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應該是發自內心的,真的發自心底珍惜別人的生命,使別人的生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大法是救人的,大法弟子肩負著救人的使命,我們為了眾生而來,所以就應該發自心底的做救人的事情。
可我過去總是有意無意停留在個人修煉狀態,覺的救人的事情自己得做,不然沒有完成師父交給的三件事,沒有兌現自己的誓約,自己沒有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無意中落入了為私為我的意識中。出發點不對,就使得救人這麼嚴肅的事情成了「應付完成任務」,可想而知效果如何。
如果真的心懷眾生,從法理上明白當今世界上的人生命的可貴,真是發自心底的慈悲眾生,讓世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師父讓做的,我們用心去做,而不是停留在表面,走過場。在救人中才能做的更好。當然這要求我們學法修煉能跟得上,修去自我,修去人心執著,慈悲就會從心底自然發出,救人的力度會更大。
做甚麼事情都把發自心底的救人作為自己的出發點,那樣事情會做的更好。比如大家都很想幫助被非法關押的同修,他們在那裏遭受著嚴酷的迫害,大家很難過,有的打電話制止迫害,有的發正念清除邪惡等等。如果我們把做這些事的目地明確了:幫助是為了他們擺脫迫害後在救人上發揮作用,救度更多的世人,同時過程中也是在救度公檢法司的相關人員,那樣幫助的力度會更大。幫助被病業假相迫害的同修也是一樣,也是為了他們擺脫迫害後,在救人上發揮作用,抱著這樣一個目地,而且是真的發自內心的。
把救人作為大法弟子做事情的出發點和目地,關鍵是發自內心,用心去做,用大法的法理指導去做,大法弟子做的事情才更神聖,大法那無邊的法力就會在大法弟子身上體現出來,大法弟子就會真的神起來,被救度的眾生也會更多。
層次有限,有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