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二零零八年病故,按農村的風俗要葬在老家,我丈夫他們弟兄四人,丈夫排行老二,大哥和四弟在外地,我們住在本縣縣城,三弟在老家農村。我丈夫的骨灰就這樣安葬在三弟家的責任田裏,入了祖墳。
沒想到三天後,弟媳突然翻臉,非讓我把墳遷走,惡狠狠的說:「這裏沒有你一分一釐的地,憑甚麼白佔我的,你不弄走,我就把墳刨了,攘了他。」我說:「你出一個價吧,我把佔的地買下來,行了吧。」可她卻說:「就是不賣,你出多少錢都不行,必須把墳遷走!」
我當時沒悟到這是考驗來了,心裏有些憤憤不平,和她爭辯起來,回家後,又給外地的大哥和四弟打電話,想讓他們給說句話,可他們找藉口推脫不管。我又找了他們家族的幾個長輩,他們聽了,也都說她這麼做也太不講理了,墳千萬不能遷,這是犯大忌的,我們去找她說說。他們這一找,弟媳婦更生氣了,天天打電話罵我,只要一開機,她就罵上了,我只好關機,她就找到我家來罵。
到這時候,我才冷靜下來,我知道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沒有偶然的事 ,這是對我的考驗,去我的爭鬥心吧。自己遇到矛盾找常人解決,這不是向外求嗎?結果事情沒解決反而矛盾更深。於是我盡力平和自己的心緒,我對弟媳說:「是我不好,沒考慮到你的感受,我是修煉大法的,不管你怎麼罵我,都不會還口的,你要是累了,就歇一會兒,渴了你就喝點水。」我這一說,她反倒不罵了,說我這是逼她失德,「我才不上你的當呢,」站起來,就走了。
後來,無論弟媳怎麼罵,百般刁難我,我就本著一個目標,不跟她發生衝突,她要甚麼條件,都答應她,親友們都說明顯她是在欺負你呀。
我回家學法,師父說:「為甚麼遇到這些問題?都是你自己欠下的業力造成的,我們已經給你消下去無數無數份了。只剩下那麼一點兒分在各個層次之中,為提高你的心性,設的一些魔煉人心、去各種執著心的魔難。這都是你自己的難,我們為了提高你的心性而利用了它,都能讓你過的去。只要你提高心性,就能過的去,就怕你自己不想過,想過就能過的去。」[1]「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1]
當時過關很難忍的時候,就是師父的這兩段法使我堅定的闖過了這一關。修煉沒有偶然的事,可能我前世欠她的,現在讓我以這種形式還了她這筆債,這樣壞事又變成了好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