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霞雲今年六十三週歲,繫駐馬店市紗廠職工,女兒李靜,三十八歲,教師,未婚。邵霞雲、丈夫及女兒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前,邵霞雲與丈夫身體不十分好,特別是邵霞雲,一九七二年,中共搞「上山下鄉」,邵霞雲長年累月辛苦工作,患上肺結核,常年吃藥打針,把胃也吃壞了,並引起心臟不好,感冒、咳嗽經常不斷。邵霞雲的丈夫患有腰肌損傷,經常腰痛,按摩推拿、電療等都不見效,後來用偏方醫治,結果花了近幾千元,也沒治好。
一九九六年,邵霞雲、丈夫、女兒這三口之家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工作勞動不感覺那麼疲勞,精神面貌大大改觀,再通過看《轉法輪》,他們漸漸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做一個好人,一個與人為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人。從此以後,他們自覺遵守廠裏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完成工作任務,任勞任怨。在社會上遵紀守法,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好公民。煉功幾年來,他們一家人身心都有很大的受益,幾年來沒吃一粒藥,沒有打一針,為國家節省很多醫藥費。
然而,十七年來,邵霞雲由於不放棄修煉,曾七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在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勞教四年,因實名訴江又被非法拘留六天,被非法抄家則不計其數。女兒李靜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曾四次被綁架關押,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關押在鄭州市十八里河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她們一家依照《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上訪,卻被關進拘留所,並被數次非法罰款,總計幾萬元。
二零零三年十月,惡警夥同安保科其他警察五、六個人,在紗廠保衛科科長的帶領下,強行把邵霞雲帶走,非法關押到駐馬店市向陽街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邵霞雲被非法勞教四年,送到新鄉女子勞教所。她在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和河南省新鄉女子勞教所期間,因堅持信仰真、善、忍,邵霞雲曾遭受過非人的酷刑折磨,在七月的大熱天暴曬過;趴在地上挨過,皮棒打得身上黑紫;牙齒被毒打掉兩顆;架飛機;強行輸液;不讓睡覺;大冷天不讓蓋被子;關過半個月小號;做奴工,早晚不見太陽,每天長達十五-十六個小時;由於抵制迫害而絕食,滴水不沾近一個月;被幾個武警摁住強行灌食幾次,以致過程中吐血。
十七年中,一家三口人曾多次被綁架關押在三地,剛剛團聚幾年,沒想到母女倆又被迫害。
駐馬店公安局局長:楊俊傑 15690756089
駐馬店公安局副局長:孫友民 15003961616 18639676677
駐馬店公安局副局長:黃 鵬 15939603366 18623969666
駐馬店公安局副局長:孫建華 15839665555 18639675555
駐馬店公安局副局長:徐秋生 13939655929 18639676789
駐馬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賀伯華 13903968582 18639676562
駐馬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房國衛 13803966728 18639676699
駐馬店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主任:付繼春 13938366786 18639675666
駐馬店市南海派出所:張俊武18639676735 陳衛華18623969667 王 浩18623969102
孫 峰 13903960007 張文峰 13939618100 阮旭東18639676733 張俊武18639676735
直接辦案責任人:關某某 1863967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