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現年二十四歲的孫英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告上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下面是孫英女士在《刑事控告書》敘述她的苦難經歷。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母親陸鳳玲得了一種皮膚病,全身都是小包,特別癢,撓破了就爆皮。媽媽四處求醫,還經常去北京看病,但都沒有辦法治好。媽媽被折磨的一夜夜不能睡覺。後來媽媽煉了法輪功,身體奇蹟般地好了起來。自從媽媽煉了法輪功,我也跟著受益,很少再感冒。
一九九九年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媽媽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綁架、關押了兩個月。媽媽出來後,因環境惡劣,無法照顧我,於二零零零年把我送到東北姥姥家去了。
舅舅被迫害致死
當時姥姥一個人生活,因為修煉法輪功的舅舅陸誠林被非法勞教。後來三姨陸鳳雲也被非法關押。姥姥一人帶著我和兩個表姐生活。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舅舅因絕食抗議迫害,被黑龍江省伊春勞教所強制灌食而窒息死亡。姥姥聽到這個消息,當時暈倒,被送醫院搶救。媽媽趕回來。大姨陸彩霞卻不能回來,警察威脅說大姨要回來就要抓大姨。大姨沒能見上自己親弟弟最後一面。更可恨的是,他們連姥姥想見兒子最後一面也不讓。
姥姥悲痛欲絕。姥姥那種失去兒子的痛苦,我一輩子都忘不了。因為姥姥失去舅舅,痛不欲生,不能再照顧我了。
媽媽被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夏天一個深夜,媽媽被闖進家中的警察綁架。家裏被洗劫一空,這幫警察把我們家所有能拿的東西都拿走了,甚至把我家煮熟的雞蛋連鍋端走。媽媽被關進洗腦班。他們說媽媽不簽字就要被送去判刑。媽媽沒有簽字。之後,媽媽被整整關了十年。然而,媽媽犯了甚麼罪要被判十年?沒人能告訴我。
我住在爸爸和繼母的家裏,爸爸開出租車,沒有時間管我,我成了沒有母愛的孤兒了,在學校裏還得強顏歡笑。記得有一次我犯了急性闌尾炎,當時疼得都直不起腰來了,也只能自己忍著,當時我多想媽媽能在身邊啊!因為家裏總說就算我考上大學也不會供我讀書,每天都這麼跟我說,迫於無奈,我上到初二就只好退學了,那時我多想媽媽能在身邊啊!
退學之後,未成年的我必須出去打工,我要掙錢,要養活自己,要去看媽媽。每當過年過節,誰能體會到我一個女孩沒有父母的心情?我媽媽是好人,她一心向善,她一點錯都沒有,可是卻被關押了整整十年!人生有幾個十年啊?這一切,都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造成的。我要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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