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種「有條件的解脫」,是荒謬可笑的。不論其中有多少善意者的「努力」,只要是以中共邪黨名義發出的東西,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堅決不予承認的:它是犯罪集團,只有償還血債的份兒!法庭上,罪犯能行使法官的權力嗎?所以說,它沒有資格對我們予以甚麼「解脫」。更何況,它還要以我們放棄信仰作為交換條件呢!我們經歷了長達十七年的慘烈迫害,付出了數百萬條生命的代價,承受了難以計數的精神煎熬、肉身痛苦等深重災難,爭取的就是一個信仰「真善忍」的自由!大風大浪、激流險灘,我們都走過來了,難道我們還會崴在一個小泥溝子裏嗎?中共必須解體;江澤民等惡棍必須受到法律制裁;迫害必須徹徹底底、明明朗朗地停止;我們的信仰自由必須得到保障,沒有商量的餘地!
時至今日,大法弟子不會再為這種事情激動了,完全能以平和的心態,冷靜審視這一切了:「良心派」所言十七年對法輪功的做法是不公的,相比江澤民之流抹黑法輪功為邪教,群體滅絕地血腥屠殺,那就是個巨大進步。對於存心積極延續江澤民迫害政策的610機構、政法委系統許多人來講,這句良心話無疑是個震懾。對於那句所謂「條件」,這些執黑者們心知肚明,是辦不到的,所以才說「不知如何操作」。這些人難道就不會想想自己將要面臨的可悲下場嗎?
良知尚存、不願與江鬼為伍的人們,順天而行,解體早已被世界視為異類的中共邪黨,依法律處理法輪功冤案,答案再簡單明瞭不過了。到時候,神會給你們智慧,不存在沒錢、賠償不起法輪功學員經濟損失的問題了。抓住天賜良機,擺正你們在未來宇宙中的位置吧!
大法弟子們則不要再因甚麼事產生各種波動了,我們就是一如既往做好該做的:不對中共抱有任何幻想;不依賴常人;不執著常人社會形勢變化,只管依照大法、謹遵師囑,快去救人!一切盡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