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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告誡法官:不要給江澤民當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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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的秘密庭審,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刑庭於八月二十六在南陽市看守所對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梁雲英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兩位律師為老人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如果法官冤判法輪功學員,將會與郭伯雄、周永康、薄熙來等人一樣下場,希望法官秉公執法,不要當江澤民的槍使。

梁雲英是南陽油田退休人員,因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到洗腦班、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監獄迫害,遭受過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梁雲英在油田文體中心對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被油田公安局警察綁架。宛城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在南陽市看守所秘密庭審梁雲英。而在此之前,法庭既不通知當事人梁雲英,也不通知她的家人,導致律師無法到庭為她辯護。

在二次庭審中,公訴人稱梁雲英給人講法輪功真相,警察從梁雲英身上及家中抄出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又稱梁雲英曾被判刑和勞教,公訴人要求對其重判。

江西的郭律師和河南的李律師為梁雲英老人做有力的無罪辯護。律師指出:警察取證不合法。鑑定資料不是公安機關自己說了算,應該由司法機構鑑定;當事人不在場、沒有搜查證便抄家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證明材料中沒有加蓋公章,也沒有人簽字;江澤民誣蔑法輪功不是法律依據、國家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宣傳法輪功資料也不違法,屬於信仰、人權範圍等等。

郭律師還指出,如果法官冤判法輪功學員,將會與郭伯雄、周永康、薄熙來等人一樣下場。希望法官秉公執法,不要當江澤民的槍使。陪審員聽得直點頭,公訴人抱頭不語,稱對律師的辯護沒有異議,還把律師提供的材料用手機拍了下來。

最後郭律師與審判員一一握手,再三叮囑要秉公執法,給自己留條後路,並把辯護材料給了法官,希望他們下去看看。

這次旁聽沒有要身份證。家屬和其他人員旁聽後,感到律師講的很好,給在場的每個人上了一次法律課。

法官沒當庭宣判,說合議後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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