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在吉林市「610」人員操控下,在沒有通知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李德全、李德祥哥倆偷偷非法開庭,李德全被冤判八年,李德祥被冤判四年,哥倆均不承認犯罪,上訴到中級法院。
李德祥(左)、李德全(右) |
吉林市中級法院辦案人關波懼怕枉法判刑被揭穿,阻止律師到庭做無罪辯護,荒誕無理的要求哥倆的代理律師必須遞交三份書面證明後方能接律師代理手續,以此來刁難律師。並對代理律師所在地的重慶司法局稱:「這三條是吉林省規定的。」
近日得知李德全在二零一六年三月份被劫持到吉林第二監獄遭受迫害。李德祥被劫持到哪個監獄目前不詳。
為此,李德全、李德祥的妻子向吉林市檢察院提起控訴:控告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單蓮紅(辦案人)、吉林市中級法院關波(辦案人)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枉判無辜的違法行為。
妯娌倆在控告書中寫道:
李德全李德祥兄弟倆因修煉法輪功,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多在家中被吉林市昌邑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遭非法審訊後,哥倆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看守所。
昌邑區法院辦案人員違法剝奪公民的辯護權
哥倆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一個月後,被昌邑公安分局非法批捕。我們家人為他哥倆聘請了重慶律師唐天昊、湖北律師張科科伸張正義。昌邑區檢察院、昌邑區法院阻止律師介入。律師到昌邑區法院閱卷並遞交代理手續(案卷由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時間特別短,哥倆的代理律師在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沒來得及閱卷,到昌邑區法院後,李德全的冤案辦案人厲建山、馬蘭、李德祥冤案辦案人單蓮紅(一開始辦案人馬蘭,後是厲建山,現在是單蓮紅)一直用說謊、躲避等方式不接待律師,不接代理律師手續,阻止律師閱卷。律師在兩年多內無數次來吉林法院都見不到辦案人,有時連法院大門都進不去。家屬多次去找辦案人,都說不在。法院人員還三番五次的逼迫家屬和當事人辭退律師,剝奪我們公民的辯護權,律師的執業權。
法院的無理要求遭我們家屬拒絕後,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在既沒有通知律師,也沒通知我們家屬的情況下,暗箱操作對李德全、李德祥哥倆偷偷非法開庭,當場沒宣布結果。事後得知李德全被誣判八年,李德祥被誣判四年,哥倆均不承認犯罪,上訴到中級法院。
吉林市中級法院違法法官關波刁難律師二審辯護
吉林市中級法院辦案人關波懼怕其枉法行徑被揭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上旬給我們打電話說:要哥倆的代理律師必須有以下三份證明方能接律師手續,否則不能到庭辯護。
荒誕的三份證明是:
(1)由當地的國保單位證明不是煉法輪功的書面證明;
(2)要律師本人所在律師所和當地司法局同意接此案的書面文件;
(3)保證本人在法庭上不給當事人做無罪辯護的書面材料。
而且時間規定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截止,否則不受理律師代理手續。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李德全的辯護律師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找辦案人關波,法院方人員說不在,律師給關波打電話不接。律師找遍整個樓也沒找到,律師找到立案庭,到2號窗口,說明自己是李德全的辯護律師,來遞交材料來了。立案庭的人給撥通了關波的電話。
律師問:我們重慶江北區司法局給你打電話了嗎?關波說,打了,接到了重慶江北區司法局領導的電話。律師說:我在來這下飛機的路上接到了我地司法局打來的電話說:我們給你協調了,你再跟他們嘮一嘮。
第一、律師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多年工作證明律師不煉法輪功;
第二、律師接案我們司法局都有備案,知道是法輪功案;
第三、律師不能做無罪辯護也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關波說:我們沒說不讓做無罪辯護,是不能做定性辯護。
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上午,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李德全,被告知不許會見,看守所王警官調出來吉林市中級法院關於李德全案件審理情況,電腦顯示有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星期天)庭審。
法律規定星期天不許開庭,關波公然執法犯法。律師認為二審裁定下達之前都屬於二審期間,是可以見當事人的,但被看守所告知不許會見。
唐天昊律師對此違法行為非常氣憤,於當天到檢察院、吉林市人大遞交了吉林市中級法院侵犯律師執業權力的控告信。
哥倆修煉法輪功擺脫了病魔與苦難
李德全(五十七歲)、沒煉法輪功前病魔纏身,他因喝大酒得了嚴重的胃病,人瘦得不像樣,再加上腿疼、腰痛,農村的活幹不了,出外打工幹不動,對自己失去了信心,生活上的消極,整天打麻將、抽煙、喝酒,脾氣暴躁,我一說話,他張嘴就罵,揚手就打,我帶著兒子幹著家裏的、地裏的活,還受著丈夫的氣,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我提出與他離婚,這個家庭眼看要破裂了,弟弟還出了車禍。真感到人生的路沒有了。
李德祥(五十二歲)在一九九八年出了一場嚴重的車禍,一隻眼睛失明了,腿嚴重骨折,本來不富裕的農村家庭,又是雪上加霜,失去了生存的勇氣,年邁的母親、老實的我、幼小的孩子,姊妹五個一大家人都陷在了悲苦之中。
就在李德祥出院後,哥倆在一次去算卦中偶然喜得法輪大法,從此修心向善,改掉了惡習。走上修煉的路,擺脫了苦難和病魔。
哥哥李德全從看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書那天起就戒掉了煙酒、麻將。身體一天比一天好,滿臉笑容,能下地幹活了,會疼愛妻子,關心孩子,有了溫暖的家,鄰居、親屬都感到神奇,每當談起這些,李德全都禁不住的淚水湧出眼底的說:是李老師救了我,《轉法輪》這本書救了我們這個家,讓我走上人生真道。弟弟德祥修煉法輪功不久,身心發生很大變化,對生活充滿了希望,哥倆都從農村來到吉林市,擺地攤,做起了小買賣,哥倆重德經商,母親別提多高興了,因為哥倆的變化,使周圍許多的人都煉了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在二零零八年四月,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哥倆一起被綁架遭冤判入獄三年整。這期間,因為他們不放棄信仰,遭受種種折磨:挨打、洗腦、做奴工,在家裏的我們頂著壓力,領著孩子做小買賣過日子,還要去監獄看丈夫。哥倆從冤獄回家後,新華街道、社區、派出所就經常去家騷擾。干擾我們正常生活,不得安寧過日,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李德全和李德祥哥倆先後從監獄回來不到兩年,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又遭綁架,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兩年多。現在李德祥又被誣判四年、李德全被誣判八年。現在家人已知道李德全在吉林二監獄遭受迫害。李德祥還不知道在甚麼地方,家人很擔心。
我們之所以起訴昌邑區法院單蓮紅、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波,因為他們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明明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卻知法違法,枉判無辜,剝奪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和律師的辯護權。希望相關單位對單蓮紅、關波的執法違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維持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