總計十一次遭非法抓捕、關押或牢獄迫害,其中被非法勞教四次(約八年半)。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下午五點多鐘,顧秀芳又一次被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長朱芳明等三位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強行非法入室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後顧秀芳被關押到贛州市看守所迫害。國保大隊長朱芳明已告知顧秀芳的丈夫欲加重對顧秀芳的迫害,對她進行非法判刑。
十七年來,顧秀芳總計遭十二次迫害,給她和家人的身心帶來嚴重的摧殘和傷害。
3、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多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以來,每逢週一,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警察都在陽明公園蹲點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十月十七日綁架一位南昌市的劉姓女性法輪功學員和一位進賢縣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劉姓女法輪功學員遭拘留;十月二十四日綁架三位南昌市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十一月二十八日綁架倆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
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時左右,南昌市七十五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王鳳英女士坐在陽明路公園休息,墩子塘派出所警察非法向她索要查看身份證,被拒絕後,七、八位警察就將她強行拽上警車劫持到墩子塘派出所,欲搜查她隨身攜帶的小挎包,遭到她的抵制並拒報身份姓名。下午一點多鐘,王鳳英八十多歲的老伴及女兒去墩子塘派出所要人,當他們講出王鳳英的名字後,派出所才將王鳳英釋放回家。
4、新余市五名法輪功學員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下半年,江西省新余市有五名法輪功學員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
李清蓮,女,四十六歲,新余市渝水區通州辦爐下村村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刑拘,關押在新余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遭非法庭審,庭上律師和她本人都作了無罪辯護。
黃春花,女,五十二歲,核工業二十五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新余市二十五公司家屬區。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後又被抄家,關押在新余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黃春花遭非法庭審,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黃春花本人也作了無罪自辯。
黃巍,女,四十歲,黃春花的妹妹,家住新余市世紀清華小區,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遭綁架、抄家,前期被異地關押在吉安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上午遭庭審。
張文星,黃春花的女兒,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城東高新開發區上班時被綁架,前期被異地關押在吉安看守所。
楊世謙,男,五十一歲,家住新余市公園一號小區。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遭綁架、抄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在新余市渝水區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對李清蓮、黃春花均判刑兩年半,黃巍、楊世謙均判刑一年半,對張文星判刑一年,他們四人都不服判決,進行了上訴。李清蓮於九月十日,黃春花、黃巍、楊世謙三人於十一月十日均被劫持到監獄迫害,張文星則被釋放回家。
5、上高縣羅時良夫妻遭綁架 多人控告江澤民遭綁架騷擾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法輪功學員羅時良、吳金英夫妻,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號上午十點半,在開車去宜豐縣的路上被宜豐縣的公安警察攔截非法抓捕。上高縣國保大隊長易智帶領數個警察強行闖入吳金英家中,抄去兩台打印機、三台電腦和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還扣押了吳金英女兒的車輛。吳金英被關押在宜春市看守所,羅時良被關押在上高縣看守所。十一月四日夫婦倆遭非法逮捕。羅時良、吳金英夫婦因堅持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分別被牢獄迫害總共有十年之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上高縣公安局敖陽分局對本縣所有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騷擾、強逼簽字、滴血按手印、拍照及錄指紋等非法迫害。被綁架騷擾的人有:熊三連、熊青年、春香、趙巧英、高銀娥、羅叢、況梅、潘正香、呂雲英、左憨秀、陳金連、熊秋桂、李春香、溫田蘭、吳燕、陳秋風、熊歡秀等。
三。惡人惡行
1、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長朱芳明的惡行
朱芳明,男,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長,長期以來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多次給國保警察講真相、寄真相勸善信,朱芳明總是拒絕、置之不理。經朱芳明綁架勞教的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四月,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梁葵豔,致其被重判七年半刑期,至今仍被關押在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朱方明帶領國保大隊警察對本市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進行過騷擾和抄家,每到一家,都扛著攝像機,不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走大量的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的法像、真相幣等私人財物。 對心懷慈悲、向他們勸善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不僅不聽,反而將該法輪功學員強行劫持到看守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強行關押迫害10~15天;對在街頭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構陷綁架到國保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則以重判為由恐嚇家屬、以「保釋」為由勒索鉅款,並威脅家屬不得透露被勒索的錢款數目;此外還教唆家屬盯梢法輪功學員的行動、禁止法輪功學員相互接觸。
2、九江縣贛西北地質大隊惡人惡行
潘志化,男,江西省九江縣贛西北地質大隊的保衛科幹部,其父親在職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他本人到現在還積極參與迫害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初,潘志化親自指路、帶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孟正鳳並非法抄家,後孟正鳳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還被關押在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潘志化還對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經常恐嚇、威脅,看見倆個法輪功學員在一起說幾句話,就惡告構陷給單位的領導。
該地質大隊的第一任政保科長王嘉智,早在二零零二年因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死亡。現在潘志化還以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會給自己帶來「升官的機會」,卻不知正是給自己種下罪惡的禍根,善惡有報是天理,不要等到惡報來時才知後悔,那時晚矣。
3、九江市國保大隊長黎軍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
黎軍,女,原為九江市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普通職員,多年以來一直追隨江氏集團迫害過無數名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勞教,判刑。今年五月擔任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後,更是積極迫害法輪功。從五月中旬以來,九江市地區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並抄家,高家起、黃引娣、鐘桂鳳、周美麗、孫翠華、孫士連、黎桂花等被非法抓捕。當地派出所及國保大隊從不通知家屬,行為非法且極其隱晦。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九江市潯陽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高家取、黃引娣、鐘桂鳳進行非法庭審,黎軍親自指揮調動大批警察封鎖法院門口,強行從各個街道辦事處調來幾十個工作人員佔滿法庭的座位旁聽,而對依法要求入庭旁聽的家屬卻以各種理由蠻橫拒絕。
多年來法輪功學員經常心懷善心向黎軍講真相,可黎軍仍一意孤行瘋狂迫害,其日常生活詭異,經常搬家。
4、南昌市六一零的劉志斌非法開除法輪功學員公職
劉志斌,男,南昌市六一零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副主任,長期以來不聽法輪功學員的善勸一味行惡。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劉志斌帶領數人強行闖到南昌市二十中教師謝春媚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與資料等私人物品,威脅謝春媚如不配合寫所謂的「保證書」,將開除她的公職,目前謝春媚已被非法剝奪上班權利。
二零一六年初,劉志斌親自出面並施壓南昌市第一醫院院方領導,將針灸科的主治醫師、法輪功學員吳鳳珍非法開除公職並限期搬出已分配給她居住的員工宿舍。
二零一六年下半年,劉志斌施壓南昌市第十五中學初中部,脅迫法輪功學員李海成寫「保證書」、在「承諾書」上簽字,否則就不僅要開除李海成,還要扣除學校甚至全教育局的三個年終獎(綜治獎、文明獎、節能獎)。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李海成和妻子劉泓波(法輪功學員)被逼不得已離開單位,流離失所至今。十二月六日,學校又通知說本月就要把他們的編制下掉(無理開除);同時,還把李海成岳母(法輪功學員)的老年乘車證也吊銷了。
十二月下旬,李海成、劉泓波、新建區的肖萍(城管系統)、熊曉玲(教育系統)等法輪功學員因拒絕參加南昌市六一零非法開辦的邪惡洗腦班,被南昌市政法委下發文件,要求單位開除他們的公職。其中劉志斌是直接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