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學的女兒接連向建平縣檢察院、建平縣紀檢委、建平縣政法委投訴國保警察的違法行為,但均不被受理。以下是王化學的女兒王麗麗寫給社會的公開信,說明父親遭迫害的冤屈。
我是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輪功修煉者王化學的女兒,我叫王麗麗。萬般無奈之下,只能以寫公開信這種方式,來訴說我們家的遭遇,當然我們這樣的情況也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比我們家更加艱難的,和他們相比,至少我能以這種方式來把這件事情公開,讓更多的人了解事實的真相,不受矇蔽。
爸爸遭綁架原委
我爸爸王化學,今年五十四歲,是個普通的農民,是個善良守法的好公民,是個孝敬父母疼愛孩子的好爸爸,是個堅持自己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他讀法輪功書籍、煉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沒幹過任何壞事,即使發相關資料、講法輪功無辜被迫害真相,那也是出於善念,告訴人們不要傷害好人,善惡有報,免除災禍,這樣人們都平安幸福,而且這些行為對社會、對民眾沒有任何傷害,通過這麼多年對法輪功的接觸了解,人們心裏也都知道法輪功沒有罪。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上午,我爸爸在外務農回家後,被建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張立慧、宿守鵬、李桂然、劉姓司機及太平莊鄉派出所汪曉軒、郝亮等共約七、八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及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侵入住宅,未經允許非法搜查家中三個房間,要求打開有鎖的櫃子,不打開就要撬櫃子,經爸爸和媽媽強烈拒絕後作罷,後強行查看家中電腦內容,並企圖扣押電腦主機,因走時匆忙忘記拿走,並非法搶劫家中私人物品等。在此期間,有兩人將媽媽強行控制在房間裏,不讓出去,其餘人員一起將爸爸強行拖拽到車上抓走。
以上綁架我爸爸的人,均未告知警號姓名,他們姓名都是經多方打聽才得知,有的至今還不知道姓名。目前我們仍然未接到任何正式書面通知我爸爸在哪裏。經家人多方打聽才知被非法關押在建平縣南溝看守所。
家人曾多次去找張立慧要人,均以開會、下鄉、出差各種理由推托不見,甚至在同一天,接待室人員說其去義成功,家人給張立慧打電話又說去北京,這種漏洞百出的謊言不止一次,其實他們心裏明白,自己是在執法犯法,所以不敢見家屬。我們再打電話他們就說走法律程序,已經把案子遞交到檢察院,家人又去找檢察院,檢察院批捕科楊科長說已經批捕,案件已轉給公安局,以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四年事件為由批捕(這兩次爸爸都受到不公平對待,我們還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他們反過來以此為藉口,綁架,二零一一年爸爸被非法關押十一天,二零一四年爸爸曾被國保人員毒打致嘴流血、持續頭痛,但是他們拒不承認),原因是宣傳法輪功抓到現行,又接著去找公安局國保大隊,張立慧說已經批捕,但是還拿不出法律文件,這種行為他們就是執法犯法,濫用職權侵害公民合法權益。
總之,警察張立慧、宿守鵬、李桂然的上述行為,是偷偷摸摸做出來的,是在身穿便衣、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做出來的,所以完全是非法抓人、非法抄家、非法搶劫物品的行為,與綁架行為和入室搶劫行為是一樣的。
警察違法 投訴遭拒
無奈之下,我只能向各執法部門投訴檢舉他們的違法行為。首先去了公安局督察辦公室投訴,督察辦說不受理此事,並說會綁架爸爸,是因為上級下來一份名單,是按上級名單抓人,我要求提供名單及詢問是哪個上級下令,均拒絕告知,並說此事找哪裏投訴都沒有用。
隨後我又兩次去了檢察院,批捕科李姓女科員不聽我說了,我要求找楊科長,楊科長不在就掛電話了。接著我又找到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我表明要投訴國保大隊人員違法行為,要求提供文件證明,遭到拒絕,更不會受理我的投訴,而且連名字都不敢說,估計是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
我第二次去檢察院找批捕科楊科長,提出幾點意見:憲法有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不是「邪教」,是江澤民誣蔑法輪功,全國媒體跟風;誰的講話或者媒體報導都不是法律,決不能作為法律條文對待。「破壞法律實施罪」是強加的罪名站不住腳,我爸爸是個普通老百姓,自願修煉法輪功,經過偵查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檢查」,也沒有「偵查」、「檢查」出哪部法律因為我爸爸的破壞而得不到「實施」。這樣安一個莫須有罪名,實在難以服眾。我要求偵查機關重新偵查、檢察院重新檢察,做出公正的裁決。
接著我又找到建平縣紀檢委、建平縣政法委,說明要投訴國保大隊人員違法行為,均不被受理。
控告江澤民是公民權利
在當地投訴無人受理的情況下,我聘請了律師,為爸爸做無罪辯護。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爸爸,得知僅一週時間七月十二日就已經批捕,主要原因是訴江問題,沒有給爸爸任何批捕文件,5號國保大隊強行抓人的時候抓傷了爸爸。律師回去後就會給建平縣公安局快遞一份變更強制措施律師意見。律師走後,我又去了檢察院找批捕科楊科長,楊科長還是說我爸爸被批捕原因是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四年宣傳法輪功,隻字未提是訴江問題。
後經家人幾次約見,張立慧終於同意見面。張立慧說如果我爸爸態度強硬,不認錯,就判刑三至五年,說與以前的事件一起處理,算總賬,還透露出主因是訴江案問題。說我投訴他沒有用,找縣長都沒有用,沒有人管。
在家人與張立慧的交談中,和律師會見爸爸後,得知真正原因是我爸爸控告江澤民,但是他們不敢公開以這個原因抓捕。我爸爸在二零一五年曾經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控告。
符合憲法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我爸爸有向任何人提起控告的權利,並且應該受到國家機關的保密和保護。那麼這種應該受到保密的控告,國保大隊人員是怎麼得知的,現在他們這種行為,就是屬於打擊報復。無論公檢法部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還是「訴江案」批捕,都是違法的。現在是法制社會,按憲法、法律處理,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應當立即無罪釋放我爸爸並歸還私人物品。對於沒有錢、沒有權、沒有背景,一個平民百姓,只能和他們講法律,如果再不講法律,那真是不讓我們有立足之地。
在這段期間建平縣國保大隊還綁架了很多法輪功修煉者,每天都有各個地方的人給他們打電話要求無罪釋放,十九日我接到建平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陳原電話,威脅我說她的手機號碼是不是我公開的,自從我知道她的手機號碼,就不斷接到法輪功電話,如果再有給她打電話的,出現任何事情後果自負。無論她的電話是甚麼方式被公開的,如果你沒做違法的事情,你應該腰板挺的直,不怕別人給你打電話,相反是別人不敢給你打電話,你有怕就說明心裏清楚自己做過的事是違法的。我在備受煎熬忍受爸爸被綁架,檢舉無門,至今都沒有任何消息的情況下,還這樣威脅我,真是泯滅人性。
爸爸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
爸爸以前有嚴重的腰痛病和失眠症,整晚不能入睡;媽媽以前有婦科病、腰椎病、頸椎病、頭痛病、骨質增生、痔瘡等等,他們都飽受病痛折磨,致使甚麼都不能幹。我還記得以前家裏天天熬中藥,爸爸媽媽都是一大碗、一大碗的喝,媽媽還天天去做牽引,中醫、西醫甚麼辦法都試了,但是於事無補。媽媽還有好幾次休克,第一次休克的時候,我還小,以為媽媽要離開我們了,特別難過就知道哭;還有一次媽媽是在車上的時候突然休克了,一頭就栽到地上,想想都覺得後怕,所以特別希望他們的病能都好了。之後爸爸也曾經出過一次嚴重的事故,如果不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已經失去生命了。修煉法輪功後他們這些病都好了,我的願望實現了,在迫害法輪功之前我們也曾經有過一段幸福快樂的生活,爸爸媽媽沒有病痛的折磨,開開心心,也從來不打罵我們,遇到事情都是和我們講道理。這些都是他們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我都看在眼裏,知道他們修煉法輪功後給我們家庭帶來了太多的好處,也給做兒女的省了不少心,不用擔心他的身體狀況。他們修煉法輪功的目的很簡單,只為了強身健體、做個好人。
十七年來我家遭受無數傷害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十七年來,爸爸媽媽被騷擾、侮辱、恐嚇、打罵無數次,被監視行蹤及通訊、非法搜查扣押身份證等等。爸爸被非法勞教一次,拘留四次,累計一年零七十四天;媽媽被拘留三次,累計十個多月,被非法敲詐勒索共九千八百元人民幣,其它的物品損失都沒辦法統計。
以下幾例是爸爸媽媽遭迫害的部份事實:爸爸被太平莊派出所孫兆林、翟國生打耳光,不知道打多少個,打的嘴巴、牙齒流血,在建平縣拘留所被強制坐板、吃的飯像豬食;媽媽在建平縣拘留所被劉敏用三角皮鞭子抽打,打一下就一條黑黑的印子,打了不知道多少下,最後打的後背胳膊黑黑的、腫的很嚴重,直到他們打累了、直喘粗氣、累的滿臉流汗,才停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爸爸媽媽每天被強制去派出所報到、勞動、學習持續四十天,被逼無奈下進京上訪,後被太平莊鄉派出所徐貴民、孫兆林、張水清、奎德素派出所魯春才等人截回,爸爸被鄉政法委書記孔顯臣暴力打罵;媽媽被侮辱、恥笑、揪頭髮、踢胸部等沒有道德的殘酷傷害,還被戴著手銬銬在床上,被孫兆林、魯春才兩人輪番打耳光,直到兩個人打不動、滿臉流汗才停下。後因爸爸媽媽抵制他們這種殘酷的傷害,開始絕食抗議,又遭到野蠻插管子灌濃鹽水,在身體非常虛弱時還對他們殘酷打罵,媽媽從140斤驟降至70斤,爸爸在沒有經過法院開庭,就直接送去勞教。還有一次,只有我和爸爸在家,太平莊鄉派出所孫兆林進門就開始一直不停的打爸爸耳光,當時我只是個十三、四歲的孩子,又阻止不了,實在看不下去他們這樣打爸爸,就哭著跑出去了。我知道爸爸是好人,沒有犯罪,就這樣無理由的打人,對我心理造成非常大的傷害,也是我以後不想提起這些事情的原因。
這些事情是在我十三歲以後發生的,已經持續了17年。大概有一年的時間,爸爸媽媽被非法關押,這近一年的時間裏我和弟弟與七十多歲的爺爺奶奶相依為命,派出所人員曾經2次去過學校、多次來家中騷擾恐嚇我們,沒有父母的關愛照顧,還經常受到騷擾恐嚇,還有親朋好友的不理解、種種非議,那段日子真的是度日如年,每天都盼著爸爸媽媽早點回來。經過了那段灰暗煎熬的日子,爸爸媽媽回來了,雖然他們精神和身體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被非法敲詐勒索了錢財,但至少回來了,沒有向其他人那樣被迫害失蹤、致死、活體摘取器官販賣,我已經很滿足了。
然而這十七年的迫害,也未見有哪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有過激行為,去破壞法律的實施,報復國家,報復政府,報復司法工作人員,未見自焚、未見殺人放火,他們在逆境中堅守「真善忍」的信仰,做道德高尚的好人。我建議有機會的朋友,找一下法輪功的書籍,看一下,真正了解一下,不要聽別人說甚麼,要看這群人做了甚麼,用自己的思維判斷,為甚麼這群人這麼堅持?為甚麼在中國不能登錄國外的網站?為甚麼不讓人接觸法輪功的書籍?就是剝奪人們的知情權,欺騙不明真相的人們,不想讓人們了解事實的真相。在生命和財產沒有任何法律保護、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民眾的知情權被剝奪,爸爸他們這群人只能通過口頭講述,堅持和平、理性的,告訴世人他們是被冤枉的等等這些事實真相。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言論、出版自由等權利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應該有的正義。有人說是因為法輪功要推翻共產黨才迫害,不是的,法輪功沒有政治訴求,共產黨說人民選擇了共產黨,所以共產黨存在不存在是人民的選擇,與法輪功無關,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迫害法輪功只是江澤民個人的行為,他不代表國家、法律,不要誤認為江澤民不讓煉就是國家不讓煉。
雖然我們的家庭飽受磨難,但是我們活的瀟洒,沒有對不起任何人,健康的家庭,使我的性格樂觀直爽。這些事一直隱藏在我內心深處,從來沒有想過要告訴任何人這些事情,總覺得每回憶一次好像皮鞭子就打在媽媽的身上、耳光就抽在爸爸的臉上,我一直都在逃避,不敢去回憶,不想要揭開過去的傷疤,因為這些只有親身經歷才能體會,別人誰也體會不了。但是經過了與爸爸媽媽的分離,更珍惜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他們是我的軟肋,我不能再讓他們遭受不公平的對待,以前我還小,沒有能力,只能一味的忍受、逃避,現在長大了,雖然能力有限,但我還是要盡我最大的努力,我相信這個世間還有天理、有公平、有公正、還有很多善良正義的人。親人朋友有些不同意我聘請律師為爸爸做無罪辯護,說低頭認個錯,交點錢就出來了,但是我不認同,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沒有錯不能為了一時的自由,昧良心說錯了,如果他們想抓人還是能編造出更多的理由,我不能再妥協。更何況爸爸受益了,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否則就太沒有良心了,現在只是說句真話,堅持自己的信仰,爸爸沒有錯,我要爸爸光明正大的出來,我們堂堂正正做人,不怕任何事情。
現家中爺爺八十五歲(耳聾)、奶奶八十六歲(身體瘦弱、嚴重羅鍋)需要照顧,還要給他們做飯,爺爺家離我們家挺遠,今年剛剛搬去,還沒有水,用水都需要開車送水,家中除了爸爸,都不會開車,還有四十多畝的農活要幹,我和弟弟都在外地,不能幫助媽媽料理家事。得知爸爸的事情,我儘量第一時間趕回來,到家後才知道媽媽已經4天沒有好好吃飯、休息,媽媽一個人在家,我真的不放心。平時家裏的事都依賴爸爸,作為家裏的頂樑柱,爸爸不在家裏,給家庭生活造成了嚴重壓力。實在因為家庭情況難以支撐,需要爸爸儘快回來盡到為人兒女應盡的責任,以及照顧家裏。
寫這封公開信的目的只是呼籲更多的人關注這件事,關注這群善良的人,希望看到這封信的人,無論您或者您的親朋好友是從事公、檢、法工作的,希望你們能制止他們這樣沒有法律依據就去傷害好人,即使有法律依據那也是針對壞人的。以上所提及的人員,除建平縣國保大隊以外的人,沒有要追究誰責任的意思,只是證明這些事是真實發生的,是有據可查的。如果你們以後被追究責任,也是因為你們當時也不清楚事實的真相,只充當了打手、工具的作用,你們也是受害者,也希望任何人不要責怪他們這些行為,他們只是為了眼前的利益沖昏了頭腦。另外希望這類事情早些能得以解決,最終輿論導向正義、善良的一面。
目前我已經向遼寧省公安廳、公安部、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建平縣國保大隊人員違法行為的檢舉書,等待他們的處理。本人還保留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控告和行政訴訟的權利,直至該冤案得到圓滿解決為止。
善惡有報是天理,犯罪必究是正義。對於他們的違法行為,正義的人們一定會追查到底,一定能將其繩之以法。
王麗麗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