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出現錯誤,認為都是別人的錯,還是有錯誤就反省、歸咎於自己,此時,也能看出一個人的品行。
在中共黨文化中,人們習慣於把錯誤推給別人,貶低別人,抬高自己,都習以為常了,說話時說起別人來尖酸刻薄;辦事時要求別人必須完美無瑕;寫文章時用詞極端、激烈,恨不得用幾個驚嘆號,宣洩滿腔憤慨,給別人痛擊。而真實的古人是怎樣的呢?
東漢的陳寔,年輕時,擔任縣裏的小吏。後來他隱居在陽城山中。當時有人殺了人,同縣的一個姓楊的小吏懷疑是陳寔殺的,縣衙於是把陳寔逮到獄中,拷打後,仍沒得到證據,因此釋放了陳寔。後來陳寔擔任了督郵,不記仇,不報復,容人之過,以德報怨,秘密地托咐縣令,禮待姓楊的小吏。遠近的人聽說了,都嘆服。
後來,陳寔擔任功曹。這時,中常侍(高級太監)侯覽(人名)委託太守高倫任用小吏。陳寔知道被任用的人不合適,就對高倫說:「這個人不宜用,然而,侯常侍(對太監的尊稱)的命令你不敢違抗。我請求去外地任職(讓人以為是我推薦了不合適的人而引咎離開此地),這樣不會有損於您的明德。」高倫聽了他的。於是,輿論怪罪陳寔推薦的人不合適,陳寔始終沒說甚麼。
高倫後來升任尚書,郡中的士大夫來送行。高倫對眾人說:「我以前屈從於侯常侍任用小吏,陳寔先生私下裏給我指出不合適,他卻去外地任職。近來聽說人們評議政事時因這件事鄙視陳寔,此事的過錯是由於我害怕強權,陳寔先生可謂是有好處推到別人身上,有過錯過則歸自己。」然而,陳寔堅持歸咎於自己。聽說的人都嘆息,天下因此都心服他的德行。
陳寔擔任太丘縣的長官,他採取修德、清靜無為的辦法治理,百姓得到安寧。鄰縣的人來歸附太丘縣,陳寔勸他們回鄉。小吏擔心這些人告狀,想把這些人拘禁起來。陳寔說:「告狀是為了求得公正,拘禁起來,天理怎能伸張?不要拘禁他們。」上級聽說了,嘆息說:「陳寔先生所說的話是如此考慮百姓,難道還有人怨他嗎?」終究沒有人告他的狀。後來,陳寔解任回家,小吏、百姓懷念他。
陳寔在鄉里,用公平的心作表率。有爭訟的,陳寔力求公正的判案,告訴打官司的百姓是非曲直,打官司的百姓回去後,都無怨言。有的嘆息說:「寧願受刑罰,不願被陳寔說不是。」
陳寔注重自己的品行,得了善報。陳寔很長壽,活到了八十四歲。各地去吊唁的有三萬多人,穿著喪服的以百計。他們共同刻石立碑,紀念陳寔。
陳寔有六個兒子。陳寔的兒子陳紀、陳諶、孫子陳群,都當了官。子孫興盛、發達。
(《後漢書 卷六十二 荀韓鐘陳列傳第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