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二月八日(大年初一)早六點多鐘,永靖縣公安局、 鹽鍋峽鎮派出所等單位七、八人將黨存平家圍住,警察像土匪一樣翻牆進入家中,多人將黨存平打倒在地,一陣拳打腳踢之後,將手銬戴在黨存平的雙手上將他帶走。
黨存平未成年的孩子看到自己的父親被打倒在地,為了保護自己的父親,結果被七、八個警察拳打腳踢,其中有一個將小孩的脖子雙手卡住,幾個人一陣猛打,將小孩的脖子抓爛,臉和脖子血肉模糊,全身都是血。他們為了掩人耳目,其中一人把小孩臉上的血跡擦乾淨,將小孩綁架到鹽鍋峽鎮派出所。黨存平親戚和家人在多方努力下將小孩從鹽鍋峽派出所要回。
在二月十號,鹽鍋峽鎮國保大隊的兩個民警將上了死刑刑具的(手鐐腳銬)黨存平帶到家中轉了一圈就走了,不知道他們又有啥目的。
黨存平今年四十多歲,在二零零六年底被本村村民田相令誣告,一直在外流離失所多年,去年年底他回家,再次被田相令誣告。
永靖縣鹽鍋鎮刑警隊隊長 王文孝電話:13 830105153
誣告人田相令電話:187945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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