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弟子:將心溶在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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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首先叩謝師尊慈悲苦度!

母親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我才六歲。因為年齡小,只是在母親參加集體學法、煉功時待在一旁觀看或玩耍,偶爾會跟著學一些動作。雖然不是正式修煉,但那時集體學法、煉功的場景在我的記憶中留下永遠無法磨滅的印象,因為他是那樣祥和、美好。

我走入大法修煉是在二零一三年。那時我大學剛剛畢業,對人生有很多的迷惑和不解。但是真幸運!我走入了大法修煉。從此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

我是八零後,也是獨生子女。修煉大法以前,我的性格霸道、倔強,我行我素,不但不願聽取別人的意見,還總試圖反駁對方。

記得上高中的時候,因為我們學校是示範校,所以對禮儀、著裝等方面管的很嚴,可是我從不在乎這些所謂的規定,我行我素:染頭髮、穿大好幾號的校服、頭上帶著五顏六色的發卡,根本不把老師、學校放在眼裏,認為這是「個性」,是年輕人應該有的性格。

上大學了,我依然如此,雖然形式上積極參加學校活動,但只挑喜歡的去參與,從來無視班主任的要求,只考慮自己的愛好,並且喜歡追逐時尚,出國、旅遊、購物、娛樂……,關注著今年又流行穿甚麼衣服了,又播放甚麼好看的電視劇了,韓國的、日本的、美國的……,沒有不關心的。

我沉醉在這些物質享樂裏,但這並未給我帶來真正的快樂,旅遊回來還想再出去玩兒;吃喝玩樂之後從未感到滿足;買了這件漂亮衣服還想買那件,我一直被這些無止境的慾望侵蝕著,可這些一時的慾望滿足了,過後卻感覺甚麼也不是,心裏好像空空的……

直到我走入大法修煉。

大法的洪大,師父的慈悲,使我的人生觀發生了根本的轉變。在這三年的時間裏,我每週都去參加集體學法,在集體的環境中我認真學了師尊的《轉法輪》、各地講法、經文、《洪吟》等,參加每次的法會投稿,還參與了營救被綁架同修及去年的訴江大潮。

在三年的修煉中,我感到自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我不再固執己見,而是用心聽取家人、朋友的建議,以前別人給我提出意見時我很少聽取,有的時候心裏明明知道是為我好,表面也是敷衍了事,覺得聽了、改了,那不就說明自己的想法錯了嗎?不就沒面子了嗎?其實用心想想那又何必呢,能給我提出建議的人不都是真正為我好的人嘛?!一時的愛面子逞強,傷害到的不只是真正關心我的人,更是我自己。和父母的相處中我也基本做到了不頂撞他們,真誠的與他們交流,從心底感受到了他們對我的好,以及身為女兒應該遵守的孝道。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不再是一味的陷在其中,而是用法理提醒自己,想到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抓著自身的執著不放只會讓事情越來越難辦。

師尊說:「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人為甚麼能夠當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為這個情活著,親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講情份,處處離不了這個情,想幹不想幹,高興不高興,愛和恨,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全是出自於這個情。」[1]

其實我們所經歷的開心的、傷心的、悲憤的……,一切都是源於人的這個「情」,而且是我們自身那份私情。把執著不放的那種自私的感情放下了,隨之而來的是一種處處都能站在他人角度思考問題的心。

去年我收穫了幸福的婚姻。從我和丈夫相識到結合,我一直聽取父母的意見和建議,知道「父母之命」對一段婚姻的重要,因為母親是修煉的人,看問題的角度和常人完全不同。在我和他的相處中我同樣以法為指導,在家裏做好一個妻子應該做的事情,料理好家務,照顧好丈夫。工作日我們倆人下班回家比較晚,但我都會儘快到家,抓緊時間準備晚飯;休息日我們則會一起把家裏收拾整潔再安排其它的活動。

我和公公、婆婆相處的十分融洽,我倆一有時間就會回雙方父母家,而不是去看電影、逛街,我們都覺得給父母帶來快樂是兒女應該做的。儘管我們兩人都是獨生子女,結婚後我們基本沒有甚麼矛盾,「男主外女主內」,各司其職,相敬如賓。師父教導我們:「按照陰陽學說,女性的就應該柔,不能剛。男的屬於陽剛,女的就屬於陰柔,剛柔相合在一起,保證是非常和諧的。現在不是男人喜歡欺負女人,而是這個社會敗壞了,無論男人女人都在欺負別人,同時出現了近代的陰陽反背。」[2]

師父讓我明白了:女人的柔美和出嫁從夫的理念並不是弱勢的體現,柔是女人應該具備的美德。所以,我家中的大事以丈夫為中心,並且用自身的智慧去協助丈夫,這是我給自己做家中的定位。強勢對女人來說是最不應該有的性格。

當然,在相處時我們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記得有一次我和我先生因為一件事情發生了爭執,當矛盾一瞬間發生的時候心裏真是難受,覺得自己委屈,覺得自己是女孩子,為甚麼種這種不重要的事情上都不能讓著我……,一切不好的心全都出來了,於是越想越委屈,說出的話也就很不好聽了。

就在怎麼也想不明白的時候突然有一念打入我心裏:我是大法弟子啊!我怎麼能在這些小事上越陷越深呢?於是慢慢靜下來,並想到師尊說:「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1]這不正好是考驗我能不能找自身原因,替別人著想的時候嗎?就這樣,我想通了,主動打電話向我先生道歉,我知道,今天我要是不修煉大法,這個結兒不知道得多少日子才能解開呢,更別說主動跟他道歉了。

雖然我只是一名走入大法修煉時間並不長的大法弟子,但大法給我帶來的美好和快樂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心中有「法」的指引,身邊有師尊的看護,我覺得是如此的幸福,就算是遇到矛盾、不順心的事情也不過是一時的,因為我得法了!我的心融在大法中!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法會講法》〈紐約座談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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