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的脾氣沒改,依舊如此,弄得家庭環境很緊張。我除上班外,家務活不願幹,全部推給丈夫。丈夫上有86歲老母親,下有一雙兒女(不是我親生的),我們生活在一起,家庭成員的關係複雜,負擔很重。我真是覺得人生太苦,命運對我不公。
不是親生勝似親生
九六年,有親戚跟我說法輪功非常好,建議我學煉。看了《轉法輪》後我心情無比激動,心裏頓時亮堂了,明白了許許多多做人的道理,而且懂得了「萬事皆有因緣」[1]的理。
我想我修煉了,明白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面對這樣一個特殊的家庭,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樣逃避,再苦再難我也不能放棄。我首先要做到孝敬婆婆。婆婆是出了名的厲害人,我們生活在一起難免有矛盾,但我自從修煉後沒跟她發過一次脾氣,總是笑臉相對。因為法中講了,煉功人首先要做到忍,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
原先孩子的二伯把孩子媽媽去世時單位給的補貼費都拿到他家裏,因為他們不信任我,因為我是孩子的「繼母」。修煉後,我一直本著真誠、善良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孝敬、侍奉80多歲的婆婆,與婆婆和睦相處,讓老人家安度晚年。婆家人都認為我好,值得信任,於是把放在孩子二伯家的錢都拿回來交給了我。婆婆87歲病逝。老人家臨終,我給老人穿上襪子,不禁淚如泉湧。我兩歲無知時失去母親,現在,婆婆走了,我真感覺像失去母親一樣難過。
因為我是繼母,來這個家時孩子們已經很大了,他們都有自己的想法。我想,不管他們怎樣看我,我要加倍愛護他們,讓他們感受到母愛。一次兒子在外面喝酒醉了,很晚才回家,回來後就嘔吐不止。看著他那個痛苦的樣子,我知道孩子心裏很壓抑,我就對他說:「孩子,我知道你心裏很苦,想你的媽媽。我這個當姨的,想盡我最大的努力去做好一個母親該做的。你有甚麼委屈跟姨講,我會做好的。但看你天天這樣,我心裏不知道有多難受……」我的真誠感動了孩子,從那以後,他不再喝酒晚歸了。因為這事,我丈夫很感激我,說我挽救了孩子。這正是因為我學了法輪大法才能這樣對待孩子的。
兒子和我們共同生活了七、八年,直到他結婚。在這些年中,我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真誠的對待孩子,我每天盡心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他結婚需要房子,我就去單位申請了集資樓,後來又給他們換了大房子,而且把兩處房子的房照都改成兒子的名字(這兩處房子當時價值70多萬元)。這些年來,我把我所有的愛都獻給了孩子,所有的積蓄都無私的奉獻給了這個家。
丈夫工作忙,經常出差,一出差就是半年。以前他經常推掉出差,原因是怕他走了後我和孩子們的關係處不好。後來看到根本不存在這個問題,他也就放心出差去了。
一次丈夫出差走了,一天晚上只有我和兒子娘倆在家,我倆很長時間無語,各想各的事。突然兒子問我說:「姨,你看我怎麼樣?」我說:「你很好啊!」他說:「那我以後管你叫媽行嗎?」聽了這話我感慨萬千,無比激動,多少年的付出換來了孩子發自內心的心聲,我落淚了。我知道如果我不學「真、善、忍」大法,我不會做到這一切。孩子不是我親生的,是因緣把我們連在一起,修煉的人就是要與人為善,我的慈悲善念,辛苦付出贏得了孩子對我的無比信任和尊敬,也改變了「繼母」在他們心目中舊有的觀念和認識。
我常和孩子們講善惡有報的道理,要做好人,多做善事。孩子在社會交往中很少佔別人便宜,每當和孩子們談這方面的道理他們都很接受,因為他們感受到了我的善。
對待女兒,也一樣,無論是她買房子還是平時的生活,我都盡力去幫助她。每當聽到女兒一聲聲「媽媽,媽媽」的親切呼喚,我真的是從心底裡感到幸福,因為那純真親切的「媽媽」的稱呼,是對我這個「繼母」的最好的肯定。
當年我被冤判,在瀋陽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個月。每個月兒子都陪他爸爸去看我。來回路上很辛苦,我勸他不要來了。他說:「媽,你放心吧,我每個月都會來看你的。」我真的很感動。我修大法後,我的家庭因此而變得幸福、美滿,孩子們從此有了母愛,更高尚的母愛。錯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使無數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使孩子們失去了父母!許多幼小的孩子看到父母因修煉法輪功被警察綁架、抄家的恐怖場面,過度驚嚇造成的心裏創傷無法撫平,還有許多孩子的父母在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殘、致死。這巨大的不幸讓他們幼小的心靈如何承受得了?!
十六年了,在中華大地上上演了多少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間悲劇?上演了多少家庭痛失親人,骨肉分離的悲劇?這是我們國家、我們民族的災難。俗語說:人心都是肉長的,誰都有家庭,誰都有父母兄弟姐妹呀!這場錯誤的鎮壓必須停止!這是億萬法輪功學員和他們家屬從心底發出的吶喊!
丈夫的轉變
我是和丈夫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他的身體一直不好,患嚴重高血壓,總是藥不離身。他修煉後,高血壓病很快好了。無病一身輕,每天總是精神飽滿樂呵呵上班。以前,廠裏的東西職工經常往家拿,他也往家拿過。修煉後,他再也不從廠裏往家拿東西了。而且工作兢兢業業,認真負責。單位領導和同事都說他是好人。他還經常幫鄰居幹活,鄰居也都誇獎他是一個好人。
現在社會道德下滑,面對人的貪婪、自私都已習以為常。丈夫在修煉大法前也是經常偷水偷電。修煉後再也不幹那種損公利己的事了。
我們倆的變化和家庭的變化無一不是來自法輪大法。對師尊的感激難以用語言表達。
謝謝師父!感恩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在濟南講法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