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素芬的小女兒從居住地青島去看守所給母親送衣服,看守所人員不准見人。此後,孫素芬的兒女再去看守所看望母親,看守所仍不准見。家人不得不到看守所附近律師事務所花兩千元錢請了一名律師去見了孫素芬老人一面。警察稱:孫素芬說句不煉(法輪功)了,就放人,不改口就關十年、二十年,關到死。
孫素芬兒女五個家庭被攪的不得安生,無法正常工作。家人已收到非法逮捕通知,這是孫素芬老人第四次遭莒南縣610、國保大隊、派出所不法人員綁架關押迫害。目前這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迫害。
正告莒南縣610、臨沂市看守所警察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孫素芬。
二零一六年三~四月份,莒南縣610和公檢法司機構對崔建艾、王玉臻、付廷法、劉霞四位莒南縣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此外付桂英、王傳菊、王憲學、劉麗、王喜霞、趙麗霞六人仍被非法囚禁在監獄迫害,六人刑期共二十九年。這一樁樁冤案錯案,給他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和災難。
與孫素芬老人一同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許春娟被非法拘留半個月,於七月十七日被家人接回。
據悉,許春娟在嶺泉派出所遭逼供,警察對她手擰腳踹,逼迫許春娟說出住址姓名,一女警強行掰住她的手指按手印。許春娟遭非法強行採血。警察以「上街上轉轉,玩玩,再送你回家」「去見個人」等對許春娟多次說謊欺騙,將她劫持欺騙到拘留所進行非法關押迫害。在拘留所許春娟被強行拍照,按手印,逼迫她放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