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將張豔芳綁架到金州向應派出所,金州國保大隊郭林、向應派出所李壽臣等四、五個警察參與綁架並非法提審。幾個男警竟然對一位女人大打出手,強迫她在他們炮製的東西上按手印,不按就拳打腳踢,生拉硬拽,拽著張豔芳的胳膊按手印。
酷刑演示:毒打 |
在野蠻的毆打和恐嚇中使張豔芳暈倒在地。後經醫院檢查血壓升高至高壓210mmhg,心律不齊。在這樣危及生命的情況下,他們還是迫不及待的在當天晚上強行將張豔芳關進大連看守所。
第二天早上,三月十日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將張豔芳的刑事「拘留通知書」送達到家屬手中。
三月十四日,張豔芳的家屬聘請的律師介入,到金州公安分局要求見辦案人,門衛拒絕進入,在門衛處電話聯繫,值班人不告訴是誰?一直追問律師:你想幹甚麼?律師說:「我是當事人的律師,我有權利知道辦案人是誰。」最終她也不說是誰。
下午律師將一份「變更強制措施律師意見」放在門衛處讓其轉交。兩天後,國保大隊長郭林打電話給律師告訴了辦案人,說:有事找辦案人。
主要責任人:大連金州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林:電話 0411─87837600
金州新區向應派出所:李壽臣 電話 0411─87290858
金州新區公安局局長:陳傑 電話 15502637777 1380408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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