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九月下旬,唐建平在他妻子及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送到成都樂山那邊監獄去了,具體是哪個監獄他的家人還不知道。唐建平的上訴也沒有開庭,也沒有通知家人。
唐建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日被南充會龍派出所綁架後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南充蓬安派出所和蓬安國保非法變更強制措施,關押於南充蓬安看守所,補充「偵查」兩次後,最後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情況下,被蓬安檢察院非法起訴到蓬安法院。
蓬安公、檢、法僅僅因為唐建平是當地的人,在非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後,又對唐建平進行起訴和判刑三年。
唐建平的妻子也在為他遞交上訴的同時,也向四川省高檢遞交了一份控告蓬安公、檢、法的控告狀。唐建平的妻子收到了高檢簽收的短信回執。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違法將唐建平送去監獄,第一次不知送去的哪個地方的監獄,監獄以人滿拒收,他們只好把唐建平關在蓬安看守所。後來他們第二次把唐建平又送去樂山那邊監獄。
唐建平的妻子多次去蓬安看守所見唐,都被看守所拒絕。直到現在都沒有見到唐建平,也不知唐具體被非法關押在哪個監獄,很擔心。