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晨女士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做人,對教學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對學生言傳身教,是學生公認的好老師。二零一四年,陳晨在青銅峽市區租房開辦了「步步高顆顆星」的小學生補習班。她按傳統文化中的「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教授學生,讓學生做真誠、善良、忍耐的好人,並給學生講了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被學生家長誣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陳晨被青銅峽市城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非法抄家。
陳晨六月十七日遭非法庭審。青銅峽市國保和銀川市國保動用了五十多個警察,騷擾、驅趕前來旁聽的百姓。退庭後,又綁架了前來參加旁聽的銀川法輪功學員李金花和馬智武。
在庭審過程中,為了掩人耳目,庭審記錄和法庭出示的證據,沒有在大屏幕上播放,旁聽席觀眾無法看到記錄內容,只用小視屏放給陳晨一人看,只聽陳晨不斷地說:「看不清楚,看不清楚。」
此庭審使用數名對小學生的詢問筆錄做指控「證據」,他們是未成年人,此舉違背法律規定。另外,審判長安兆軍讓公訴人反覆宣讀此數名小學生的詢問筆錄,故意拖延庭審時間,不給律師和陳晨辯論的時間。
審判長安兆軍一再恐嚇、威脅陳晨和辯護律師,不讓陳晨和辯護律師發言,不給他們辯護的權利和機會。
之後,《寧夏日報》所謂「記者」李錦發表報導公開污衊法輪功、污衊法輪功學員陳晨,此污衊報導被寧夏各媒體及中共的新華網等十幾家媒體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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